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字数:7650】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目前所发挥的作用愈发明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无法替代,每一次企业的内部革新甚至会给全社会的发展产生飞跃式的影响,企业不再只是单纯意义上的个体。传统的企业发展观念也早已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仅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追求的终极目标的观念确已过时,在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企业作为社会主体之一,必然需要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还符合十八大会议的宗旨,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而达到科学发展的目标。本文通过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重要作用,深入分析了我国制造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对合理的问题解决对策。
如果从经济获益结果来看,制造业必然属于中流砥柱的角色,不仅完成了空间的超越,还实现了资源配置的最大化,多个企业不以血缘、地域为合作基础,而是采取了经济共同目标这一现代文明的内容作为合作基础,有效地完成了风险的均摊【1】。自本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的速度逐渐加快,国际化、一体化的格局形式在不断形成,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消费者需求不断增加,而企业作为市场中最为活跃的因素,社会层面、人民层面、政府层面的期望值在不断提高,所需要肩负的责任与义务也随之提高。现在的很多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品的时候,关注焦点不再仅仅局限于产品品质,而是更多地关注企业的知名度与责任感。在这样一个经济大发展、社会大进步的时期里,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传统企业管理模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整个社会对企业的期望与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已经引起包括员工、消费者以及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共同主体的广泛关注。
1.2研究意义
同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在市场经济这条路上尚显稚嫩,尤其是在学术理论方面。对于CSR这一理论体系来说,西方国家已经完成了深入的研究与实践过程,但是我国很多企业都并没有将这一理论转化为实践动力,这实际上也是因为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并没有对CSR理论作出进一步的研究,仅仅是对国外理论的学习和照搬,在意义和历史沿革方面都表现出空白。而企业自身不希望承担社会责任,这种错误思想使得学术界需要予以重视,重点在CSR理论的内涵、历史沿革和实践价值方面进行探索。本文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现状下进行撰写,从研究意义上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两点:
首先是对社会方面的作用。企业作为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加之前些年我国一直采取罔顾环境的粗狂发展模式,造成环境、资源方面的破坏。目前,企业需要坚持可持续绿色发展战略,致力于保护环境、改善环境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这些举措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也能够激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活力。
其次是对企业本身的意义。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树立形象、维护信誉的良好时机,更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形成,以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可以获得更加有效地发展【2】。
1.3研究方法
为保证研究的全面与真实,笔者主要采取了文献查阅法,围绕企业社会责任搜索相关文献资料,其中是涉及了理论的内涵、历史沿革和时间实践方面。运用文献分析法回答CSR本质,减少有关CSR的争论。通过比较国外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与我国的现实情况,从而找出其借鉴意义。
第二章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2.1企业现代社会责任概念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利润不应成为其发展中惟一考虑的对象,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向中国创造的转型过程中,品牌和技术的创造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因素限制,中国制造企业必须顺应时代,承担更加丰富的社会责任。
非法雇佣工人的现象自古有之,著名成衣制造厂商李维斯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雇佣女工,且工作环境恶劣。这次事件发生以后,似乎为各个跨国公司敲响了警钟,美国官方也出台了第一部《生产守则》,其中明确了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然而,在发展中此类企业采取的低成本战略,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很大程度上仅限于母国。除了李维斯以外,即便是世界闻名的耐克公司在亚洲市场的生产之路上,也遭遇到了非法雇佣童工的指控,且工作时长长达十五小时以上。罪行被揭发出来以后,社会各界的抵制之声不绝于耳,公众开始组织游行和抗议活动,对此企业方面的回应却略显苍白,以自我揭发的形式提高代理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并予以量化,但公司的形象却仍然受到极大的损害。此次事件的发生,对于耐克集团给予了沉重的打击,也使得跨国企业开始思考自身的社会职责,思考如何在盈利的基础上维护工人权益。为此,大部分跨国企业均出台了相应的企业工人生产守则条例,并要求分公司与合作公司也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严格执行,用以树立企业形象。CSR理论开始广泛的被应用,随着跨国集团战略版图的扩大,逐渐被传入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学术界对于CSR理论的争辩由来已久,世界银行把CSR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3】。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欧盟则把社会责任定义为公司在资源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关系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
如果追溯到理论提出的时候,那么这一理论的定义就显得简单多了——在完成既定利益目标基础之上,企业方面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企业方面还需要协调利益与责任之间的关系,保证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发展。这一理论也被赋予了二元属性,包含了企业需要对债权人、股东和投资者所履行的义务,责任对象的标准按照是否为股东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然而,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分布广、范围宽,因此可以将其简单地看做是企业方面肩负的义务。学术界的争辩之声甚嚣尘上,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可以划分为两个派别:一部分学者表示不赞同,他们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以Gunness和Smith为代表,他们提出企业作为一个纯粹盈利性团体,把过多社会问题的解决都寄托在企业身上是不切实际的,而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过于含糊不清,并未对企业行为标准做出具体的描述【4】;第二类以Drucker和Frideman为代表,他们并不一般地拒绝CSR这一提法,而是在CSR中加入利润最大化的内涵,他们认为只要企业竭力追求利润最大化,就等于履行了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因为在所谓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经济个体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然会达到全社会福利最大化【5】。另一派是CSR的倡导者,与反对者的态度完全相反,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者对CSR一说大都表现出明确的认同。具体来看,根据对CSR的界定可以分成四类:第一类是承认CSR定义的模糊性,并指出正是这种模糊性才能使其得到广泛支持,对它的认识从慈善捐赠、社会良心到正当性、信义义务不一而足;第二类则认为应当突破固有看法,不能将企业社会责任简单地看作利润以外的义务,而是需要对现有理论进行拓展。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相关部门就发表声明,对于企业可以从事的有益社会的行为进行了界定,包含了将近六十种行为,并按照一定标准作出划分。一是自愿行为,企业在行动中完全依靠自我意识开展,并不需要政府强制。二是非自愿行为,此类企业需要见到政府提供的巨大政策红利才能够履行责任,属于一种被动行为;第三类则是围绕CSR的概念开展活动,认为企业方面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样可以细分为经济、道德、社会、法律四大方面;第四类认为CSR的概念范围十分广泛,也可以简单的看做是社会责任的理论重复,企业方面既需要作出经济贡献,又要行使公益义务,还需要遵守社会规章,因此这类学者认为CSR更多的是从经济、伦理、公益和法律四大方面提出要求的【6】。
2.2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基础
2.2.1企业伦理论
这门学科包含了管理学和伦理学的内容【7】,指的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之中所面临的复杂关系(一般为利益和社会两方面),因战略规划限制所必须遵守的符号伦理准则。将管理和伦理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管理思想。
从研究内容和理论内容的方面来看,企业伦理论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一是微观。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更多的强调人的感受,即以人为本,尊重人,把人看作是目的,而不是工作机器和企业获利的主体,因此,在企业的日常工作开展环节之中,需要强调社会责任意识的传达,使得员工的行为能够符合企业的各项规范,尤其是需要符合道德伦理层面的要求;二是中观。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之下,每一个企业实际上都是一个中观层面的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牵扯到了利益与竞争、合作与发展,而主体本身拥有一定的自治权,这使得主体之间的工作行为和营业模式都千差万别。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经济组织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有所不同,但伦理与责任是每个企业都应当肩负的,无论是在于竞争对手的斡旋中、还是与商业伙伴的合作中;三是宏观。市场环境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企业,规范着企业的各种行为活动,但与此同时,企业的各种活动,也会对市场环境起到多种多样的作用,如果从企业伦理论的层面上来看的话,无论是企业这个整体、还是企业中的个体,实际上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伦理与责任的,再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伦理的指向性与预期影响都需要被放到更加重要的角度去思考。
2.2.2社会契约论
如果从概念上来看,社会契约论指的是契约双方共同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和约束条款。
首先,社会契约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需要肩负的责任,其中包括了社会大众对企业的种种期待,因此这种契约中也隐含着一定的义务特点。作为一种理论,社会契约论本身是对于社会责任的一次补充,也是社会责任的重要道德来源,通过契约的方式,使得企业方面的社会
责任带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意味。
其次,无论是在社会契约论当中所体现的尊重员工权利,还是在社会责任概念当中的以人为本,观点实际上都是存在一定关联的。社会契约并非明显的条款和纸质的文字,更多的是存在于公众的风俗习惯之中,是对于道德层面的要求,是希望个体能够符合集体的期待和需要。企业作为社会契约的重要组成主体,应当做到关心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伦理观。
2.2.3利益者相关理论
首先,想要切实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真正利益,那么需要构造更加良好的利益关系,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次对股东权益的抨击,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促进作用。社会的资源被不同的利益者瓜分摊,他们互相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依赖关系。在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企业方面应当综合考虑不同利益者的利益。按照亚当·斯密的理论,唯有实现个体与集体的利益目标趋同,才能够在共赢之中走向发展【8】。
其次,企业方面的社会责任承担并不仅仅依赖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更有赖于利益相关者在参与治理当中的督促作用,他们对集体作出了贡献,企业的所有权因此并不是封闭性的,也不独属于股东几个人,而是全部利益相关者。所以,这就促使企业在做出各项决策的时候,不能仅仅考虑股东利益的取得,也需要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总体利益,这就促使企业开始思考如何实现社会责任。
2.3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义
一是时代发展的趋势。现阶段,我们已经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全面改革时期,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强调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强调全局观,这就要求企业方面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需要将以人为本作为生产经营与管理的准则,在社会对企业环境,资源等多个方面做到协调统筹,促使社会方面能够形成更加稳定安宁的和谐局面,保证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也能够使得各方利益都得以获得。所以,现阶段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必然之举。
二是建立合作的基础。现如今,企业的发展不可能依靠单打独斗,更需要在合作中构建共赢的局面,加之我国近年来对外开放脚步的不断深入。无论是国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在挑选合作伙伴的时候,都更加注重对象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名声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不但能够对本地区内的民生、经济和社会带来一定的积极作用,还会使得这些作用最终反馈到企业的形象和发展中来。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实际上是一次非常有效的公关和营销机会,对于企业方面来说也加剧了合作的优势。
三是人力资源的要求。现如今,人才和企业处于一种自由的双向选择之中,企业想要留住更加优质的核心人才,除了以高欣欣挽留以外,还需要建立更加完善和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通过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使得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团队氛围。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够真正获得自愿工作的人才,而人才也能够在岗位上发挥最大化的创新力和创造力。
此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第一次提出改革开放的概念,也来自十年的风雨历程之中,我国已经获得了经济层面的长足进步。十五期间我国启动并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也初显成效。截至2016年底,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900亿美元境外中资企业超过20万家。在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中国企业也必须遵守国际通行的准则和全球协定。跨国企业的生产守则运动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60余家大型跨国企业相继对中国的供应商和分包商实施以劳工标准检查为内容的社会责任要求,包括相关的认证和监督工作也已开展。一些国家要求中国的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生产企业,必须事先通过有关的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否则就要联合抵制进口。另外,在国外的中资企业以及在海外上市的我国企业也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来自股东和各种组织的不同形式的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当前,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硬性要求。因此,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进行广泛宣传,将有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社会上树立负责任的良好形象,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三章制造业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3.1制造业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3.1.1人本观的缺失
企业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离不开人,但是在处理与人的关系的时候,很多企业都出现了一些问题,并没有秉承着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培养人的理念,反而是使得人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非法雇佣员工和虐待员工的事件已经在网络上逐渐被发酵,例如前段时间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尽管在此次事件发生以后,富士康的高层领导进行了危机公关,但是对于富士康公司的形象损害却很难被挽回。无独有偶,我们相信富士康事件绝对不是一次偶然,而是目前我国大型企业在面对员工需求的时候的普遍态度,以及企业内部矛盾的一次再现。企业想要追求利润,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过度的追求利润忽视了人的重要性,甚至人为地制造一些合同陷阱,逃避企业的义务,希望通过压榨的手段来迫使员工参与工作,利用的实际上还是员工对于法律的无知性。在员工任职的期间,企业方面从不考虑员工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而是一味的压榨他们的劳动力,希望能够激发他们最大的工作效益和创收可能,通过疯狂的加班和过度疲劳的工作模式,这些员工逐渐成为了资本利益之下的炮灰。长期久坐的文员易患上颈椎病,经常下矿的工人则多有肺病,这些职业病摧残着员工的身体,而心理层面的压力同样是他们的心理问题频发。
虽然从短期来看,这种压榨行为似乎可以为企业赢得一部分利润,但是却一定会使得员工对企业丧失信心,并且产生离职愿望,即便不离职也会磨灭工作热情,对于企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来说亦有一定的负面作用,阻碍企业长远发展。同时,在面对消费者的时候,很多企业也没有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经常出现一些过度追求利益忽视客户体验的不诚信行为,这也是企业丧失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的一些主流媒体一直致力于披露这些非法商家,如零八年的三鹿奶粉事件,通过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发酵,人们开始自觉地抵制三鹿奶粉,使得这一老牌奶粉品牌几乎在一夕之间走向了人人喊打的窘迫境地。而对于企业来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那么不可能依靠短期内的营销和公关挽救声誉,甚至有可能付出巨额的经济赔偿损失带来的打击更是致命的,甚至有可能最终走向停产破产的悲惨结局【10】。
3.1.2诚信的匮乏
诚信匮乏的现象比较普遍的存在于制造行业之中,由于快销经济的经营,为了压缩成本(时间成本和资本成本),企业方面极有可能出现以次充好、工期短暂、售卖假货、夸大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当此类问题被消费者发现以后,企业方面或顾左右而言他、或消极对待,总是无法进行有效地售后服务。即便走上了法庭,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判决书,企业方面也采取的是拒不执行的强硬态度。对于企业诚信行为约束与管理的不到位,使得很多企业都钻了空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例如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甲醛超标等等,这些事件都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严重质量问题,也体现了目前我国企业普遍缺失的社会责任感。
3.1.3法律观的缺失和经济观的错误
为了保证广告的真实、有效与客观,我国政府推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广告中不能出现虚假、夸大的行为。然而,这一法律条文却没有起到及应有的约束力度,很多企业在广告中仍然存在着夸大产品功效和恶意隐瞒产品缺陷的问题,甚至对消费者采取恶意引导的方式,以此来增加销量。而国内的很多消费者对中国制造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所以很多人在进行消费选择时,认为虽然进口产品价格偏高,但质量安全可能更加有保障,这让许多国内符合规范的厂家也受到无谓的牵连。
3.1.4环保意识的缺失
关于环境破坏和重度污染的问题,一直是我国制造业在发展过程当中的一个乘客救急,中国是制造大国,在产业链的设置上却嫌少,有企业能够达到国际科技水平,总是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代价的。部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只顾经济、枉顾环境,将过量的废水和废物排入到河流之中,园中园项目。城市环境和绿地面积甚至所带来的扬尘污染,大气污染也使得周遭的居民患上了疾病,近些年媒体报道中,时不时都能够发现这种环境疾病。四川川化公司直接将废水排入沱江,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致使内江、资阳等沿江城市近百万群众在长达25天的时间里被迫无饮用水,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人民币,给沱江造成的生态污染需要5年时间才能恢复事故前水平【11】;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使三省沿岸的几百万居民的饮水造成困难,对松花江的生态造成极大危害,甚至对俄罗斯还造成了跨国影响。
3.2原因分析
3.2.1企业角度
如果从企业方面寻找原因的话,可以简单的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因为企业自身的意识不足,协助并没有树立起明确的社会责任,承担概念,在生产经营的过程当中,总是强调利益获得,从而忽视了利益相关者的团结关系,无法真正的实现共赢。而从现代企业自身的特点来说,不仅需要对股东负责,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利益关系,无论是接聘用的人才、还是面向的客户群体,都应当进行考虑,但由于大部分家族式企业主自身的理念和素质都有待提升,没有将社会责任看作是发展的助力,反而将其看作是负担。这就导致企业方面很容易出现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
另一方面是由于利益的驱使。在资本的作用下,企业的经营目的就是为了豁一,但是如果仅仅追求蝇头小利和短期效益的话,很容易走向极端。可能出现一些见利忘义、暗箱操作、忽视人权和尊严的行为,甚至采取过度消费,虚假宣传语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方式来谋求短期利益,这种行为对于公众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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