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创业意愿与创业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制度资本视角【字数: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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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增长、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重要驱动力量——创业,一直是被社会各界广泛讨论的话题。当下社会,农民工仍是中国劳动力群体中的重要一环,除去务工务农之外,也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自己创业,政府及社会也不断关注和重视农民工的创业情况。目前来看,中国的城乡社会结构和二元劳动力市场仍面临着彼此分割的局面,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农民工在生产结构和社会结构中始终是弱势群体。一方面,农民工们付出着艰辛的劳动,体验着生活的艰苦,而另一方面却是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的局面、同工不同酬的待遇,这种畸形的社会关系阻挡着他们向上流动的可能性。但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激励着一部分农民工不断通过自身努力与顽强拼搏,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试图突破现有桎梏。有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就是,要想进入更高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就需要各种文凭证书与社会关系网络做支撑,而显然这正是农民工所缺乏的。这一矛盾的存在限制着农民工向上流动的路径和机会。如果绕开这一矛盾,农民工自己创业就是一个相当好的方法,既能挖掘自身潜力,推动向上流动,又能起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作用。如果绕开这一矛盾,农民工自己创业就是一个相当好的方法,既能挖掘自身潜力,推动向上流动,又能起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作用。从内外因素来看,当前学术界主要从农民工自身和社会环境来研究如何改善农民工的创业困境,但社会环境的好坏也是受到制度资本的影响,而从这一角度来探讨农民工创业意愿和创业效果的研究还比较少。因此,本文选择从制度资本角度出发,运用制度资本的理论来分析,以期找出制度资本对农民工创业意愿和创业效果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对合理可行的理论性建议来帮助农民工更好创业。
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
(一)文献综述
1、农民工创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逐渐重视创业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和鼓励大众创业,对于农民工来说,创业也是一种不错的人生选择,相当一部分的农民工选择创业这条路来获取财富和实现人生价值。但他们的创业选择也并不是很多,这主要是因为农民工自身的不足以及社会身份的局限性。一般而言,在创业资本有限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民工创业者会选择在创业初期对准资金要求较低的行业进行创业活动(李长峰,2014)[1]。在这一局面下,商业服务业就成了农民工创业者最为优先考虑的行业。(曹宗平,唐甜,2017)。总的来说,农民工创业选择的局限性主要是受个体、能力、资金、技术、市场等因素制约的。其次,农民工内在能力和外在阻碍两方面的影响下,真正能投身创业的农民工并不多,这就与他们强烈的创业冲动形成了鲜明对比。农民工创业意愿的影响因素涉及多个方面,综合已有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内在和外部两个层面的因素。内在因素主要是指农民工个人因素,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和婚姻状况及人力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外部因素主要指客观经济、社会和人文等环境(汪昕宇,陈雄鹰,邹建刚等,2018)。大多数环境因素都能对农民工的返乡创业意愿起到正向的推动作用,其中较为明显的便是金融支持,而政策感知对其创业意愿的影响也较为重要,但是他们缺少了解创业政策的渠道或是不能对政策有清楚的认识,这一因素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十分有限(唐远雄,才凤伟,2013)。同时,自身的局限性和外部因素的阻碍都无时不刻的影响着农民工创业的效果。
2、农民工创业的现实困境
3、农民工创业的对策建议
要想解决如何推进农民工创业这一问题,首先就要先认识这一问题,分析产生这一问题的因素,在此基础之上,着重分析资金、人才、用工政策、环境因素等。首先,政府和社会各界不仅仅要强调农民工有必要创业、农民工创业很重要,更要学会引导农民工去创业,要着眼于此更要着手于此。第二,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能有效地帮助农民工创业,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扶持力度,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资金问题。第三,加强政策引导,转变社会观念,将创业农民工与普通创业者一视同仁;同时也要开展专项培训,着重提升农民工创业能力和水平。同时, 应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工自身能力;第四,相关部门要精简审批流程,避免重复审批,让农民工创业者少跑几步腿,同时也要提高效率,切实为农民工营造宽松、高效的创业和发展环境(董伟才,2007);针对农民工创业用地难的问题,有学者指出要着力于完善农地确权与流转、村庄规划和建设用地的保障机制,从而整合乡村土地资源,支持乡村新业态发展(胡雯,2014);此外,还有学者提出,要强化创业网络平台机制支撑,利用大数据应用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赋能(黄建新,2020)。总得来说,只有同时在思想、资金、政策、能力、大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努力,才能切实推进农民工创业。
(二)理论框架
当前国内大多从企业视角出发来认识制度资本,而制度资本就是指将制度作为投入的一环,在企业的生产销售过程中起到作用,并在其中有机会取得“利润”,依靠与企业家签订合约来获得“收益”的权利(周阳敏,2003)。但是,一部分学者也认为,这些理论缺乏了从现实的资本涵义出发来思考问题的支撑,显而易见的是,即使制度有所不同,但是它们的所有者都可以在利润分享时享有权利,当我们以国家政治权力机构为切入点时就会发现,只有政府采用一种较为优越的制度,给予企业生产的便利,才可以提高生产的能力,增加总体的社会财富(丁静,2014)。照此思路,我们将制度资本理论推及到更加现实的层面:只有当一个政府提供一个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制度时,社会中的生产力才能提高,国家才能更好的发展。另外,制度资本与机会、积累、感知相互联系,形成较为紧密的逻辑关系,机会就是基础条件,而积累表现着制度资本的数量,对制度资本的主观评价就体现在感知这里。因此,制度资本可以包括制度机会、制度积累和制度感知三个方面,一些学者对这些相关概念进行了深入研究。刘心红(2007)的研究指出:制度性机会就是依据制度创新与安排而给人们创造出凭借自己能力和社会资本去获取社会稀缺资源的机会、条件及途径;把多种制度糅合进来就是指制度积累;叶俊焘,钱文荣(2016)认为制度感知不仅仅要对制度有所了解,还要对制度是否公平有所感知。因此,我们以更现实的目的来研究农民工创业就需要从制度资本的角度出发。本文主要从制度感知视角对农民工创业的意愿及效果进行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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