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志愿者行为的发展研究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引言 2
一、 前言 2
(一)研究意义 2
1.理论意义 2
2.实践意义 2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3
1. 国内外对于公共服务外包的研究 3
(1)公共服务外包的内涵 3
(2)公共服务外包的途径 3
2.国内外对于志愿者行为的研究 4
(1)触发志愿者行为的动机因素研究 4
(2)影响志愿者行为长效性的因素研究 4
(三)本文概念界定 4
1.政府公共服务外包 4
2.志愿者的动机 5
(四)志愿组织作为外包承担者的途径 5
(五)研究对象与方法 5
1. 研究对象 5
2. 研究方法 5
二、 北京志愿者行为现状研究 5
(一)研究对象组织基本情况 5
1.北京朝阳区DF养老院与福利院 5
2.北京SS志愿者组织 6
(二)研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究对象的合作现状 6
(三)志愿者行为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6
(四)志愿者的发展与公共服务外包 7
三、生产公共服务过程中志愿者行为存在的问题与原因研究 8
(一)志愿行为在承担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
2. 志愿者的身份认同问题 9
3.志愿性、公益性与被组织化、行政化之间的矛盾 9
4. 志愿者行为的长效性问题 9
(二)朝阳区养老院福利院与志愿组织合作过程中志愿者行为问题的原因分析 9
1.政府与养老院等机构对志愿者管理长期规划的缺乏 9
2.志愿者行为缺乏社会认知度 10
3.科层制牢固的渗透于各个组织 10
4.志愿者的组织化和激励措施的缺乏 10
四、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志愿者及其组织行为的思考 11
(一)志愿者的激励及其合理组织化构想 11
(二)志愿组织作为治理主体的社会构建 12
1.社会层面 13
2.经济层面 13
3.政治层面 13
4.政策层面 13
参考文献: 14
附录一 16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志愿者行为的发展研究 ——以北京市DF养老院福利院和SS志愿组织的合作为例
引言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要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建设。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志愿服务的建设已得到政府以及社会一定程度的重视,同时将其视为了社会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治理合作中重要的主体之一。国务院公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出台《条例》,是将社会主义精神进行深入的落实,同时深化公众与志愿者的“学雷锋”精神建设,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渐开始法制化,同时这也促进了志愿服务的大规模展开,并且更加规范的出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社会志愿服务发展的里程碑,同时代表着我国非政府事业,尤其是其中的志愿组织从事的服务开始了崭新的发展阶段。
实践证明,志愿者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本着奉献的精神,将社会剩余资源进行整合,其志愿性、自主性、自治性等的特性,让他们成为增强社会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社会自治能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出路。
一、 前言
(一)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志愿者才开始逐渐进入中国学者们的视野,有关志愿者的学术研究也慢慢增加了起来。说明在90年代之前将近几十年的时间里,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都受到了学者和社会或多或少的忽视。这样的情况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发展是分不开的。在20世纪90年代,两极格局刚刚解体,世界各国都忙于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功利主义成为了人们追求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核心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当今这个高度复杂化,后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来说,人们的价值观、生活心态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相对于功利主义占据全部社会的格局已经在慢慢瓦解,社会治理任务也逐渐变得复杂和多样,正是因为人类价值观和社会治理的必然需求,才导致了志愿者结束了之前被忽视的地位。在受到几十年的忽视后,志愿服务和志愿者逐渐受到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志愿服务类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大大增加,政府也开始重视志愿劳动力动员工作,与志愿者相关的理论建构也引起了学者们的不断钻研,甚至提供志愿服务变为一种社会流行趋势。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jmgl/xzgl/66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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