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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作用【字数:7436】

2023-03-12 11:04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知识产权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作用
摘要: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刚刚处于起步的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备的专利战略,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具有的专利战略仍然具备相当大的差距,这实际上就要求我国应进一步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战略的总体研究。当前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体系保证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有序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前进。我们仅能凭借保护创新成果的方式来制定知识产权制度,确保技术创新的强大推动作用,才可以深入落实培育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总体规划,从而让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发展现状,侧重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怎样通过知识产权战略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发展,并对我国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做扼要介绍,就现阶段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做细致分析,最后针对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本文具体分析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具体现状,指出完善并健全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构想,既是对相关研究的有力补充,有能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具备较强的研究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前言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呈现出了一种持续增长的势态,并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我国的经济增长而言,目前仍然依靠的是科技含量较低、资源消耗较多以及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粗放型产业,这最终造成了我国的经济增长与环境、技术等诸多个方面的强大压力,严重制约了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全球经济局势处于日益变化的背景之下,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将成为我国经济稳步发展的核心要求,这就进一步要求我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发展,此外,我国也进行了一系列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部署。xxxx正式颁布了两项重要决议,一项是《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另一项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这之中,系统阐述了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并进一步提出了发展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面发展不仅我国,而且也是全世界有效解决经济发展难题的核心举措。

  此外,在世界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科学技术已然变成了世界上多个国家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的又一个新的增长点,知识产权战略也慢慢变成了全球多个国家核心的战略资源,作为知识产权战略重要内容的专利战略,势必变成了世界各个国家的重要战略性决策。我国的专利战略目前已直接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战略甚至被视为我国现阶段发展战略的核心之处。使科技技术的创新增强,使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促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战略的稳步发展,将直接成为我国达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以及强化国际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举措。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概述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概念

  在本文的论述中,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一概念的界定,具体来讲,其指的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及地区的经济命脉,直接表现出将来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具备主要的发展需求,对科技发展的新方向有引导作用,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使经济发展方式得以转变,与现代社会节能环保及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相符合,目前仍然处在一个初期发展时期,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将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及导向作用的一种新兴产业[[[]季开胜.关于推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的思考[J].学术交流,2014,03:128-132.]]。

  1、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关于知识产权的主体,实际上其指的就是权利所有人,具体涵盖了专利权人、商标权人以及著作权人等等。知识产权按照其主体资格获取方式可以具体划分成原始取得以及继受取得这两种。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主体具体而言就是专利的发明以及设计的机构和个人,除了可以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以及生产单位以外,也可以是经营和使用战略性的新兴产业产品的单位或个人,权利主体没有严格的国籍限制。

  2、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

  关于权利的客体,其具体指的就是权利所依附的主要对象。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则实际上就是智力成果,这些智力成果通常被直接体现成发明创造、作品以及数据库

  在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具体包括了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这三种。战略性的新兴产业被当成是促进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直接转变的强大力量,已变成了专利保护的新的客体。我国三次对《专利法》进行修改,进一步延伸了生物领域专利的实际保护范围,微生物与遗传物质发明以及生物制品发明全部都被纳入到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中。中国在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正式加入了专利合作条约,同时在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正式成为《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从此以后,国内发明人与微生物菌种方面相关的发明均能够在中国境内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要求进行收藏。

  对于植物新品种而言,尽管其无法授予专利进行保护,但是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后,直接对其进行保护。

  关于商标权的客体,其具体指的是法律对于商标权所保护的重要对象,是商标权的物化载体,换言之,就是商标。从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角度来分析,商标被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技术企业树立品牌、增加效益的核心保证。

  著作权的客体实际上就是作品,作品主要指的就是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具备了显著独创性,同时可以以某种有形的形式直接复制的智力成果。在战略性的新兴产业领域之中,具体受著作权保护的包含了生物医学著作以及数据库。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特征

  1、客体特殊性



  对于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而言,其具体来讲就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智力成果,它与一般的知识产权客体相同,都属于无形财产[[[]王艳,朱博文,胡允银.浙江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布局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4,04:100-104.]]。但是其相相对比知识产权一般客体而言,又具备显著的特殊性,而这一特殊性具体表现在战略性的新兴产业与一般产业相对比而具备的如下几种特征:

  (1)战略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具有的战略性,其主要体现在其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或者某个地区的经济命脉及产业安全,它的稳步成长在很大程度上会加快社会发展以及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入发展还会发挥巨大的带动作用,创造更加丰富的就业机会。

  (2)导向性

  导向性实际上也就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于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具备很显著的导向作用[[[]张骏.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路径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03:39-41.]],同时,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取能够有一个明确的预示出政府未来的经济发展重心以及政策倾斜,是产业选择方向以及资金投放重点的重要参考。

  (3)创新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在科技持续进步以及新技术不断发明而诞生的一种新产业,对原本所具有的传统产业的不断创新才真正被视为新产业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基,所以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创新性是不可缺少的特征。

  (4)成长性

  成长性也就是在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尽管仍处在萌芽的阶段,还没有开始真正的起步发展,但是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整体发展潜力较大,并且具备足够的发展空间,成长速度会快于一般传统产业。

  (5)风险性

  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其发展均具有显著的风险性,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战略性新兴产业被当成是一个新的产业诞生相对比传统的产业来说风险更高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不具有任何的经验来进行指导的,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具体来讲,包括有生产风险、技术风险以及资金风险。

  (6)动态性

  就好比邓江年博士所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种动态性的产业[[[]谯薇,宋金兰,黄炉婷.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政策研究——以四川省为例[J].经济体制改革,2014,03:178-182.]],不同的历史阶段其具体组成也有所不同,在这个时期的新兴产业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就可能直接变成是传统产业。在不同的地域优异各个地区现实的地域环境以及各不相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取也存在较大的不同,并且,伴随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对于新兴产业的选择同样也在日益改变。

  (7)高投入、高回报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被当成是新兴产业在发展起步阶段各个方面的条件都还不是特别成熟,开发难度相对较大,想要开发大规模的市场势必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其自身具备了显著的导向性以及广阔的发展空间的重要特征,从而使得投资一旦取得成功,其所取得的利益同样是丰厚无比的。

  2、手段灵活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护的保护体系,具体来讲,是将建立并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作为主体,但是其自身的保护手段却不单单只包括法律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保护手段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它在法律保护以外并不直接排除其他一些重要手段的适用。在巨大的法律框架之中,能够有效结合法律所授权的政策性手段以及经济手段,从而有效构建起更具有完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护体系。

  二、发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一)政府投入巨
额资金

  通过系统分析后可以看出,在新能源技术领域中的领头国均加大力度投入公共资金,来进一步推动新技术的研发,从而促使新能源技术的深入发展。奥巴马总统在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正式签署了《2009年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这一重要的投资法正式推出了总体数额达到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投资的核心就是基础建设、科研、教育以及医疗信息化等。奥巴马政府格外重视新能源的投资及建设,奥巴马总统在美国新能源计划以及预算当中,明确要求联邦政府在今后的十年时间内在清洁能源领域中至少需要投入一千五百亿美元来推动清洁能源的稳步发展,如此大笔的资金投入能够明确看出奥巴马政府对于新能源发展的高度重视。日本从二零零五年开始主笔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资金投入,日本在各个不同产业的投资比例从二零零四年的10%持续上升至二零零八年的20%,投资数额达到了136.63亿日元,与美国政府的相同,巨额投资便能够准确看出日本政府对于新能源领域的重视。韩国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四这四年内投入了四万多亿韩元集中投入在互联网、无线通信、软件以及计算机等六个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制与开发中。韩国政府还预计在今后的五年内累计投资达一百零七万亿韩元用于发展绿色经济,极力追求韩国可以在2020年底前进入到全球七大绿色大国行列中[[[]李良成,高畅.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政策分析框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12:114-118.]]。现阶段,在新建的交通工具领域的资金投入处于世界前几名的是美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这两个国家在新建的交通工具领域的各项资金投入是远远比世界其他国家高的,以俄罗斯这一国家为例,美国于日本两国在这一领域的投入资金分别是俄罗斯这个国家投资数额的约三十倍和二十倍。

  (二)积极申请专利

  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多个国家在新能源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不约而同地的考虑了一种具有先进的方法,那便是积极申请专利。他们在世界各个国家的专利局申请者之中都位居前列。二零零九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发布了《基于专利的技术分析报告—替代能源技术》这一重要报告[[[]顾晓燕.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研究[J].经济纵横,2014,04:43-46.]],通过这一报告相关显示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多个国加在各个专利局申请者中的具体名次。在美国,在专利商标局的新能源技术申请者之中,居于首位的是美国,其占据了59.8%,居于次位的是日本,占据15.9%,居于第三位的是德国,占据了5.6%。而在欧洲专利局中,美国、日本以及德国三个国家分别以21.6%,19%以及5.3%的占有量排名在前三位。美国通过其自身26.3%的占有量在世界的知识产权局之中居于首位,德国通过其自身15.1%的占有量在世界的知识产权局之中居于第二位,日本通过其自身14.4%的占有量在世界的知识产权局之中居于第三位。。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局之中,中国占有量为76%,日本占有量为9.5%,美国占有量为3.7%,德国占有量为2.4%,分别居于前四名。从而可以明确看出,新能源技术几乎是受美国、日本以及欧洲发达国家进行掌握的。

  (三)其他配套措施

  新能源强国认识到单纯借助于加大公共投资以及鼓励积极申请专利是达无法准确达到新能源技术稳步发展的预期目标的,因此,各个国家都纷纷在国内采取了其他一些配套措施来有效配合以上两项措施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速度,推动新能源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1、美国

  美国这个国家的新能源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其具体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展开的:

  第一,重点强化对新能源技术专利的保护。我们应该通过技术创新以及传播来有效应对全球气候风云的变化莫测现象,但是这种创新就好比在哥本哈根的全球气候会议中所具体讨论的那样会直接牵涉到全球的知识产权制度相关变革的重要问题。在哥本哈根的全球气候会议当中,发展中国家都希望可以有效推动强制许可以及直接排除新能源技术的可专利性;然而,美国的想法与世界上各个发展中国家显然是完全不同的,美国针对这一问题表现出非常强硬的态度,国会正式颁布了一项重要法令:任何气候协议都不应该直接限制到美国知识产权的具体范围和权利的直接行使。[[[]余江,陈凯华.提升知识产权战略能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J].科技促进发展,2011,03:48-51.]]美国的这一种做法必然在新能源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进行转让的过程中设置了各种各样的阻碍。按照HeslinRothenbergFarley&1lesitiP.C.律师事务所正式发布出来的清洁能源技术专利增长指数明确显示了,美国二零一零年越有两千项清洁能源技术专利获批,相对比2009年来说,直接增加了700多项,同比增长了170%[[[]朱瑞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知识产权与标准竞争战略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11,04:79-88.]]。

  第二,美国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正式启动绿色技术专利申请试行项目。在社会不断进步以及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环境恶化和生态失衡等多种负面影响,全球生存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使得各个国家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以及可持续经济目前已然变成了世界各国的新宠,各个国家的政府都致力于打造资源节约型以及环境友好型社会,进而不断寻求新能源和挖掘新技术。什么是绿色技术?所谓的绿色技术,实际上,指的就是契合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节约以及有效减少温室气体的直接排放相关要求的新型技术。美国政府正式启动绿色技术专利申请实施项目,其主要意图旨在可以使绿色技术具备有比普通技术更具简易性的专利审查程序,从而有效缩短了绿色技术的专利审查时间,通过这样来进一步促进绿色技术的稳步发展。美国这一国家的绿色技术专利申请实施项目明确规定了绿色技术专利申请自批准加速审查请示只需要四十九天比便能够直接去的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一部分绿色技术自申请日之日起到去的授权只需要花费一年时间。

  2、日本

  第一,有效实施了绿色专利申请快速通道试行项目。日本这一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快对节能减排等相关绿色技术的有效研发与美国做出了相同的选择,日本专利局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起把绿色专利纳入到专利优先实审优先复审的范畴之中,这一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绿色技术的市场化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二,为新能源技术的研制开发提供了一定的补贴款。日本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的资金投入,而这些资金投入往往都是以研发补助金的方式来加以实现的。为了使得日本的空气质量及经济状况得到改善,日本政府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正式宣布了拟实行一项环保车辆补助金制度,对于购买混合动力车等需一些环境负荷相对较小的车辆的主要消费者发放一定的补助金。依据这一项制度,消费者置换车辆时最多能够获取30万日元的补贴。以上的补贴款具体而言是国家刺激经济发展的举措之一,新的补贴制度意图旨在更为严格的控制混合动力车以及电动车的相关排放标准。

  3、欧盟

  欧洲专利局推出新能源专利分类体系。近些年来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新能源的发展,新能源领域的新技术更是层出不穷,申请量大幅增长,现在公开使用的《国际专利分类》不能将新涌现的所有的新能源技术都合理的收入囊中。因此,欧洲专利局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推出了一种新分类体系以覆盖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定义的全部技术领域,且为了节省专利信息检索时间和精力于2010年6月在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年有选择的公布清洁能源分类体系中部分技术范畴。欧洲专利局的这一做法将很好的解决新能源技术专利不能得到完整保护的问题,更好的促进新能源技术成果的研发和产品的市场化。

  集成电路是一种电子产品,是指将晶体管、电阻、电容等其他元器件及其相互的连线固化在固体材料上,从而使其具备某种电子功能的成品或半成品。当代社会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为我们的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信息技术领域的竞争亦是愈来愈激烈。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它的发展事关国家经济和安全,它直接推动消费类电子、计算机、通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当前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技味升级、增长方式转变和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及最终实现跨越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在集成电路的发展进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层出不穷的侵权和盗版问题已经成为了集成电路的发展瓶颈,要想保证集成电路健康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这已经是各国立法达成的共识。布图设计即是一种体现集成电路各种电子元件配置方式的图形,布图设计是集成电路的核心,所以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重点在于保护布图设计[[[]杨雪.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浅析[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49-51+61.]]。布图设计的制作过程分为设计、制成电气电路图和转换成布图设计三个阶段,在制作过程中不仅需要智力和技术的高投入,强大的财力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集成电路产品投入市场后,因为布图设计的可复制性使得先进的设计很容易被他人复制盗用。企业或者机构前期开发新的集成电路芯片所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与产品投入市场后的易被复制之间的巨大差异严重损害了开发者的利益,也极大的挫伤了开发者的研发积极性。所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圣需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

  对于布图设计应当采用何种法律模式对其进行保护,曾是立法者反复思考的问题。布图设计有三大特点:无形性、可复制性和表现形式的非任意性。从上述三个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布图设计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客体的共性,可复制性是著作权客体的一个必要特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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