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参与与徽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研究以唐模古镇为例【字数:10130】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社区参与的定义以及相关模式的研究2
(一)社区参与定义的界定2
(二)社区参与相关模式的研究2
(三)关于唐模古镇社区参与模式的界定3
二、徽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中唐模古镇社区参与模式运作分析3
(一)唐模古镇社区参与模式运作概况3
(二)唐模古镇社区参与模式的优势4
(三)唐模古镇社区参与模式运作中存在的问题4
三、相关对策与建议5
(二)依托相关政策提升景区经济效益以吸引人力回流5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景区内居民旅游资源保护意识6
(四)对唐模古镇社区参与模式发展的其他建议6
结语6
致谢7
参考文献7
社区参与与徽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研究——以唐模古镇为例
引言
近年来,旅游业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在旅游产业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不少景区也在进行着旅游发展模式的转型与升级。很多景区在开始注重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是一味注重获取经济利益从而任由旅游资源遭到逐渐破坏。而社区参与作为保护旅游资源的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也逐渐被重视起来,许多学者都对社区参与与旅游资源保护的方式加以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郑群明,钟林生的研究举出了几种主要的社区参与模式,他们将参与式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概括为“公司+ 农户”、“公司+ 社区+ 农户”、“政府+ 公司+ 农村旅游协会+ 旅行社”、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股份制模式”“农户+ 农户”、“个体农庄”,通过主体构成的不同给社区参与划分了几种模式并加以研究。[1]而王华、龙慧以及保继刚、孙雨霞等人的研究则专注于通过个体案例,从主导要素的角度详细剖析了不同案例中所采取的社区参与模式对旅游资源保护的作用。总而言之,当前在社区参与与旅游资源保护中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但对于社区参与类型的划分等一些问题,在学术界尚有很大争论,未能达成一致共识。对徽州地区的社区参与与旅游资源保护的研究则较少,值得进行更多的关注。
笔者之所以选择社区参与与徽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作为论题,主要是因为徽文化旅游景区是我国知名的文化旅游景区,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但很容易因为保护不当而导致旅游资源的不可逆的破坏,因此,针对徽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研究,通过选择唐模古镇这一典型的徽文化旅游景区,对其社区参与的模式进行研究,了解这种社区参与的模式是否适合保护当地的旅游资源,能否推广至其他的徽文化旅游景区,并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徽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中社区参与的一般性规律进行探究。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有益的补充。
一、社区参与的定义以及相关模式的研究
(一)社区参与定义的界定
我们这里所谈的社区参与,主要是以旅游社区参与为主。通过查阅文献,可以发现当前旅游相关研究对于社区参与的定义的争论主要在于参与的形式。以刘纬华为代表的部分学者认为,社区参与不仅仅是社区居民单方面的通过提出建议、维护景区环境等形式参与,政府和开发者对于社区居民的旅游知识培训、利益分配等形式同样也是社区参与的一部分。[2]而以吕星为代表的另一部分学者认为,社区参与主要还是由社区居民为主体,由社区居民自行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决定景区的发展前景和方向,而无需加入外部的其他主体。[3]
通过对这两种定义的对比,笔者更加认同刘纬华为代表的社区参与定义,原因在于,旅游开发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参与的过程,即使由社区居民主导开发的旅游景区,也离不开相关政府、企业在开发方法上的指导与帮助。如果仅仅把“社区参与”的定义认为是只有社区居民独立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忽视其他外部因素的参与,会导致研究范围变得有很大的局限性。现今大部分开展社区参与的旅游景区都有政府和企业的相关支持与帮扶,单纯依靠社区居民自发进行社区参与的景区数量非常少。本文所研究的唐模古镇,同样也是在相关开发公司的帮助下进行社区参与的开展。因此,笔者最终选取刘纬华等人总结的社区参与定义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基点,在后文中所出现的“社区参与”,也均以这一种定义为准。
(二)社区参与相关模式的研究
由于旅游景区相关资源、环境的不同,其开展社区参与的模式也有着很大的区别,相关学者通过对不同地区社区参与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了一些社区参与的相关模式。由于研究方向的不同,主要以参与主体和主导要素两种划分方法分成了不同的模式。
1.以参与主体划分的社区参与模式
郑群明、钟林生等人通过对大量景区社区参与模式的研究,总结出了一套根据社区参与主体不同而划分不同模式的体系,主要包括以以公司吸纳社区农户管理景区的“公司+农户”型,以公司与乡镇政府合作并由其负责农户具体的“公司+社区+农户”模式,以公司、政府、农户各司其职,共同开发的“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模式,以公司、社区、农户分别以资金、土地、技术等资源按比例转化股份的股份制模式,以模范农户带动旅游开发,其他农户学习、模仿的“农户+农户”模式和农户将自己经营的农场等进行改造并开展旅游招待等业务的“个体农庄模式”。[1]这几种模式各有利弊,也需要依托景区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开展
2.以主导要素划分的社区参与模式
由于旅游景区实际情况的不同,不同景区开展社区参与的主导要素也有很大不同,通过对于相关资料的查询与研究,笔者认为目前主要有两种基于不同主导要素的社区参与模式:
其一是王华、龙慧、郑艳芬通过对广东断石村社区参与的研究,总结出的一种“契约主导型”社区参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村民基于朴素的民主观念和契约精神,通过村民大会选出村民代表与景区开发公司、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谈判。[4]由于土地权益均为断石村村民自己所持有,村民代表便以此为谈判筹码,最大程度的争取到了断石村村民在旅游开发中获得的经济收益与就业机会。此外,通过村民大会达成了非正式契约,宅基地及其上的住宅不得出售,这使得断石村村民可以一直参与进当地的旅游开发中,不会陷入“卖地离场”的处境。同时,利用村里集体所有的商铺进行经营活动,或租借给外来人士,村民亦可从中获取相关的租金和收益,这样,村民也可以主动从旅游活动中获取归属于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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