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滥用场支配地位的法律问题研究【字数:8749】
目录
第一章 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理论概述 1
1.1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 1
1.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 1
1.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 2
1.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构成 3
第二章 我国现行法律在互联网市场治理中的不足 4
2.1互联网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不足 4
2.2互联网中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缺陷 4
第三章 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典型案例评析 5
3.1谷歌垄断案 5
3.1.1基本案情 5
3.1.2对于谷歌垄断案评析 5
3.2.奇虎诉腾讯案 5
3.2.1基本案情 5
3.2.2奇虎诉腾讯案中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评析 6
第四章 规制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策及建议 7
4.1完善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方法 7
4.1.1 市场份额的认定 7
4.1.2 市场壁垒的认定 7
4.1.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法 7
4.2完善法律责任 8
4.2.1明确举证责任 8
4.2.2 增加行为主体的刑事责任 8
结束语 9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1
第一章 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理论概述
1.1市场支配地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位的定义
市场支配地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中众多的构成因素之一。多个国家都对其都有不同的界定标准。我国《反垄断法》中把市场支配地位定义为:能够拥有在市场竞争中把控商品的定价,大宗商品和其他市场交易的条件,或者进入市场后妨碍竞争对手后续运营的能力。
在美国的反托拉斯法里关于市场支配地位并没有具体的定义,与其相关的说法为“市场力”,这种“市场力”指的是经营者是否有能力把商品的价格长时间维持于市场竞争价格水平以上,或者控制产品的数量在市场竞争水平以下,并且在使用这种能力后,经营者依然可以保证自己获取市场利润。
而欧盟对“市场支配地位”同样没有给与明确的界定,但是在联合商品案的解释中,欧盟委员会把市场支配地位界定为:如果一家企业能够在不用考虑市场里其他同等地位主体下独自决定经济对策,那么就可以把这个该企业界定为拥有市场支配地位能力的企业,实际上,如果一家企业拥有了市场支配能力,它们并不会把市场上其他企业主体的经营自由剥夺掉。
而在日本的禁止独占法中对于“垄断状态”的界定与我们一般理解上的市场支配地位比较接近。根据《禁止独占法》里面的第二条中的第七款,所谓“垄断状态”定义为相同产品和在本国提供,在功能性以及使用效果上相类似的其他产品价格,按照法律规定,在近一年中销售总额中超过了一千亿日元,并且在这种产品或者相关的服务范围里,对市场的竞争结构有不同损害。
在上述这些国家对于市场支配地位不同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尽管“市场支配地位”的名字有所不一样,但是却可以从这些内容的界定中得知,“市场支配地位”指的是某种状态,这种状态会导致某种企业在市场上一家独大,并且在这种市场竞争中,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主体有能力随意把产品的价格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不但可以随意地对其他同类型行业造成竞争限制,还不用担忧已有的消费顾客或者其他有着商业交易往来的企业会停止合作进而选择其他相同企业类型的产品。
1.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
传统的市场份额计算方式为把一家企业本年度总销售额除以本年度中所有同类商品的总销售额,所得的比例数值即为该企业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然而,互联网企业的产品是通过双边和多边性和网络外部性特征来赢得市场份额的。所谓的网络外部性是指其单位产品的价值预计销售的互联网产品越高,那么它就可以为企业带来更高的市场利润。基于网络外部性的特殊性质,互联网企业会千方百计的增加自己的用户数量,通过各种各样方法从而占据相关市场的更高市场份额。与传统商品市场相比差异在于,在互联网的相关市场中数量比销售额更具有实际意义。
在新经济体态下计算市场份额是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鉴于互联网企业产品具有的零边际效应,这种效应的特点为低成本高覆盖,它的利润不是单纯的用普通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然后减去成本得出。笔者认为,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在计算互联网企业它的份额时,可以通过统计一段时间内用户的下载量,网页浏览量或者活跃用户数量等数据来判断互联网企业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除此以外还可以一个更关键的数据来分析,那就是用户对于产品的使用时长,因为如果用户对于一种产品的使用时长越高就越能说明他对这款产品的依赖度越高,也就表明这款产品在市场上的受欢迎度越高了。因此用户的使用时长对于界定互联网企业的市场份额具有指标性作用。
1.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
滥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属于企业主体滥用自身竞争优势并且利用这种优势保持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实际上,中国的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拥有市场主导地位,而是禁止企业利用自身的市场主导地位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那么就表明该企业主体拥有非常强大的市场经济实力,并且可以利用这种强大实力对市场里商品交易条件造成控制效果,所以企业的这种能力对市场竞争实际上是一种潜在的竞争威胁,当企业主体滥用自己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做出排它、限制其他企业主体市场竞争举动时,会引发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严重混乱的后果。因此,垄断法会纠正和惩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排除正常市场竞争的企业主体。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jmgl/jjymy/610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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