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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字数:8634】

2024-11-02 12:41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博也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围绕微博著作权产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但我国法律对微博著作权侵权有很大的争议焦点,法律也没有相关规定,导致在司法审判中产生很多的分歧与问题。本文讨论了我国微博著作权的内容,性质及其引发的侵权问题,分析了微博转发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重点探讨了转发微博在著作权侵权中具有争议的问题,最后,对保护微博著作权提出了建议,希望可以为我国微博著作权的保护提供借鉴。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微博内容是否享有著作权 1
(一)微博平台的特点 1
1.微博定义1
2.微博平台特点1
微博内容的著作权分析2
1.微博平台内容独创性2
2.微博平台内容能否以有形形式复制2
二、微博转发行为的类型 2
(一)微博平台的转发行为2
1.直接转发行为2
2.间接转发行为2
(二)微博平台外网络空间中的转发行为2
(三)网络空间外的微博转发行为3
三、微博转发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3
(一)转发行为的法律性质3
(二)微博转发是否符合合理使用3
四、微博转发行为的侵权责任4
(一)网络用户的侵权责任4
(二)微博服务平台的侵权责任4
1.微博服务商的直接侵权责任4
2.微博服务商的共同侵权责任 5
五、微博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5
(一)完善网络著作权法律体系5
1.健全和完善相关立法5
2.明确侵权赔偿责任,提高侵权赔偿额5
(二)明确微博服务提供商的责任 5
1.明确微博服务商的义务5
2.建立微博服务行业自律制度5
(三)增强技术保护 6
(四)提高社会公众著作权保护意识6
致谢6
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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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微博内容是否享有著作权
(一)微博平台特点
微博(Weibo)是指一种基于广播的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该平台通过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共享,传播和获取的跟踪机制来共享简短的实时信息,从而允许用户使用Web,Wap,Mail, APP,IM,SMS和用户可以通过PC和手机等各种移动终端进行访问,并以文本,图片和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交流。微博平台具有以下特点:
1.便利性。微博平台的最大特点是信息的发布和快速传播。在微博平台上,用户可以以查看者的身份浏览感兴趣的信息; 他们还可以在微博上发布内容,供其他人浏览。 类似于一些引起全球关注的重大紧急事件或重大事件,如果发布在微博平台上,其实时性,现场性和快速性,甚至超过了电视,广播,报纸和其他媒体。[1]
2.传播性。微博平台没有门槛,任何拥有公民权的人都可以加入。用户可以登录其微博帐户发布文字和图片,其他人可以看到这些文字和图片。微博实现了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流,实现了用户与个人之间的互动。微博的转发和共享功能加速了微博平台内容的传播。
(二)微博内容的著作权分析
1.微博平台内容独创性
独创性是作品享有著作权最重要的要件,是构成作品的本质特征,代表着作品是作者本人独立创作,包含着作者的脑力智力劳动。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的。微博虽然只有短短的140字,但是并不妨碍作者表达真情实感,满足独创性的要求。另外,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博的内容早已经不受限制,并且由于各种发布功能,微博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例如,一些博客作者将长文本拍照并上传为照片,使微博不受字数的限制。博主拍摄的照片可能构成摄影作品,视频可能构成影视作品等,作品的性质远远超出了文字作品。因此,只要微博内容由作者原创,便具有独创性。
2.微博平台内容能否以有形形式复制
除了原创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还需要可复制。可复制性意味着它可以被人们直接感知,并且可以与特定的有形载体一起复制。在网络环境中,文本,图形,图像等信息只是传统作品表达形式的转换,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也可以以有形形式复制,因此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各种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中,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原创并可以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知识产权作品,人民法院应予以保护。也就是说,数字化文本,图形,图像和其他信息被视作品。因此,微博平台上的原创内容也构成了作品。[2]
二、微博转发行为类型
我国法律在微博著作权侵权问题上仍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著作权法缺乏对转发行为的规范,使得用户在转发过程中不知道是否侵权。法院在审理判决转发侵权案件时没有法律依据,导致案件结果通常存在差异。
本文讨论的转发行为不只包括通过微博客户端或者网页版转发按键进行转发的行为,也包括复制粘贴原始微博内容重新发布的行为。以转发行为发生环境的差异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微博平台内的转发行为、微博平台外网络空间中的转发行为和网络空间外的微博转发行为。只有在对微博转发行为分类清晰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微博转发行为的类型和转发行为侵犯的著作权问题和侵权解决方案。
(一)微博平台内的转发行为
1.直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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