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纠纷的司法介入以化解高校自主权与教师诉权冲
是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当然,教师与学校或者行政机关就资格授予.职称评定所发生的纠纷,涉及到对教师资历.能力的认定,往往也涉及到学术领域的问题.对此,司法应主要关注程序性审查,以体现对高校自主权的尊重.关键字: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司法介入;高校自主权;教师诉权一.高校自主权与教师诉权伴随高校管理制度的改革,高校自主行使决定权的行政事务范围的扩大,学校独立意志的合理与合法问题也日益突出起来.特别是高校在对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发生纠纷,作为被管理者教师的诉权与高校自主权存在一定的张力和冲突,因此认识大学自主权和教师诉权有着重要意义,这是解决司法是否介入此类事件的基础和前提.(一)大学自主权现代大学起源于12.13世纪欧洲的中世纪大学.从大学史的角度看,大学自治(又称为大学自主)这一思想在西方大学具有悠久的传统.特别是自19世纪德国思想家.教育家洪堡提出大学学术自由以来,大学自治则深深影响着现代大学制度.大学自治是高等教育管理中一种特殊的管理组织形式,是保障大学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内涵主要是指大学作为一个法人团体,可以自由地治理学校.自主地处理学校的内部事务.最小限度地接受来自外界的干扰和支配[2]24.起源于西方的大学自治理念,在历史的长河中按各民族国家的需要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大学自治模式.大学自治也具有自己的特色:即在我国语境下大学收稿日期:2010-05-10作者简介:洪建娣(1973—),女,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探究生党总支书记;陈峰(1982—),男,法学博士,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①从权利的角度看,中世纪的大学自治权甚至极端地表现为大学拥有独立的司法审判权.随着大学自治理念的演变,这种绝对的司法裁判权已被废除,仅保留了内部纪律处分权和自主管理权,然而以大学自治权排斥司法权的干涉的观念仍然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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