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农村规模经营中行政管理问题与对策
量就要根据投入产出法.计量经济剖析等,来测算盈亏风险和适合当地情况的合理规模.判断适度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各生产要素主体之间所追求的利益是否协调,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经营利益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了利益共享机制.农业规模经营时代下农村环境治理的机遇经营主体组织化保障环境执法有效推进与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相比,农业污染源是化学需氧量的最大贡献者,排放量占4成以上.农业源是总氮.总磷排放的主要来源.其原因除了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一直单纯追求农产品供给量的提高,缺乏对高施用肥料的相应约束以及农民缺乏科学的营养配方施肥知识与习惯外,更深层次的根源还在于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现代化造成负外部性最大化.面对无数原子化.个体化和兼业特征明显的农民(承包经营户)以及无序化.碎片化和季节性强的个体性农业生产活动,农业环境治理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两类不易调和的矛盾:一是执法.治理成本的有限性和执法对象的不特定性之间的矛盾,二是执法资源的稀缺性和执法对象行为无序性之间的矛盾.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之后,这种状况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规模经营后,不断出现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性.规范性和产业集中度.规模化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有序化.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对特定化有助于农业主管部门面向不同主体,因人制宜,采取多样指导方法,为保障指导方法科学有效,采用混合式的治理举措,包括命令控制的管制型政策工具.补贴.税收优惠等利益激励性市场工具.参与性等政策工具等,形成环境执法和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抓手.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在农业生产内部,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具有天然的优势,既能保障产业经济健康发展,又能带来环境资源保护.但现实状况却不尽然,一方面畜禽养殖废弃粪便到处堆放,污水四流,人畜混居状况常见,严重妨碍农村生态文明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另一方面每到收获季节时期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焚烧形成的狼烟滚滚,不断形成大气污染向城市转移,形成了雾霾天气的农村包围城市现象.上述状况出现,除了农村环境监管体制不顺和相关制度举措不完善等诸多因素之外,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所造成的分散个体生产经营模式也难辞其咎.农业规模经营则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带来良好机遇.主要表现在,规模化的种植经营和规模化的秸秆收集.中转和储存体系,为农业资源产业化利用提供物质前提和数量保障.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不仅可以使分散的农业面源污染点源化,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置机制运行,也为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产业化处置提供数量保障.规模化种养结合经营模式(家庭农场为主要代表)的不断探索,则更易自动生成一体化环境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的内在机制,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规模经营条件下,若有国家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激励政策举措,对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效益的直观认识,通过市场机制不断的优化资源配置,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第三方主体将相继涌现.显然,与分散.碎片化的小农经营方式相比,土地流转加速和农业规模经营的出现,有利于促进农业资源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土地经营规模化加快土壤污染科学治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是农业生产活动.土壤污染的治理,预防和治理同等重要.但在分散经营条件下,无论是预防举措抑或治理举措,均面临着执行困难和成本过高的问题.土地规模化经营条件下,预防性的土壤污染制度举措才得以切实贯彻执行.比如,在土地规模化经营条件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可以按照一定的技术规程预留一定的地块,设置生态隔离带.生态沟渠.等高植物带.人工湿地等生物或物理防治举措,从而有效预防农业生产产生的面源污染.土地规模化经营条件下土壤污染治理更有相对优势.在土地相对集中情形下,可以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法定程序锁定既定土壤污染源是来自于污水灌溉.化肥农药使用或者其他,以便根据相应技术或制度举措治理或预防土壤污染.无论是制定污水灌溉标准.建设污水灌溉系统.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控制农药使用等治理举措均可有的放矢.精准操作.不仅如此,土地规模经营有助于土壤污染治理责任机制的完善.不管是依据污染者负担原则.政府保底责任条款或建立土地修复基金,可以依据土地流转标准合同关于土壤质量条款厘定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机制.最后,从经济学成本效益角度考虑,在土地规模经营条件下,即便土壤遭受严重污染,但由于受到污染的土壤相对集中连片,不论是采用换土方法.淋洗方法或者植物吸附方法进行土壤污染治理,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取较大收益.农业规模经营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挑战规模农业发展模式对农村环境资源的破坏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之后,农业劳动力比较优势难以在短期内见效,再加上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业劳动投入比重会持续下降.在规模化经营条件下,一定数量.结构的农药.化肥以及除草剂等劳动投入替代品就走到一个发展或转型的十字路口.若继续以提高土地生产率为主来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粮食安全,那么,某一农作物品种的单一经营.不断提高的土地复种指数.对大量农药化肥的深度依赖以及越来越多的除草剂的广泛使用就不可避免,土地生产率可能缓慢提高,粮食数量安全尚可继续维持,但与之相伴的却是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农业生产经营的环境资源压力不断加强,粮食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更无从谈起.严格意义上讲,农业规模化经营只是解决了什么样的组织形式种地才会有比较效益的问题,但没有解决在地少水缺且土壤污染严重的客观现实下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路径问题,是延续不断增加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工品的投入,以提高土地生产率为主,还是在环境资源红线约束下,逐渐向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转型,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就成为农业规模化经营进程中遇到的首要挑战.多元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障碍在加快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时代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成为下一阶段农村工作的重点.组织化和规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虽有利于环境执法工作和环境治理的开展,但农业组织性质.规模和经营方式的差异性.异质性也给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种养大户主要以单一品种经营为主,规模经营主要来自于土地的自发流转.其主要问题在于无法解决地块分散的弊病,给耕作种植面积的扩大和现代技术(如机械化)的应用带来了不便.抗风险能力差,环境保护可控性低,无论从品种经营.生产管理以及产后废物处理,环境友好型特征并不非常突出.故从环境治理视角出发,种养大户难以承担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的经营形式,并非种养大户的简单升级版或加强版.从家庭农场的角度来讲,家庭劳动力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实现了充分就业,其收益也高于社会平均收益.从环境治理来看,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可以提高农业的技术水平,具有实现农业生产经营和资源综合利用协调发展的天然优势,自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绿色.生态的标签.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受理性经济人制约.环境监管的空白以及家庭成员环境教育培训的短缺,家庭农场能否真正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绿色.环保和生态,尚需认真观察和审慎剖析.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半松散和半组织性的经营主体,由于经营方式多样,经营内容广泛,其呈现的复杂性增加了环境执法的困难.农业企业虽呈现环境可控性强的特征,但囿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质,很难肩负规模经营的主要主体(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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