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研究【字数: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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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概念界定2
(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界定2
(二)职务犯罪的界定2
二、云南省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2
三、云南省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3
(一)犯罪主体、形式、手段方面的特点3
1.一把手居多且文化素质偏低,主要是村级组织中主要负责人3
2.犯罪集团化,共同犯罪频发且窝案窜案增多,联手作案3
3.作案手段多样化、智能化、隐蔽化、期权化3
(二)涉案性质、领域、金额及社会危害方面的特点4
1.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类犯罪突出4
2.涉案面广,且重点突出4
3.犯罪数量增加,金额呈上升趋势 4
四、云南省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4
(一)主观原因4
1.普遍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偏低,法律素养较低5
2.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严重,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 5
(二)客观原因5
1.相关立法不完善,且执法不严5
2.农村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6
3.农村财务监管问题严重6
五、云南省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6
(一)提高基层官员综合素质水平,增强法制观念6
(二)完善和落实基层组织人员任用、考核、监督制度7
(三)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7
(四)完善社会监控体系,探索建立基层公民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有序参与的权力监督机制7
六、结语7
致谢8
参考文献8
云南省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研究
引言
最高检自2015年开始重点关注农村基层扶贫领域,为保障涉农扶贫资金能够切实发挥作用,专门开展了工作,以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根据2017年底最高检的数据表明,在过去的3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240人,仅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万余人,其中扶贫开发领域近1800余人,比2015年增加102.8%。[1]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地形复杂,是一个大城市、大农村集于一体的城市,而且农村地域广袤,分散较多。据统计,2017年云南省共有2559.1万农村人口,截止2019年统计共有7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区,仅次于西藏自治区。目前全国各地区都在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率日益增加,加强对此类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概念界定
(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界定
200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对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了解释,解释中提到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相关的七类行政管理工作,才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按照该条解释的规定是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其执行《解释》中七类公务时当作特殊主体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并没有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来规范。根据实践情况,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和下属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主体。
笔者认为本文中所讨论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主体主要是村主任、村支书以及村委会的其他成员,在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时,应将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才能够成为农村基层职务犯罪的主体。但是,随着国家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如,“三农”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主体也呈现多元化。表现为村委会的其他成员如村委员、报账员、村环保建设主任、村小组成员等人也都能成为犯罪主体,这也是该类犯罪的一个变化特点。例如2016年被告人杨某身为百莱村小组的出纳,主要保管村小组集体资金的存折,其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利用取现、转账的方式将代为保管的百莱村小组集体资金高达人民币700900元非法占为已有。
(二)职务犯罪的界定
根据刑法学家张明楷的观点,在公共部门占有一定地位,有从事公共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在从事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做不正当违法的事情,这种行为已经侵害群众利益,给集体、国家及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并以这种牺牲大家换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就是职务犯罪。而根据一般实践理论笔者认为职务犯罪应当做两种理解,一是广义职务犯罪只要与职务相关的犯罪都可以成为职务犯罪,例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等,行为人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二是狭义职务犯罪仅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理解为刑法分则中贪污犯罪和渎职犯罪的罪名。 [3]
二、云南省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
据2018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近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156件涉案10145人,经济损失达到28.36亿。[4]2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过失职务、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340起,依法查办488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4]3专门查办百姓身边的“蝇贪蚁贪”,关于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涉农扶贫资金、受贿等犯罪3421件。[5]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云南省2014年2018年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数量约为40件,涉案人员约有65人,主要以贪污贿赂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为主,涉案金额从5万到上百千万不等,行为人多为共同犯罪,包括村主任、党支部书记、村监督委员、出纳和财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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