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论乡村振兴背景下村民自治存的问题——以山西省长子县为例【字数:7423】

2023-02-20 21:20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论乡村振兴背景下村民自治存的问题——以山西省长子县为例
1导论

  1.1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选题背景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xxxxxxx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了以下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xxxxxxx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8-02-05(1).]在中国xxxx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战略被纳入党章,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七大战略之一。这无疑更加突出了它在新时代的重要地位。

  据统计,2018年年末的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37%,这与发达国家相对应的80%指标水平尚有一段距离。这说明农民仍然是中国人口的主流群体,如何快速地、持续稳定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也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实行乡村振兴战略要取得预期效果,有效治理是基础,村民自治是关键。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有力推进乡村治理转型,特别是村民自治的转型。有效地实现村民自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农村发展的现状下,一些村庄的村民自治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文旨在讨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成因并尝试提出解决措施。

  1.1.2选题意义

  对乡村振兴与村民自治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乡村振兴研究可以进一步丰富公共管理的内容,为研究村民自治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而对村民自治的研究可以完善民主自治的理论,丰富政治学的内容。更重要的是,村民自治是中国积极推进民主的过程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

  村民自治制度是保障我国农村社会环境长治久安,实现社会协调、稳定与繁荣的重要政治措施。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为基层民主的实现奠定了一定制度基础。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过程中,对村民自治的研究可以使大多数农村村民通过学习和实践,更好地发展和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为提高我国村民自治水平提供了对策和建议。目前,我国对村民自治的研究多是从各个角度,许多方面进行的,但从乡村振兴的背景来看,关于村民自治的研究较少。

  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在实践的角度上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村民自治是建设和发展繁荣的农村社会,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必经之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概述了新时期的农业发展路线图: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体制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和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将基本实现。到2050年,农村将得到全面恢复,农业强大,农村美丽,农民富有。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发展村民自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仍然存在很多障碍,村民自治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研究农村振兴下的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可以分析他们陷入的困境,并从实际的角度提出对策。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现状

  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研究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第一,研究农村村民自治的影响因素。在我国推进民主的进程中,村民的自我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自中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村民自治以来,就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对象。徐勇教授就是农村治理方面的专家。他创作了第一部系统分析和研究我国村民自治的作品——《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一书,为很多学者提供了参考。该书系统地从国家和民主以及其他国家的自治模式等角度对村民的自我管理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提出了村民自治在国家政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的论断,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书中徐教授认为我国村民自治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优越性和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性。

  他的另一本书《流动中的乡村治理一对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则指出了农村流动对农村的管理、权利结构和资源配置等等都有一定的作用。此外,这本书还认为农民的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是会产生消极影响的。因此,为了适应这种新的环境,该书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治理模式和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结构调整,以此来解决农民流动所引起的问题和影响。

  第二,完善农村自治的对策研究。于建嵘主要就国家与社会的二者关系展开了分析。从这个角度,他详细分析了中国村民自我管理在过去一百年中的发展过程,并着重于研究了整个过程中的关键点。他认为,有效指导村民自治的最直接途径是建立村民的权利机制和控制权。

  唐明、陈荣卓则认为,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实践,完善农村民主管理体制,关键就是要建立和整合四个机制,即根据农民参政积极性不断提高和农村民主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乡镇治理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有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基础的农村治理机制,构建以完善社会自治功能为导向的农村社会组织体系。

  吴新叶根据治理理论研究了基层非政府组织。他主要对基层非政府组织的形成原因和发展历史展开分析,并研究了基层治理机制。他指出,要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必须提高农村村民的自治意识,也必须确保在国家的领导下进行,使两者有机结合。

  刘义强则着重分析了村民自治的内在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思路。他向我们展示了民主治理是如何从个人实现演变为组织实现,进而促进了全村民主自治的过程和机制。

  第三是关于农村自治的基础理论研究。有学者认为,农村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是有制度可供参考的。因此,这些学者在制度主义的理论支持下对其进行理论分析。

  白纲和徐勇的观点是这样的:村子政治结构的一些较大变化是相应制度的建立所引起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对村民的自我管理是必要的。这些法律法规使村民在自我管理的过程中得到了良好的促进和发展。同时,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将直接影响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效果,从而进一步影响农村建设。因此,研究这些法律法规应被列为研究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刘喜堂在分析了省级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后发现,健全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可以使各级村民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从而为选举民主的公开透明提供了保证,它具有很高的信誉度,并在不断的选举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

  学者虞列东认为,中国各个省份在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时,内容其实是在大体上相同的,他们都能够就基本原则和选举程序方面达成共识,在其他方面的差异也在逐渐减少。

  李庆真则是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结合我国的现状,研究了村民自我管理中国家与社会二者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如果国家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过分干预,使村民的自我管理不能实现自治,国家控制太多的具体方面的细节,就会导致村民对政府行为和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不理解,不能真正感受到村民自治带来的好处。更严重的是,在未来,村民很有可能会逐渐失去对政府的信任,与政府的距离愈来愈远,甚至是抗拒政府,使得政府不能有效地与村民沟通,进而导致村民自治难以正常发展。

  我们可以通过以上分析看出,国内学者对于我国村民自治研究的视角基本上是政治学和社会学两个角度。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村民自治的制度和政策上,研究方法主要是实证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

  1.2.2国外研究现状

  随着中国在世界上的话语权逐渐增加,中国的村民自治模式给世界带来了更丰富的实践内容。越来越多的国际学者开始研究我国的村民自治问题,并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德国的阿德曼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国农村村民自我管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的看法主要涵盖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乡政府领导村委会。这将导致村民在实施自我管理的过程中可能无法真正地实现自治,并极有可能发生意外冲突。其二,村民委员会主导村民自治,但其行动又必须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这就又可能会导致决策双方的冲突,从而阻碍村民自我管理的顺畅发展。基于这一研究发现,阿德曼认为,为了以便在出现上述情况时有法可依,必须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柯丹青(2010)发现,在中国农村地区,由于村民的自我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村民一些过去的不良习惯慢慢地减少了。同时,一些积极的活动逐渐出现并呈上升趋势。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素质也有所提升。

  1.3论文的结构及主要内容

  本文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村民自治的发展角度出发,重点研究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这一战略背景下存在的问题及困境,并尝试在完善村民自治方面提出相关的合理对策。

  本文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导论。重点表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论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介绍本文的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主要表述相关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分析乡村振兴与村民自治的关系。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长子县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以及现状。

  第四部分重点分析长子县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第五部分从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方面,分析在乡村振兴进程中提高村民自我管理水平的方法选择,尝试提出合理的举措。

  1.4论文的研究方法

  1、在学校的图书馆查阅相关的馆藏图书、资料文献以及具有权威性的学术期刊等。

  2、在知网、万方、维普等学术网站进行文献检索、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最新的情况,吸取可以借鉴的相近的理念。

  3、利用大量的文献资料的收集,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资料进行筛选与提炼。

  
4、访谈法。对山西省长子县某村的村民进行电话访谈,获取一手资料后进行整合分析,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5、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的与导师进行讨论沟通,拓展论文的写作思路,提升论文的理念价值。

  2乡村振兴背景下村民自治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2.1相关概念

  2.1.1乡村振兴

  xxx同志在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农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我们要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最重要的任务,把农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xxx.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1).]

  xxxx于2018年1月2日发布了2018年中央1号文件《xxxxxxx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3月5日,xxxx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农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xxx、xxxx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计划(2018-2022年)》,并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仔细贯彻落实。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现代经济体制的基石,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措施,是继承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的坚实战略,更是历史和人民必然的选择。乡村是一个具有中国社会、经济、自然发展特征的区域综合体,它具有多种功能,例如生产,生活,文化和娱乐。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而今,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农村最为突出,而农村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化现代国家的进程中,农村是难度最大,最难啃的"硬骨头"。但同时,我们最坚实的基础和最大的潜力都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期我国重大问题和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2.1.2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截至到2016年年底,我国已经约有98%的村子制订了村民自治组织章程和民约村规。[数据来源于2017年12月15日xxxx新闻办发表的《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村民自治制度,让一村之民直接投票选出大家都信任的本村人进入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们处理村子里的大事小情。村民自治是发扬民主的充分表现。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助下,村两委的有效组织下,村民持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服务水平。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中心内容。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可以充分保护村民作为村主人的权利。村民们自己商榷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发展本村经济的事宜。村民自治具在我国社会中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1、村民自治可以有效地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村民自治在基础民主中的效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村干部本来就是本村村民,是身边的人,他们对本村的情况有更好的了解,因此相对于外村人来说更容易与村民建立互信与支持。这种关系还有助于村民监督村干部的工作。如果村干部的工作方法草率、粗鲁和不合理,或者存在有在某些情形下办事有失公允,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现象,那么村民们可以通过民主评估向他们发出警告;针对情节更恶劣者则可以召开村民会议依法罢免。村民自治制度,不仅有利于促成干部和群众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可以营造良好的农村氛围,化解冲突,确保农村社会环境的谐和安定。

  2、村民自治可以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在配置资源和经济运行的进程中,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决定性作用,让政府让看不见的手发挥更好作用。怎样发展好农村经济和更有效地分配农村资源,根底上取决于市场,最关键的是政府。如何让农民在政府的指导下富起来,这就要求我们要给予村民自治制度充分的尊重,能够发挥和利用好村民自治制度的作用,让村民自治在政府和市场二者之间能担任好桥梁和纽带的角色。

  3、村民自治能够有力地推动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工作

  发展农村的基层民主是村民自治在政治上作用的体现,村两委向政府反映村民们的一些建议和意见,在村民中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让村民们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并教育村民们履行义务。村民自治制度极大地提高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热情,使得依法办事、依法自治在农村蔚然成风,有力地推动了乡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4、村民自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乡村是短板的同时也是关键。我们只有把农村问题解决好,才能够抓住重点,实现全面小康。城市发展快于农村地区,城乡差距拉大,导致一些村民的文化水平和生活质量相对较低。因此,要实现全面小康,村民自治势在必行。村民们通过自治来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参与农村的治理和发展,同时满足自己的美好生活需求。为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必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而且必须在每个村庄和每个村民中实现。

  2.2相关理论

  2.2.1自治

  在《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对自治(self-governance)是这样解释的:某个人或集体管理其自身事务,并且单独对其行为和命运负责的一种状态。也就是说,你是在管理自己而不是外部力量对你自己进行管理,或者你是在管理自己的事务,并对你所做的事情承担一定的责任。自治分为个人和共同体自治。个人自治,即个体管理自己,我们每个人自己约束和决定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等,向着规划好的方向前进。共同体自治是指在共同条件下形成一个集体,该集体内的人们具有共同的集体利益。集体管理和集体事务都是由集体自主决定,按照一定的规则维持集体决策,各个集体成员都参与其中。与他治相比,自治不服从外力,有它的相对独立性。在个人自治中,个人决定自己的事务,其他人不能干涉个体事务;在共同体自治中,内部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互相协商,处理共同体内的事务,同时每个人处理各自的事务,其他共同体不能干涉公共事务。

  2.2.2公共治理

  公共治理是指为了达到集体的秩序和共同目标,公共、私人部门和非营利组织共同参与其中,相互之间形成伙伴关系,通过谈判、协商和讨价还价等政策手段来供给公共产品与服务、管理公共资源的过程,是有政府的治理。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协商式的管理。传统治理的管理活动是掌舵,而新治理理论的管理活动既包含着掌舵,又包含着协调、谈判与合作等复杂管理。作为参与者之一的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与其它伙伴构成平等的伙伴关系。

  2、多元主义的合法性保障。多元包括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力的多中心化。首先,治理是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从国际到社区组织;从官方到非官方。治理与分权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分权,就很难形成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会形成多个权力中心,多个权力中心的竞争,有助于克服权力垄断所带来的弊端,增强治理的合法性。

  3、制度保障治理的秩序。治理的过程是一个集体行动的过程,参与者必须在制度约束的框架内行事。与传统制度不同的是,治理框架下包含着大量的非正式制度。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以及半官方组织最后所达到的协议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既可以是法律文件,也可以是不完全的契约;既可以是严谨的条款,也可以是松散的关系。

  4、网络增强适应性和弹性。网络性是指行动者之间以及不同行动者所组成的组织之间,打破了传统的垂直与水平的关系,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网状结构,网络中各节点互动频繁,共同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形成一种权变式的管理。

  5、打破二元划分,以善治为结果。治理打破了传统的二元划分方法,公共与私人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彼此在行动体系中形成伙伴关系;政府与社会之间越来越相互整合,合作性的政策制定,参与式决策越来越普遍;市场与层级之间的差异在消失,网络结合了市场与层级之间的优势,弥补前两者的失灵。打破二元划分解制了部门间、层级间和主体间的限制,为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善治铺平了道路。

  3长子县村民自治的基本情况

  隶属于山西省长治市的长子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上党盆地西南侧,总面积为1029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长子县辖7个镇,5个乡和399个行政村。县政府驻丹朱镇,总人口37万。[数据来源于长子县人民政府官网]2019年12月,长子县被列为全国农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长子县曾经是山西省的信访大县,时任长子县委书记的张圣曾在上班第一天就收到了一位匿名村民寄来的包着老鼠药的上访信。根据调查,长子县全县80%的矛盾都来自农村。面对农村社会矛盾极其突出这一困境,长子县政府把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作为展开工作的切入点,成立了一会两队。一会即民事管理委员会,两队则指的是一支格长队伍和一支专职民调员队伍。长子县进一步将农村社会治理单位划分为较小的区域,以30户人作为一个网格,把全县划分为3500个网格,每个网格由群众选出一人作为格长。这项举措充分发挥了格长熟悉当地情况、亲民的优势,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隐患、调处矛盾。此外,长子县政府还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到村民自治这项工作中去。在投入大量精力后,长子县的村民自治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

  (一)村民的自治意识明显提高

  村民自治在培养和增强村民的权利意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每个村民都是农村治理的主体,可以参与其中。过去,大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lwqt/yzlw/180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