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字数:7680】
摘要:
随着我国建设新农村步伐加快,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本文分析了农村小额信贷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同时分析了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参考性对策。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绪论
小额信贷是为城镇和乡村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小规模的金融服务,使城乡中贫困农户或者微型企业能够通过金融服务获得自我就业和发展的机会,从中能够取得利润达到脱贫的目的,所以小额信贷它既是金融服务也是一种扶贫手段。
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小额信贷的脱贫模式符合我国农村特点所以开始在农村进行试点,但是由于经验缺乏又受到孟加拉模式的影响,这些项目的资金来源大部门都是非政府部门,依靠补贴维持或者社会团体的外国资金,所以没能达到预期的积累量覆盖率以及以小额信贷为主要经营的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期,总结之前小额信贷出现的问题,为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依据外国经验进行小额信贷的引进,所以我们成立了以农村信用并且使其成为主要实施小额信贷机构,建立扶贫基金进行小额信贷业务。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我国农村实际并结合国际通行的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推出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含联保贷款)。它是在5贷款通则6基础上对农农村小额信贷的专门规范,到目前为止仍是我国小额信贷的主体。它在农户信用、一定的额度和期限内都通过后向农户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其主要特点是金额小、期限短、可周转循环使用,优惠的利率,尤其是对于额度大的农户贷款可以采用农户联保的方式。
由于当前我国的特殊国情和发展需要,我们已经进入了工业促进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阶段,改造传统的农业模式、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时期。在这种国情的新形势下,小额信贷从内到外也发生着重大变化。如何适应我国国情的形势和变化,跟上我国社会主义特色农业现代化的脚步,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并且达到可持续发展,是小额信贷人不得不研究和思考的重要问题。
第一章概念综述
1.1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小额贷款的可持续性是指小额贷款从其贷款中如何能够保证操作的成本、贷款带来的损失、从何凑集资金成本以及贷款后的预期利润。小额贷款在如何实现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资金贷款和保证较高的还贷比率的同时,还能实现其自身的成本弥补,这是小额信贷能否实现可持续性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如今已经成为金融学家在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也是金融人士继续解决的问题。
国际小额信贷的根据其目标差异分类,分为福利型和制度型两大类。其中福利型小额信贷主要强调的是扶贫,不已盈利为主要目的主要围绕目标服务为其重心;制度型小额信贷主要强调其运营机构的可持续新,以小额信贷机构财务能够自给自足为其经营可持续性主要目标
近年来,根据国际金融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对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也得到了广泛认同。国际的主流观点是认可制度型机制的,所以很多国际小额信贷机构正从福利型向商业型转变,其不仅要为客户提供其最基本的信贷业务,而且要方式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使小额信贷能够更好的进行金融转变从而达到微型金融的转变。由于更多的小额信贷机构逐渐在关注可持续发展,所以其福利型信贷和制度型信贷的目标差异在逐渐减小,这也显示了国际小额信贷的基本发展趋势。
1.2小额信贷财务可持续发展问题
因较传统的农村金融理念和趋势下,为了有效快读的缓解农村的贫困,将大量的低利率的信贷政策资金放入农村市场,把信贷资金视作为一种补助和赠与,忽略了社会金融发展的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通过一些列实例证明做法不可行。
较低的利率带随之带来的问题有:一是低利率的还款压力低导致还款率低;二是低利率的受益者是富人;三是低利率对借款人产生不了压力;四是低利率不能补充信贷机构的成本和盈利。因此,国际上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为我们实践证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本质是要盈利性,其实践表明,一是制定较高的利率以提高低收入者对贷款的可获得性,达到控制贷款金额;二是在贷款的金额回报上让信贷机构能够自负盈亏达到经营收入覆盖全部成本从来达到其自身的持续经营。虽然此种改动后会让大家从表面上觉得小额信贷的扶贫作用和商业性质似乎冲突,但是实际上通过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从20世纪80年代后的信贷改变从以发放如同扶贫性质的贴息信贷到商业模式运作的小额信贷,逐步变为国际小额信贷可持续性的典范来看,这种改变既能满足小额信贷对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又能在商业上获得成功。
第二章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特点、作用和现状
我国目前的国情正式从温饱到小康的转变,人民消费也是如此,所以农民消费型的信贷也会随之转从而,不在仅仅局限于生活的需求,还有建设房屋、买大的家用电器等方面的用途。我国农民消纲型的信贷从小量的代贷转变成有目的性的高额的需求,因此,人民贷款的需求也多种多样。
随着小额贷款的不断可持续发展其范围将越来越广,这就要求质和量两方面统一才能趋势线,所谓小额贷款的质就是其实行机构的可持续性;所谓量是指其业务的涵盖面和规模。
在过去的国情下,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一般是针对种植和养殖这两大行业,现在我国有很多科学技术类、个性的、农业方面的订单以及很多民营企业开始壮大我国的农村经济,因此,过去农村的小额贷款越来越少。
一些种植商户、养殖商户、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商户、规模较小的加工商,对子女教育方面有困验的家庭等,他们进行小额的贷款一般用于种植和养殖时所需的生产成本,农村中个体户经营中所需费用,为农村田地中的水利条件准备资金,农村父母为其子女筹备教育资金等。贷款作用的增加提高了我国农业种植业的种植环境,提高了农民的整体收入和生活质量,贷款的功能包括了一切与创业和消费有关的项目,可以贷款的人员也从最开始的农民增加到社会的每个阶层。
2.1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特点
特点一: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为收入在中低层次的农民提供。这种信贷方式不需要贷款者支出抵押和提供担保,办理也比较简单、方便,额度不高,限期也不长,贷款的额度是1000元至10万,有的地区可以贷款30万,时间一般不能高于一年。
特点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有浮动的特点,我国的央行的利率是从0.9至2.3倍,这种的利率安排方式为小额的信贷发展提供了资金基础。
2.2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作用
2.2.1我国的“三农”问题在实行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后得到了解决。一方面它解决了农村贷款较难的情况。据我国相关部门统计,我国到2007年底,农村合作农民的贷款剩余额度为12000多亿。有2000多亿是农民的小额贷款的剩余金额,1300多亿是农民联保的剩余金额,有7700多万人获得了贷款,这个数据占有我国所有农户的三成以上,占我国满足贷款条件的60%左右,有3亿以上的农户从中获益。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很好的解决了农民经济上的困难。贷款手续简单、方便,农村信用社为有生产能力且收入中低层次的农民发放了贷款证明,并核算每位农民能够贷到的款额,且无需提交抵押和担保,这给农民提供了贷款的方便。
2.2.2农村信用社的小金额贷款也减少了农村的高利贷。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情况,造成了我国农村中金融机构很少的结果,机构内能提供的服务也很少,尤其是2007年之前,我国的邮政储蓄机构只能存钱,不能贷款。我国在建设初期,曾在农村调走了大部分的资金,因此农村的资金有限,再加上农业银行的农村业务被减少,因此,解决农村资金的问题就成了农村信用社独自的责任。这样形成农村资金提供减少,信用社加强的垄断,有大量的农民申请资金但是银行有满足不了的时候,农村所需资金在农村信用社无法获得时,并出现了很多高利贷。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出现后,农村信用社开始根据每位农民的实际情况和其信用情况,审核农民可贷到的款额,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需要担保和抵押的贷款,方便了农户贷到的款项的利率比高利贷低,降低了农民经济上的压力,限制了我国高利贷在农村的方展,也使农村的金融有了好的发展。
抑制了高利贷也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根据目前我国的形式,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还是以扶贫为主要方式。小额信贷根据其字面意思不难理解就是发放的资金额度小,性质为贷款,但是根据信用发放。小额贷款是针对收入中低层的人群,所以其核心不在小,而是在信用。其发放是一种无抵押形式的发放,为了使资金能够有效使用和还款,在给予小额信贷的操作中,采用直接到用户,或者小组联保,整贷零还等一系列严格管理措施。
首先实行小额贷款是在1976年的孟加拉国,所以被称之为孟加拉模式从而得到国际认可,2006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以及其创办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他们的最大突出贡献就是用金融方式帮助了贫困的人民,同时其自身又能够自负盈亏达到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的服务和帮助穷人。我国从1992年开始也引进这种模式,在云南、陕西等10多个省,进行试点,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也是目前我国积极提倡的一种扶贫开发方式。
小额信贷在我国发展至今已经取得非常巨大的成就,我国海南海口在2007年12月26日召开了农村小额贷款国际论坛的会议,主要讨论了小额信贷服务三农的问题。论坛召开期间众多小额信贷机构介绍了很多经验,但是普遍认为我国的信贷还是在低潮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因为我国2.4亿农户中,1.2亿有贷款需要,其中6700万家是通过信用社,但是目前中国约有300家信贷机构,其中很多是不可自负盈亏的,所以中国的小额信贷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达到可持续性还在实验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模式仍需改进。
2.3农村小额信贷现状分析
有关数据表明,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趋势总体良好,全国覆盖率达32%,其中经济实力较弱的地区收益更高。以宿迁市
为例,位于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比重高,在这座以农业为主的城市,较早的实行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农户受益面高达57%,部分乡镇甚至高达80%,资料统计,全市93万农户中就有53万人进行过农村小额信贷,较好的解决了农村的融资问题,极大推动了本地区的农业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促进下也进行了更完善的发展,并反作用于农村小额信贷,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和实力保障。同时,成为农村金融的主要支柱,在各方面发挥着它的功用,体现为:
1、调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一切金融机构的最终追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最为金融企业,银行本身的实质决定了地方经济调节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政策支持。“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我国面临的主要难题。而三农问题难得得到解决最重要的因素在于它的资金匮乏,农村的经济实力本就低下,要想改变,自能从资金缺口进行,而农村小额信贷正是为此设立,面对高风险、低收入的农业而言,商业银行最求不到最大利润纷纷撤资,而农村的小额信贷以国家的政策要求为农户提供融资帮助,很大的体现出了国家的扶贫倾向,是党和国家对农民这类弱势群体支农服务。
3、社会保障。小额贷款的项目内容繁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下岗工人再就业贷款等零零散散的各种形式,政府参与给予补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予以下发,体现出小额贷款的社会保障功能。
农村信用社小额的贷款解决了中低收入农民经济上的困难,但也不是无所不能,主要表现在小额信贷模式上不能放在农村中运用,因此,实行过程中受到了限制,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1、小金额的贷款虽然可以短时间内解决农民贫困的情况,但却不是唯一的办法,农民要以贷到款后,便会对贷款依赖,不再努力进行生产。2、建设农村的基础的设施方面,小额的贷款并不能完全帮助解决,如田地的水利。3、小金额的贷款不能解决所有农民的问题,一些收入较低的农民可以从中获得利益,但收入较高的农民却不能获得高额的贷款扩大生产。4、
因为农户的经营规模一大,没有正规的财务的数据,小额信贷又不需要抵押和担保,使得农村信用社发放金额无依据;5、目前,我国要农村信用社和其它的正规的金融机构为农民提供小金额的贷款服务,这些机构在专业性的发展问题上比较落后中,其它类型的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农民小额贷款的服务也限制了我国小额贷款的发展。
第三章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缺陷分析
3.1需求与供给方面
3.1.1需求方面
虽然小额贷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农村的建设以及大大的满足了农民在贷款方面的需求有非常大的显著成效,但是,小额贷款的机构农信社对此业务在思想认识上、业务的操作上、防范风险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不够重视存在众多不足,导致其成为阻碍小额贷款发展的原因,应该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区域间的经济性放贷有着高风险和收贷困难的影响,容易造成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增加。
由于小额信贷针对的是贫困的农户这一特殊用户群,往往他们的贷款是没有抵押的,而农民是依靠土地吃饭的,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就会导致农户贷款拖欠率和违约率上升,从而信用社自身承担着很高的贷款风险,这一特点使得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缺乏了积极性,从而阻碍了小额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一些民间的金融替代很明显是因为农户对于农村信用社这样的正规小额度贷款实际的参与与认知度较低,但是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又是很高的,所以一旦无法从正规的信用社筹得资金,那么农户就会依靠那些民间金融机构来解决资金问题,从来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
根据农业部对农村经济的研究2003年对安徽18个村的271户问卷调查表明,524笔借款中16%来自信用社,70%来自民间借款。2005年四川社科院对省内243户调查也表明,农村信用社借款33.5%但是民间借款为66.5%。为何会产生此情况,是因为民进借款大大迎合了农民的需求,降低了农民参与资金交易的交易费用,从而使民间借款在小额借贷市场占了很大的空间和盈利空间,使其成为农户借款的主要来源。
另外根据国外农业发展的研究,我国农民来自民间的接待大约是正规市场的4倍,这对农民来说,民间借贷的重要性高于正规金融市场,民进金融正在农村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大有取代正规金融的趋势。
3.1.2供给方面
3.1.2.1农村信用社商业化和垄断的低效率
目前,我国只有农村信用社才有资格提供农村小额信贷,是唯一的正规机构从事金融贷款工作,几乎形成了独占现象。虽说也出现了一些向邮储,贷款公司等NGO,操作小额信贷市场,但是毕竟发展缓慢,并未抢占多少农村信贷市场。根据相关数据表明,1997—2003年,我国农村信用社关于农业方面的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的农业方面贷款余额比由54%增加到84%[3]。
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从来都是以信用社为中心,但改来改去还是没有把信用体系改好,还是向着商业方向进行发展,只为最大的利润而改革。由于信用社的商业化,信用社的龙头位置极大的阻碍了小额信贷的发展,局限了农村市场的开拓。其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机构为了获取巨额利润,把信贷投向了其他地方,对并不赚钱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不关心不重视,没有发挥帮助贫困人群,困难农户的作用。其二,农村信用社的龙头位置让自身服务能力降低,办事效率降低,极大的妨碍了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公平争夺。农信社的位置及市场限制让自身不思进取,缺乏创新能力,小额信贷缺乏积极性。
农村信用社的小金额信用贷款存在一个风险,这主要是因为农户有延迟还款的情况出现,这种信用发放贷款,无需抵押与担保,实行的方法是一组成员相互为对方担保,这样就使得一位组员延迟还款,另外的组员也会跟着延迟还款,因此,小额信贷的风险只会越来越严重。小额信贷的对象是农户,而农户主要将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农业是一种弱质产业,它要承受着自然风险和许多不可抗拒的阻力,并且由于经济的调控,小额信贷要承担整个经济市场中的风险,因此,农村信用社的小金额信贷比商业贷款需要承担的风险要大很多。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小金额信贷没有系统的监控制度,不能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保障,操作风险大。而且对农户无法全面调查,没有每位贷款者的详细资料。每位农户的详细资料不全,使得农村信用社无法更好对其进行监控。当农户贷款期限将要来临时,只能采取催收的办法,而很少用利用法律的强制性手段清收,从而增加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
金融机构相当于企业,不过是市场的经济主体,即使是国有机构也需要来断盈利才能持续发展,农村信用社小金额的信用贷款主要的经营成本是金融、管理、损失等三个方面的成本。因为小额信贷对象是农户,他们的贷款目的多种多样,因此,小额信贷的成本也高,而利润却相反,小额信贷的流程有很多的环节,如调查收集农户资料,评定信用等级、发放贷款证、管理、催收等。不仅如此,它服务范围广,耗资多,于是单笔贷款成本费用较高。现在农民外出打工的增多,流动性大,所以催收贷款的支出也在不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支与出并不平衡。利润高低是受贷款利率的影响,小额贷款执行利率低,是一种微小利润的保本项目,这种信贷不会产生溢价。农村信用社无法从低的利率中获得利润,限制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与前进。
经济困难的农户是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受益于小额信贷的帮助。由于政策或人情使然,他们受到了金融机构的排斥。小额信贷发放的条件比较宽松,也很优惠,但真正需要的贫困农户却无法获得,很多农户甚至都不知道这些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经常被农村中那些相对富有和有门路、跟金融或政府部门有人情往来的农户获得。有的甚至是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得到,在小额信贷中获得利益的人并不是经济上有困难的农户,致使很多贫穷的农民无法得到贷款金额。因为很多真正需要贷款金额的农民无法获得贷款,所以很多贫困农民并未从中解决经济上的困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受益的并不是贫困农户。
办理小额信贷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收入低的农民资金困难的问题,即便如此,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的模式无法运用在农村。无法运用的原因有四点,一,农村信用社的小金额贷款只是一种解决贫穷暂时性的办法,很多时候反而让农民有了依赖思想。二,小额的贷款只能为低收入的农户解决资金问题,对需要大量资金的农户起不到什么作用;三,建立农村各项设施上,我国的小额信用贷款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如田地的水利建立与维修。四,因为小额信贷是针对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开展,又不需要抵押与担保,这无法给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保障。
3.1.2.2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差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的贷款高成本,高风险,低收入的特点,其可持续性较差。据资料分析,政府主导农村小额信贷收益率是2%,最好的信贷机构也才7%—9%的收益率。[4]。这其中有2方面的因素。第一,农信社运营农村小额信贷高成本,低回报,有的出现亏损。其信用贷款数较小,带出去的款项多,而且农户非常偏僻,不集中,导致必须运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运营。前期信用调研难度高,让小额信贷质量不高。有的农户较远,催收贷款难度高,经常翻山越岭的还找不到人,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维权诉讼费又高,得不偿失。(课题组,2008)。第二,对困难农户进行小额信用贷款时,当地政府需要积极的履行义务,担当职责。87第12期2009年区合作域经济2.可以看到的是农村信用社取得一些成绩,有效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帮助农户脱贫增收,建设了新农村,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些农民贷款。但也不能忽视它的一些缺点,比如在农村小额信贷的认知上,金融贷款项目的实际操作上,金融危机管理及提供安全保障等,还是现在了农村小额贷款的蓬勃发展,需要认真的对待。
(1)农村小额贷款的回报率不高,对其放贷起了非常消极的影响。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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