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港澳门古遗址的保护利用思考大陆文化遗产发展新形式【字数:7271】
摘要:随着十九大的召开,国家投入愈来愈多的财力,人力,物力于文化的发展。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也逐渐被认可和弘扬。但目前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并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本文以笔者在香港澳门留学时亲身探索的经历为切入点,通过从遗产构成、历史背景、管理体制和发展现状等几方面对香港和澳门的具有代表性的三处古物古迹点——香港1881水警总部、香港西港城和澳门大三巴牌坊进行分析研究,试通过多维化,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达到对大陆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模式提供可行性建议及借鉴的目的。通过学习剖析不同政治、文化背景下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方式,对大陆丰富的有形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起到启示作用。
关键词:1881水警总部;西港城;大三巴牌坊
引言
随着十九大的召开,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的合并,一个新兴的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意味着各种文化的表现形式在未来将多会通过旅游的手段进行呈现。文化遗产作为一种集历史、文化、科研、美学价值于一身的形态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必定要适应文旅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随着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已经不将目光仅仅局限于保护原状。为遵循代际平等这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倡的原则,我们当代人更应该在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下,思考如何不仅将文化遗产的物质形态留给后代,更要把文化遗产所积累的悠久的历史文化信息一并传承下去。做到在合理保护的前提下,正确开发文化遗产的内涵,实现文化遗产价值惠及普罗大众的目的。
基于此,本文根据香港澳门当前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状态,从其背后的文化、历史、政治等因素入手,剖析造成现状的原因。为我国现有的文化遗产提供保护,利用,发展的新思路。
一、遗产构成
文化遗产,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前者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后者则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本文主要以香港,澳门与大陆的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进行横向对比分析。
(一)传统文化遗产构成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的定义如下: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其中不可移动文物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
(二)香港文化遗产构成
根据1997年6月30号颁布的《古物古迹条例》,香港政府如下定义文化遗产:
古代遗物(relic)指——
(a)1800年前人为制作、塑造、绘画、雕刻、题写或以其它方式创造、制造、生产或修改的可移动物体,而不论是否已于1799年后予以修改、增补或修复;及
(b)化石的遗存或压痕;
古物(antiquity)指——
(a)古代遗物;
(b)1800年前人为建立、辟设或建造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或该等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的遗迹或遗存,而不论是否已于1799年后予以修改、增补或修复;
古迹(monument)指根据第3条宣布为古迹、历史建筑物、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由1982年第38号第2条代替)
(三)澳门文化遗产构成
根据2013年澳门政府颁布的第13号《文化遗产保护法》,澳门政府对文化遗产的定义如下:
第二条:文化遗产的概念
一、为适用本法律的规定,凡作为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或文明的见证、且应特别加以维护和弘扬的财产,均属于文化遗产。
二、上款所指财产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特别是历史、古生物学、考古、建筑、语言、文献、艺术、民族学、科学、社会、工业或技术方面,呈现纪念性、原始性、真实性、古老性、稀有性、独特性或模范性。
第三条:文化遗产的范围
一、文化遗产的组成如下:
(一)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被评定的不动产和被评定的动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基于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公约而被视为文化遗产的其他财产,亦属文化遗产。
鉴于近代以来香港澳门殖民统治的特殊性,其保存至今的物质文化遗产多呈现出浓郁的外国风格和民族融合风格,建造时间多晚于大陆文化遗产,为18世纪之后。类型主要是近现代宗教,生活和官署建筑。本文对香港文化遗产的选取遵循的标准是:被香港政府评为一级历史建筑并具有高知名度的不可移动文物。而澳门地区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认的历史城区,其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多样,在此则选知名度最高,保存现状最好的大三巴牌坊进行分析。
二、社会发展
(一)法律源流
1、大陆文化遗产法律源流
由第五届XXXX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保护法》),于次年实施。《文物保护法》一共有八章节八十条法律,分别是:总则、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文物出境进境、法律责任及附则。
2、香港文化遗产法律源流
香港《古物古迹条例》(theAntiquitiesandMonumentsOrdinance,简称《条例》)是香港法例第五十三章,于1976年实施,以确保香港最具价值的文物获得适当的保护。《古物古迹条例》一共有22条,2A条至9条是关于古迹的内容,10条是古代遗物,11~16条是古物的发现与挖掘,17~18条是古迹咨询委员会,19~22条是杂项。在《条例》中首先有释义,古迹(monument)指宣布为历史建筑物、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
3、澳门文化遗产法律源流
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于2014年3月1日颁布生效。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共九章一百一十八条,分别是一般规定、文化遗产委员会、被评定的不动产、澳门历史城区、被评定的动产、考古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奖励,优惠和支援及处罚制度九章。明确确立了文化遗产的定义、保护范围,以及文化遗产的评定程序及标准等,对澳门文物保育工作的执行和开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文化传统
1、大陆文化传统
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应追溯至中国古代对文物的收藏与研究。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统治者对收藏、研究古物十分重视。在封建王朝的宗庙,祖氏和府库里,都收藏了许多祭器、法器和珍宝,同时,历代都对古物进行了研究和著录。
在古代,对古物的研究最早是从金石开始的,通过研究,著录,保存了大量古代有价值的金石资料,成为我国文化宝库中宝贵的的一份重要财富。除此外,还有悠久的对书画的收藏与研究的历史,及对古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历史。古代的研究与收藏虽然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但却对文物知识的普及起到了良好的传播作用。对文化史迹的调查与研究始于北魏著名地理学家郦道元对名山大川的亲身考察。元代的葛逻禄乃贤将自己探访的成果结合前人的历史文献,起到证史补史的效果,为后代的文物考古调查开了先河。
近代以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附带着对文化遗产资源的破坏和掠夺,同时被动地促进着国人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直到民国政府1913年12月24日颁布《古物陈列所章程》,对古物的范围,所有权,挖掘许可制定了明确的规定。1937年,中国xxxx在边区政府建立革命博物馆并面向社会征集红军历史资料;解放战争时期,个别地方还进行了考古发掘。1947年通过的《中华土地法大纲》在第九条丙款规定名胜古迹,应妥为保护。《土地法大纲》中颁布的作出保护文物的规定,是十分重要和富有远见的。
1948年成立的文物管理委员会,在保护管理文物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出了重大成绩,为新中国建立后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打下了深厚基础。
2、香港文化传统
英国建立香港殖民地之前,还未有香港这个行政区域的概念,所以之前的历史皆附属于岭南或香港各地区的历史。考古研究指出,香港的人类活动可以追溯至39,000至35,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1842年中英政府签署《北京条约》和《南京条约》,将香港半岛正式割让给英国。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条约的签订,形成了今日香港的边界。英国政府的政治主张为香港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奠定了基调。在港英初期,由于实行单一的打压政策,导致出现多次大规模暴动,为改变局面,英国政府转换统治思路,从香港人民的利益入手制定政策。这些政策中包含保护古物古迹名单的初次确定。
二战时期1941-1945年期间是日占时期,尽管这段时期日本政府残暴黑暗,但为香港却留下了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历史性的建筑物,如港日政府在日治时期设立了香港市民图书馆,是香港的较早期开放给公众的公共图书馆;今日的礼宾府依然保留着日治时期遗留下来的日式的屋顶及塔楼。
二战后港英政府1976年正式颁布实施《古物及古迹条例》於一九七六年实施,以确保本港最具价值的文物古蹟得到适当保护。古物咨询委员会及古物古迹办事处于同年相继成立。
因此,香港的文化遗产保护之路历史悠久,由于政府和公民对文化遗产的关注比大陆和澳门都要早,因此香港的遗址保护体系也更为完整,方式更为成熟,更符合香港本土特色。
3、澳门文化传统
由于澳门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历史背景,澳门文化是有深厚传统内涵的中华文化和以葡萄牙文化为特质的西方文化共存的并行文化,是一种以中华文化为主、兼容葡萄牙文化的具有多元化色彩的共融文化。
澳门在16、17世纪后成为贸易和传教中心后,大大促进了东西方文化交流,使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来自欧洲、东南亚等地的文化相互碰撞、交流、汇聚、融合,长达400年之久。澳门现存有不少中西合璧的文物古迹,具有东、西方风格的建筑物,大都具有以中为主,中葡结合的特色。
自1999年回归后,澳门成为中国的第二个特别行政区,澳门根据基本法具有高度自治,在一国两制下的政策下澳门的各种特色得到保留及发展。澳门这种独特的文化资源,有助于协助提升澳门的旅游形象,促进澳门旅游可持续发展。
澳门政府早在九十年代已开始重视文化遗产业,并设计了两个宣传口号:澳门文化之都和全年缤纷盛事进行推广宣传。回归后,澳门特首何厚铧在其施政报告中指出要以旅游博彩业为龙头,带动其它行业从而发展澳门经济。当前博彩业赌权开放与港澳自由行的开放,为澳门文化旅游业带来了良好的机遇。澳门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已于2001年向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并于2005年申报成功。澳门政府将2006年定为澳门世界遗产年,并于当年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的工作计划中指出,将以天下特色荟萃澳门就是与别不同为主题来,全力打造澳门独特的文化遗产形象。
三、管理机构及现状
(一)大陆文化遗产管理机构
凭借文化部于2006年11月14日达成一致决议并进行推广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我们可以了解到: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要负责国内领域相关遗产管理任务,处理、整合对其进行维系、管理期间的紧要问题,评估、审核这些遗产所在地开展的遗产工作。超过县级政府级别,有权按照本法文件设置管理制度,执行具体方案,其对应级别文物主观单位也应做好此类工作,对辖区内遗产工作施加最周全的积极影响。
第九条:世界文化遗产内如存在非移动性文物,凭借《文物保护法》要求及其对应的《实施条例》要求,加以专门维系及管理。
因而考虑到国内拥有广袤土地,文物数量多且分散的现实情况,大陆的文化遗产管理是实行国家文物局总管,并按省,市,县,行政区划分的等级制管理办法。这样管理的好处是既有统一标准要求,又能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现状和文物保护状况进行对症下药,实现因地制宜。但同时这样的办法也存在缺陷,关于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历史文化名城共同构建的保护系统,我们可以窥见其中法律发展到一定程度,相对健全。另外两大维度维系效果不足,另外存在协同作用不明显、整合维护力度较差的问题。国内这类保护工作基本上由上而下顺延,不存在多向或双向影响,围绕行政管理程序这一中轴发散,携带显著行政特征的文件基本上是对其法规提供支撑的关键路径,存在不小的随意特征。
(二)香港文化遗产管理机构
香港在1976年发布《古物古迹条例》的同时成立了古物咨询委员会(AntiquitiesAdvisoryBoard)及古物古迹办事处(AntiquitiesandMonumentsOffice)。古物古迹办事处担负相关古物事务跟进监察任务,属于行政类内人,并从行政协助、秘书处服务等路径对古物咨询委员会负责。
香港以康文署作为这方面管理工作的基本单位,它的全称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这是国内香港政府名下的一类民政分支机构,单独划分出来用于其内康乐体育、古物古迹和其他相应文化内容的协调处理工作。2000年时曾设置市政局及其附属单位,后期才将其演变为康文署。香港在此方面同大陆存在差异性,因为其管理单位任务囊括辖区内全部公共体育、文化事项,这意味着图书馆、公园等也属于其负责对象,并非单纯围绕文化遗产发挥作用的机构。
这样的管理机构设置利弊兼有,好处是将视野不限于狭义上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和博物馆与其余几项并列而立,有助于法定古迹,文化遗产接地气,潜移默化地使普通百姓将之纳入生活化的娱乐,休息场所范围,能够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终身教育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明显缺点,如:将法定古迹的管理笼统地与公园、图书馆、大会堂纳入康文署管辖,那么对文化遗产的专业性保护和修缮展示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时,良莠不齐的专业水平最终使得修缮与展示的效果必受影响。
(三)澳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
澳门的管理体制则有别于前二者。澳门历史城区早在第29届世遗委员会中就已经被全员投票批准,它在名录之中被引入,这一建筑群从此属于有机整体,关于其内2大建筑作品及8个街区的研究不可将其割裂为单独文化遗产,而应对总体进行评述。其总管部门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统属于中国国家文物局,管理时需要充分参考先发、保护法及实施条例所给予的框架指导,令相应维系、管理工作真正达到文件要求。但澳门作为一个历史背景较为特殊,文化杂糅的世界性历史城区,在进行文化遗产管理时必须被重视的一点是:如何与现当代建筑物融为一体,如何和城市区总体发展水平、环境风貌协调一致。既能保证文化遗产得到最大化的保护,又不能与现代化的过渡中出现断层,这是澳门文化遗产管理需考虑的重中之重。
四、实例例证
笔者结合香港法定古迹名单,在体验参观香港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过程中,选取最具有代表性,知名度最高的文化遗产一一实地考察比对。此文中将选取香港1881水警总部,香港西港城和澳门大三巴牌坊作为案例分析对象,以求达到直观解读之效。
(一)香港1881前水警总部遗址
1、1881水警总部历史简介
1881水警总部位于香港九龙半岛尖沙咀的中心,因建于1881年而得名,并于1994年成为香港法定古迹,从1884年到1997年这段时间里,二战阶段存在暂停功用的情形,其余时间始终负有香港水警总部的使命。现阶段这一建筑作品在长江实业手中重新打造,作为一家酒店存在。
1842年时这里就已出现了九龙西1号炮台,不过只持续到1854年便被搁置,而在1884年,这一位置被用于成立香港水警中心大厦。该楼共计2到3层高度,外观携带维多利亚的格调,周围还有马房设施,同尖沙咀警署一同使用。其南方向上成立2层报时塔,直到1907年时出现新塔才将其报时功能移往别处。而后这里便作为水警展示平台存在。日本侵占此处后,将这里充作海军指挥中心。1996年时它才褪去了功用色彩,被空置多年,而后政府批准长江实业对此接手,在不破坏之前建筑的基础上将其重新设置,演变为一座文化色彩浓郁的酒店。
其观赏性较强,显出典雅复古之风,视觉格局较大,共由五栋建筑合到一处。囊括了:水警中心主楼、马房、报时塔、九龙消防局、住宿楼。2003年当地政府借助公募途径期望对此处予以活化。如今这里安排了新的功用:酒店、餐厅、购物中心、展示平台。1881从交通条件来看极为优越,它坐落于尖沙咀广东道,对面便是当地文化中心、太空馆、艺术馆,又紧靠九龙公园,同港铁尖沙咀站距离很近,也能够在短程抵达渡轮码头、巴士总站,从多方位便捷通行。
眼下我们再看待1881水警中心时,已经不复有当初那种历史底蕴感:香港政府很好地秉持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针,在对原有建筑不破坏一丝一毫的基础上,将此处遗址打造成了一栋与金融商圈相结合的商业用地:水警总部的主楼内,还留有从前水兵们的训练场所和宿舍,在墙上也悬挂着上世纪历史旧照片,力图在每一个细节处下足功夫,还原当时的情景。在主楼后侧是九龙消防局的遗址,通过用展板与实物结合进行展出的展陈方式还原真实的历史。建筑群内部的宿舍区域不定时对游客开放参观。
鉴于香港地少人多,地皮极贵的情况和1881水警总部身处九龙半岛,油尖旺区经济CBD中心的现实条件,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水警总部外部造型和周围环境进行改造开发,使得历史与现实最大程度地结合,取得经济和文化的双赢。
2、1881水警总部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1)发展经济:首先,在主楼外部的环形区域公开招标20余所高档商品专卖店,主要目标人群定位在高收入者。其次,在遗迹内部修建了一所高档餐厅并利用原有的水警监狱在其基础上兴建了一家小型酒吧,1881年时仍存留不少水准一流的食府,充满古韵的酒店也颇多,带来多元区域美食服务。主楼中曾有一家HullettHouse便是这类典型:它携带各色主题客房、餐厅及酒吧,一方面令人获取饮食的乐趣,体验到另类风味,另一方面也呈现出文化深度,在常规诉求外带来文化方面的新满足。酒店从新颖的立场解读老香港的情愫、格调,让当时文化又一次得到普及。酒吧墙面还挂有过去年代里盛行的警服,酒吧的后门还留有两间小型监狱模型。别出心裁的设计令游客而面目一新。坐在餐厅中,不仅可以享受美味的料理,在休闲之余也可以在酒吧喝酒品茗,欣赏离尖沙咀不远处维港的海景,而餐厅和酒吧的人均消费都是香港工薪阶层人群的消费水平,如此举措不仅吸引了了受众,也提高了1881水警总部的经济效益。
(2)发展教育: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很好地把握了保护与开发之间的比例,尽管将部分遗址以作商用,但还是保留了遗址前的大面积空地。在空地上不定期悬挂展板和宣传横幅,主要介绍一系列面向大众举办的公益活动。借遗址之地普及文化教育,带动全民保护文物古迹的热情。与1881水警总部仅隔一条街的是香港科技博物馆,二者同处油尖旺商业中心,地理位置相近,联合起来的文化辐射力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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