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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与保护【字数:11731】

2024-11-02 12:41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在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逐渐提上日程。为了适应“互联网+”的需要,2017 年 10 月 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正式开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中华人民共各国民法总则》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在第一百二十七条做出了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但是法律除了这一概括性规定之外,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界定及法律保护体系构建仍处于空白阶段。《民法总则》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理论基础仍然未予以解决。反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也力有不逮。因此本文将就各学者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在法律上的界定与保护进行梳理与总结研究,加深对于网络财产法律问题的认知与见解。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 1
绪论2
一、理论与实践的争议2
(一)中国司法审判标准2
学术界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地位的争论2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构成3
1.被判侵犯通信自由罪 3
2.按计算机类型对犯罪进行刑事定罪 4
3.设定新的罪名 4
互联网虚拟财产标准的立法替代4
对侵犯虚拟财产行为的财产犯罪规制符合刑法原则4
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符合财产犯罪的规定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4
虚拟财产侵权属于财产犯罪的理论判断模式5
建立多种交互式隐私风险评估机制5
进一步评估虚拟财产的应用价值5
确认玩家的真实身份5
信托关系下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的完善6
加强网民与个人身份的责任关联6
明确网络纠纷的管辖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6
建立网络虚拟财产仲裁机制7
1.建立一个适合企业网络虚拟财产特点的专门纠纷问题解决机制7
2.探索建立专门的网络虚拟财产仲裁机构和仲裁制度7
3.建立一个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组织 7
结语8致谢8
参考文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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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界定与保护
引言
伴随着网络产业的疾速进步,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数量急剧上升,保护需求激增。如何提供对虚拟财产有效的系统保护,保护虚拟财产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于虚拟技术的发展,一个巨大的虚拟经济诞生了。更多的人认为网络世界成为了蓝海,虚拟财产则是其中的“金矿”。我们需要的财产在发生这个虚拟世界中的类型更多的知识和实践。随着虚拟财产的占有越来越多,其利益相关者也必然变得更加复杂。与此同时,虚拟财产的价值得到了广泛认可,持有量也大幅增加。基于上述分析原因,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许多关于虚拟财产的民事纠纷和犯罪行为,这些问题与中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干。探讨出如何在现有法律下,关于虚拟财产权的适用;以及为法律进步改进提出一些微薄的建议。这即是本文的初衷。
理论与实践的争议
中国司法审判标准
网络环境下,现有产权能否有效保护产权人的权利?如何识别网络侵权?侵权人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网络所有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防止和保护他们的财产权不受侵犯?面对一系列的网络产权侵权问题,传统产权无法涵盖这一领域的所有问题。各种网络产权侵权纠纷给传统的产权保护制度带来了许多新问题。目前,我国网络产权侵权纠纷数不胜数,但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被法院起诉,这与我国网络产权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落后的法律无法规范当前许多网络产权侵权问题。可以说,技术发展的速度再次超过了法律适应现实世界的能力。此外,在立法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也没有单独的侵权责任法。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财产权侵权行为,我们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进行处理。立法规范的落后矛盾不容忽视。如何保护财产所有者财产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防止他人不当使用、篡改、盗窃、破坏、丢失、泄露等侵权行为,最终应建立一个完整的网络财产侵权责任体系。只有完善网络财产权侵权责任的制度和立法设计,才能保护网络财产的财产权,维护产权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减少对网络财产权的侵害,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财产权的侵权问题。
学术界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地位的争论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分析通常是狭义的,其次是广义的。广义的虚拟财产包括与虚拟环境有社会关系的对象。这些对象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人们可以使用它们。它们主要包括非物化网络虚拟对象和数字网络虚拟服务。通常,电子邮件地址是从狭义上进一步分析的。虚拟财产主要指网络游戏中玩家的账户、游戏币和游戏角色。笔者在此列举的虚拟财产是广泛的,涉及到所有的游戏资源,包括游戏账户、游戏货币和游戏角色属性。为了进一步保护虚拟财产,有必要对其法律属性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网络游戏中有许多虚拟武器和设备。2003年,由于虚拟武器和设备被盗,玩家们对游戏公司提起了诉讼。经过法庭审查,发现虚拟设备是玩家的无形财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为此,被告需要找回丢失的虚拟设备。审判结果带来的是,越来越多的网民认为虚拟财产应该具有法律保护效果和一定的法律属性。【1】审判结果也意味着,对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是法律完善的重点,应受到相关法律人员的重视。
《物权法》中的物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动产,另一类是不动产,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物权法》中“事物”的间接要求要求事物应该有对象并处于独立状态。虚拟财产不是对象的财产,而是由计算机字符组成的虚拟财产。这部分财产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信息技术,通过运营商的网络支持,在虚拟网络游戏环境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物权法》有效运用法定财产权原则。该法在不改变相关法律内容的情况下,对产权类型和相关信息做出了相关规定。这意味着虚拟财产受到一定《物权法》的保护。因此,民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引起了相关行业人士的关注。我们必须根据法律体系的脆弱性,迅速调查缺陷,形成健全的法律体系。虽然虚拟财产在申请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价值,但不允许他人损害个人虚拟财产申请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制定一个完整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抑制对合法权益的侵害,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近年来,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产业化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和不断提高虚拟财产的价值。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构成
理查德巴特尔对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进行了有趣的讨论。【2】他认为,在互联网上创建虚拟财产的一个重要障碍是法律保护的摇摆不定。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网络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的巨大差异,财产的属性和法律地位成为困扰法律专家和陪审员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认为,这不仅是认识论的需要,而且对认定各种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特别是确定犯罪数额有很大帮助。从物理意义上讲,法律属性的识别是网络虚拟财产的关键,网络虚拟财产与物质完全不同。首先,我们应该明确虚拟财产具有需要法律保护的权利价值。否定观点主要是以虚拟财产没有特定特征为由否定虚拟财产的权利价值。然而,从新现实主义货币的现状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强有力的理由。随着银行服务的创新和新的金融投资形式的出现和发展,信用卡盈余、股票投资和债权投资也是虚构的。没有特定的货币形式。只有权利证书才能代表实际的财产权,但它受法律保护。因此,我国法律并不否认其根据虚拟特征所享有的权利的存在。相反,由于上述价值,虚拟财产作为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是有现实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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