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精神科护理的道德要求
精神科护理工作的对象是患有各种精神疾病的病人,其中病情严重者,表现 思维紊乱,行为怪异,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不少病人否认有病,还会造成自伤或影响社会治 安。病人的症状往往与生活经历、躯体和精神状态及社会环境、职业、文化背景等诸因素有 关,因而形成了精神症状的复杂性,给护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因此,对护士在道德行为上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 了解和满足病人的心理需要
护士应了解病人的多种需要,不同病种以及疾病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心理需要。病 人有共同的需要,也有个体化的需要。特别是对病人病史中的隐私和病情应做保密,绝不允 许作为嘲笑的话题。如神经症、反应性精神病、焦虑抑郁状态的病人均存在需要被承认、被 尊重,他们往往容易强调自己的躯体不适感和主观要求,反复描述自己的内心体验,表现焦 虑不安,纠缠医护人员,以此得到医生和护士的注意、接纳、承认和支持。此时护士要关心 和体贴病人的心理需要和疾病的痛苦,耐心倾听病人的倾诉并与病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使病人对护士有亲切感和信赖感。恢复阶段的病人,由于错误地认为得了精神病不光彩,被 人瞧不起,无社会地位,并担心今后复发、遗传等问题,此时病人常产生自卑和轻生观念, 护士绝不能忽视病人此阶段的心理状态和需要,应及时给予正确的疏导,使病人能正确认识 自己的疾病是可以治愈的,消除各种顾虑,树立正确人生观,同时做好家属的宣教工作,杜
绝意外发生。
2. 敏锐的观察力,确保病人安全
审慎思考,认真负责的工作,准确无误的行为,是避免发生差错事故,保证病人安全
的关键,也是护理道德和责任心的具体表现。
观察力是知识和思维的结合,对事物具有敏锐的感觉和正确的判断,并能采取及时有 效的措施是精神科护士必须具备的能力,它体现在整个护理过程中,其中很重要的技能是观 察病人的病情及心理活动。如精神科一级护理中的三防病人(自杀、自伤、冲动毁物、逃跑) 护士必须做到坚守岗位,定时巡回,对重点病人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杜绝可能发生的各种
安全隐患。又如高度兴奋躁动病人或长时间呈木僵状态病人,其精神症状掩盖了躯体症状,加之 病人缺乏主动描述不适体验,易造成躯体合并症而误诊或漏诊,如护士具有良好的医德素质, 精湛的业务技术水平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就能及早发现病情变化杜绝差错或事故发生。
3. 尊重病人的人格
精神病人由于缺乏对疾病的认识,以及住院后出现新旧角色的冲突,常常不能配合治疗,如拒绝服药或藏药、毁物自伤等一些行为。此外,在护理时,除病情和治疗的特殊需要,应慎用约束。要维护病人的尊严,保护病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并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处理上述护理问题的态度与方法,是尊重病人的人格及护理道德行为的具体表现。
精神科护士绝大部分工作时间和知、情、意障碍的精神病人在一起,接触密切,工作 难度大,而且常遇到病人的病态辱骂或人格污辱,护士能准确对待和处理,使自己在工作中 维护正常的心理平衡,促进病人的康复,这充分体现了精神科护士高尚的职业道德及耐心与
容忍的心理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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