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目录导航:[]BOT模式下探讨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第一章][第二章]BOT模式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相关理论概述[第三章]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模型[第四章]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案例剖析[第五章]BOT模式下探讨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
更多精彩就在: 51免费论文网|www.jxszl.com 法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1章绪论1.1探究时代和意义1.1.1探究时代从2010年开始成为中上等收入国家之一,经济增长速度为L型模式.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的30年年均10%以上逐渐降低到2017年的6.9%,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降低并不代表我国发展势头的削弱,而是表明我国正在进行转型,以达到高质量的增长,要形成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因此,国家开始加大力度建设并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但各级政府债务急剧扩张.及时的引进了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来缓解财政压力,统称公私合营(PPP)模式.BOT是PPP模式中的一种融资模式,它的主要融资方式是建设-运营-转交,即由投资公司自行建设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自主经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设施归还政府.虽然引用BOT融资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间相对较短,但是这种融资方式越来越多的运用到实际中且取得一定的成效.截至到目前,BOT模式已经广泛应用到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高速公路建设等诸多方面.BOT模式下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势是使政府既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又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发展.同时,BOT融资模式可以快速的收集社会闲置资金,既能够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与此同时,近几年BOT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应用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由于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较长的经营期导致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持观望态度,政府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配不明确,在整个过程中如何合理的进行风险分配和估值定价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可以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合理准确的评估,这将会成为项目公司和政府签订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最合理的保证各方的利益不被侵害,同时也可以给项目投资者在承担巨大的法律.市场等风险的前提下一个良好的考量标准,有助于投资者进行决策,这也是投资者聘请专业资产评估师进行估值的主要原因.以此为时代,我们需要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方法的探究和探究.1.1.2探究意义BOT模式作为PPP项目的融资方式之一,很好的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中民营资本占比较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金紧张的问题.对PPP项目自2014年开始不断的摸索和建设,于2015得到大力的推进,在此趋势下进行逐年增长,且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项目逐渐增加.经过这几年项目的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同时也暴露出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何进行合理的估值定价即为其中一个棘手的问题.因此以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为突破点进行探究,因为这一评估问题的探究具有较强的现实和实证意义.无论是对于政府还是投资企业或是BOT模式下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合理的对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定价都是十分重要的.在特许经营期结束之后政府收回资产继续运营,这依旧面临项目的定价问题,其中涉及到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价值的合理测算对项目运营定价起到重要的作用;在企业的特许经营期间,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涉及到对投资项目中无形资产的价值问题,这需要有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准确的估值基础;任何时候不合理的估值定价皆为急需解决的问题,较高的估值结果会让政府承担更多的风险,同时也导致政府补贴金额增加;但是,如果较低的进行特许经营权的估值定价,将会损害项目投资者的既得利益,不利于民间资金的投入.因此,合理准确的对特许经营权进行估值定价可以很好地平衡政府和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既能够在保证城市居民良好的日常生活又能够使企业获得正常的经营利润.根据目前我国BOT融资模式的良好发展态势来看,即使目前市场上关于特许经营权的交易案例相对较少,但是未来必然涉及到拥有特许经营权资产的企业的重组和并购或质押等相关事宜,在这些重组并购过程中,准确合理的对特许经营权进行估值定价一方面可以让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挥到良好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保护国有资产,防止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由于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仅仅通过传统的三种估值方法比较难以反映项目投资周期长,投资者的投资柔性带来的附属价值,因此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的评估方法探究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价值.1.2国内外探究综述近几年,BOT融资模式在已经进行了较多的应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大多探究者在对BOT相关内容进行探究时,主要集中在BOT模式的风险分担.特许经营期的确定,政府的地位和适用性剖析等,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定量的探究相对较少,没有比较成熟的结论,本文通过阅读大量与BOT模式相关的文献,主要从以下BOT模式的探究现状,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的探究现状剖析和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问题探究综述三方面进行探究现状剖析.1.2.1BOT模式探究现状BOT融资模式最早被西方学者提出并应用,土耳其总理厄扎尔在新公共管理方式理念的基础上提出的.现在BOT融资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大量学者开始探究BOT融资模式的相关问题,Schmidt和Schmitz(1996-2005)通过详细的剖析政府和项目公司的权利分配,探究了BOT项目的效率性问题,为未来BOT项目的责任与分配方面探究奠定了基础[1-3].AhmedF.MSalman.MirosLawJ.Skibniewski(2007)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剖析归纳决定BOT融资模式下的项目成功实施的主要因素,探究结果表明决定BOT模式成功的主要三大因素是法律.财务和商业环境因素,论文的探究结论具有很强的开拓性[4].张鸿鹏(2015)指出BOT模式融资的特点是周期长,利益相关者较多,这将会带来如运营,定价,金融等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在BOT模式下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明确项目风险分担原则和风险监视与控制是项目顺利完成的关键问题[5].周礼(2015)通过对17个典型的BOT模式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风险探究,站在投资者角度详细指明了应对关键性风险的策略[6].在相关法律问题探究方面,胡熙敏(2011)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资产属性的界定和特点进行了剖析,她认为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更加符合无形资产的条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比较符合会计准则规定[7].张毓灵(2016)对BOT融资模式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和讲解,发现法律方面,BOT融资模式下存在立法技术缺失,法律内容不足的问题,并指出应尽快构建BOT专项立法,完善BOT法律内容[8].关于BOT模式下的特许经营权的资产属性问题,大量探究证实BOT模式已经在国内得到广泛的应用,对经济.社会.人文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关于BOT投融资模式下风险分担.法律问题和会计资产属性确认等方面拥有大量探究,但定量的估值剖析方面的探究仍旧有待明确和论证.1.2.2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探究现状特许经营权已经被广泛的认为是一种无形资产,且近几年来专家学者对特许经营权的各方面进行探究,得到了比较完善的探究体系,在评估领域,人们对特许经营权价值的评估也取得了较快的进展,特许经营权具有的特点主要是:时效性.唯一性和排他性.在估值方面,它的主要价值来源于其依附于标的资产获得的超额收益的价值.肖荷花(2001)介绍了特许经营权价值的评估,她认为政府特许权是由政府机构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某一地区享有特定权利,它在价值方面具有无形性.垄断性和可收益性以及不确定性的特点[9].赵强(2002)指出无形资产折现率确定时行业净资产和股权投资回报率存在误用的情况,并提出了通过全投资回报率确定收益法评估过程中折现率的确定[10].肖林,王海成(2003)构建了用于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的预测未来现金流的数学模型,并利用仿真技术计算价值和风险,分别测算了税率.经营期限和债务对价值估值结果的影响.计算结果也证实了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回报率[11].王凌艳(2011)通过对公路特许经营权进行了剖析和论述,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公路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论述了收益现值法应用过程中公式的拟定和公式中参数确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这也证明收益现值法适合评估高度公路特许经营权问题.李璞,王松江(2012)通过西北大学阿尔费雷德-巴拉特创立的巴拉特估值方法对TOT模式项目融资定价,同时洪平对巴拉特方法进行探究,应用到了无形资产评估中,并认为巴拉特方法适合评估无形资产[13].MorkR,SchwartzE,BrennamMJ等国外探究人员结合实物期权理论和系统动力学等方法,分别对可再生资源和能源项目类不可再生资源的特许经营权机制进行了探究,他们主要通过定量的方法对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14-16].结合以上文章的总结和阅读,目前特许经营权是一种无形资产的说法已经毋庸置疑,在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过程中,大多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收益法中运用收益现值法的最多.1.2.3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探究现状目前对BOT模式的探究主要集中在BOT模式下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评估,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的资产属性剖析.BOT项目融资风险分配和相关会计核算等方面.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的价值评估探究相对较少,现实中合理的估值却十分重要.无论估值结果的高低,都会影响政府或项目投资者的既得利益和风险分配,只有合理定价,才能促进BOT模式平稳顺利的发展.期权定价公式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被国外学者Black和Scholchs(1965)所建立,这种模型可以随机动态的评估项目的运营价值,使得其在BOT模式下的项目估值方法得到丰富和拓展,但由于其应用前提比较苛刻,至今尚未完全的应用到经营权评估的实际应用中[17].梁锋(2004)剖析了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模式,指出过去政府采用重置成本法估值大部分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实际估值应采用收益法,因为收益法可以更好的进行无形资产估值,且更加符合国际上市场行为的普遍做法[18].超红燕(2004)认为BOT模式下的关键是特许经营问题,并对项目的风险管理进行探究,建立了风险满意度目标函数,为项目利益相关者风险分配问题提出解决办法[19]曾航(2012)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进行探究,通过收益现值法和实物期权对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将特许经营权价值中的扩张期权价值体现出来[20].王勇(2015)以京沪高速公路A服务区为案例,对BOT模式下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探究,文章分别采用实物期权法和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就两种方法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最终得出传统的现金流折现法会低估项目的价值,实物期权法可以更加全面的考虑BOT模式下高速公路的高风险,长周期和大投资的特点[21].洪平(2017)通过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特点的详细剖析,并以光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应用了国外比较认可的巴拉特模型进行估值,实际上是一种对收益法的改进评估方法,最后进行敏感性剖析,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评估方法的一些局限性,也进一步拓展了估值方法[22].因此,在进行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时,首先应对BOT模式下的项目特点.利益相关者和影响因素进行详细的剖析和了解,然后再进行现金流测算,但是仅仅应用现金流已不能很好的反应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实物期权估值又存在一些应用的局限性问题,由此通过改进实物期权和收益法进行估值可以进一步提高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估值方法的准确性.1.3探究思路与探究方法1.3.1探究思路本文以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为探究主题,通过对探究时代.探究意义和探究现状的总结剖析认为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次,分别详细剖析了BOT模式特许经营权评估的特点,对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进行理论介绍,找出其主要特点和这些特点对估值的影响;以此来剖析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该如何进行选择,指出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可以通过收益现值法和模糊实物期权理论相结合进行估值;最后文章通过模型的建立和案例的剖析评价得出合理的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具体的探究思路如图1-1所示:1.3.2探究方法文献调查法.本文通过阅读BOT融资模式.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等方面相关的文章与期刊,通过公共媒体和PPP相关网站以及巨潮资讯上相关企业年报获取资料和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总结,为后期的模型构建和评估方法探究夯实基础.定量与定性方法相结合进行剖析与探究.首先,本文通过剖析总结相关理论的概念和特点,为后文的定量探究做出良好的理论基础,其次,本文搜集总结并计算了与案例相关的数据,以此来辅助评估过程中各项参数的确定,使得整个文章逻辑合理,思路缜密.案例剖析法.在相关理论的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构建了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的模型,文章通过湖南省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为案例进行估值,对估值结果进行详细剖析,因此也进一步验证了模型的可行性.1.4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本文通过建立模型进行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首先,本文通过建立评估模型进行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模型的核心理念使得估值结果既考虑了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特点,又考虑了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的期权特性,这在估值方法上得到了一定的改进;其次,本文剖析了模糊数学理论,应用到期权价值评估中的参数确定上,使得参数确定更加准确合理;最后,本文采用实物期权法估值,将BOT模式下特许经营权的法律.政策和时间等风险反映到了特许经营权价值中,这会使估值结果更加贴合实际.虽然文章具有一定的创新点,但由于科研水平有限,文章依旧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第一,模型设置相对通俗易懂,引用实物期权中的B-S模型,结合模糊数学进行参数的确定,波动率的选取过程中根据前人探究为依据,计算过程中大多以历史数据为依据进行参数的确定,无法做到根据资本市场公开的实时数据进行测算,不具有绝对准确性;第二,在案例剖析过程中,由于BOT模式下的项目的相关数据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获取全面的数据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采用相关行业成本占收入比进行估测成本等相关数据,可能与实际存在一些偏差;最后,笔者在利用模糊数学进行参数确定过程中,采用专家打分法时邀请的专家数量有限,评估结果是专家组三次修改后的结果,可能改正次数不是十分充足,没有做到十分全面.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lwqt/mflw/20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