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民宅基地权利认知和处置意愿研究【字数: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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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Abstract1
一、引言1
(一)政策背景1
(二)研究背景1
二、宅基地流转和退出中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2
三、宅基地流转和退出中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3(一)政策制度原因3
(二)村集体方面原因4
(三)村民方面原因4
四、农民宅基地权利认知和处置意愿4
(一)研究区域与调研情况介绍4
(二)农民宅基地权利认知分析6
(三)农民宅基地处置意愿分析7
五、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9
(一)研究结论9
(二)政策建议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民宅基地权利认知和处置意愿研究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已经严重落后,国家为此展开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试行改革。但是由于政策施行日期较短,还存在许多问题。本研究从农民对于宅基地的权利认知以及处置意愿角度出发,探究政策改革成效。先是提出现有的改革政策存在的问题,对于引起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探讨,接着对于农民的宅基地权利认知和处置意愿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农村宅基地的情况以及农民对于宅基地改革政策的需求;最后,结合上述讨论对于现有的宅基地改革政策进行改进,提出建议:(1)加强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的宣传;(2)加强对于现有空闲宅基地的规划,保障资格权的落实;(3)建立相关法律体系,明确使用权与资格权的权能界定以及宅基地的管理权责,同时加强对于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制度,对于现有的宅基地进行补充登记;(4)对于失地农民提供最基础的住房保障。
引言
(一)政策背景
土地作为一切生产生活的载体,是人类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关于土地产生的矛盾日益增加。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在农村开展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没收地主土地与房屋财产的运动,无数的农民分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农民可以对其进行买卖和租赁。从1962年开始,国家实行人民公社化改造,农村宅基地被收为集体所有,归农民使用。到了80年代初,各地开始出现农民自建房热潮,圈地占地现象严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重,耕地范围受到侵害。1981年开始国务院下发通知,强调宅基地的公有私用性质,并限制宅基地的流转,次年实行规划控制,开始推行“一户一宅”制度。1989年,国家进行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以遏制滥用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但是这一政策很快在1993年被取消了,中央继续加强对于宅基地的流转限制。从过程来看,中国农村宅基地长期以来一直采用的是无偿使用、限制流转的制度,虽然在当时卓有成效,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已经愈发不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土地资源浪费、农民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愈发突出,一户多宅、空心村等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1 月2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概念,即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分离,通过对于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所有权归属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可以放活,在保证村集体权利主体地位的同时,既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能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但是,由于施行时间较短,政策实施目前尚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资格权”分立的法律依据不足、农村宅基地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宅基地退出难度较大等问题,极大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率与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改革政策的进一步改进势在必行。
研究背景
目前学术界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研究众多,大多数是从三权分置的单个权能或者整体制度角度出发,相对集中于探究其运行机制与职能实现路径,分析政策的必要性以及实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影响与问题,从理论上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
在现行的二权分置政策下,宅基地的利用由于人们追逐经济利益的影响,具有无序发展的特性,温彩璇等(2018)通过对现行政策的分析,指出其产权体系不完整,违背城乡发展平衡等缺点,导致出现土地利用率低下,经济效益不高的现象。吴九兴(2019)也持相似的意见,他指出城乡居民同样对于宅基地具有大量需求,需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分析制度供给对于经济与社会的影响。丁国民、龙圣锦(2019)以及侯向娟、李晋陵(2020)则分别从农村居民现实的用地需求和宅基地的内生性矛盾角度出发,揭示现行宅基地政策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形式的本质,此外侯向娟等还提出了如今政策改革所需确立的原则,为改革方向提出建议。综合目前形式来看,针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国家在此基础上提出三权分置的概念,许多学者也开始了对于宅基地三
权分置的研究。新的政策在提出的时候,由于实行日期尚短,范围较小,缺乏对应的法律制度支持,对于改革政策的合理性存在考验。王洋(2018)针对此情况,选择从法律的角度来论证三权分置政策的合理性,与此对应,高升、邓峰(2020)以《资本论》的视角解释政策内涵,分析利弊。杨宏力、李宏盼(2020)则是从土地收益分配的机理方面对政策进行解读。此外,周江梅(2019)通过对政策试点村的改革情况进行分析,以此来确认改革情况。
上文也说道,改革处于初期阶段,尚存在大量问题。丁国民、龙圣锦,周江梅,于明明(2019)等都提到了当前政策上位法律缺失,权属不明的问题,同时,于明明,杨书萍(2020),周江梅,王玲等也都从宅基地流转与退出机制方面入手,表明当前宅基地流转仍存在无偿使用与退出存在矛盾、流转难度大范围小、农户退出意愿不高等情况。杨宏力、李宏盼则发现宅基地入市依旧有收益分配不均的现象。此外,侯向娟、李晋陵也提到了宅基地居住功能弱化,只顾眼前利益的情况。对此,学者们提出大量意见,比如于明明,刘圣欢、杨砚池,周江梅等支持的明确三权权属,进行制度规范以及推行登记等;王玲,侯向娟、李晋陵的对于宅基地存量增量的规划控制;吴九兴,杨书萍的对于宅基地流转市场的规范等。此外,吴爽、李海迪(2019)则从宅基地退出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方案。不过,丁宇峰、付坚强(2019)也提出,在土地改革的背景下,同样要区分进城落户人口与非进城落户人口,需要满足分配的正义,在同时满足城乡发展的情况下再考虑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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