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认知能力的影响基于ceps数据的实证分析【字数:10861】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文献综述2
(一)留守儿童2
1.留守儿童概念 2
2.留守儿童教育研究2
(二)人力资本3
1.人力资本与外出务工决策 3
2.人力资本代际传递途径 3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4
(一)研究方法4
(二)数据5
1.数据来源 5
2.样本选择 Y
3.变量描述 Y
三、结果与分析Y
(一)处理效应分析Y
(二)影响机制分析Y
致谢Y
参考文献Y
亲代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认知能力的影响
——基于CFPS数据的实证分析
引言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与户籍改革制度的推行,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大幅增加。2010年后,农业转移人口增速放缓,但人口总量巨大。截至2018年,我国农民工共28836万人,其中进城农民工共13506万人,女性占比为34.8%,已婚人口占比为79.7%(《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2018)。受到户籍制度与经济条件的限制,进城农民工子女难以与城市儿童享受同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父母难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教育子女,故进城农民工子女大多留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在农村,被父母中未外出的一方或其他亲戚抚养。根据《2017年教育统计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8)显示,农村留守儿童共1550.56万人,占农村儿童的40.51%,占全国总儿童的22.86%。
父母缺位给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人力资本积累带来了诸多影响。研究表明, 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爷爷奶奶等监护人在抚育教育方面大都局限于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难以尽到教育责任。隔代监护往往存在溺爱与放纵的现象,对儿童的教化与监管不足,易诱发儿童不良的人格因素,导致行为问题与学业不良,并且这三者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同时,缺少父母陪伴的儿童往往存在自卑、孤僻、自我封闭等心理问题,从而产生对于学校等社会生活的疏离情绪,影响自身认知能力的培养与发展。
然而,子女早期认知能力的形成很难通过后期教育改善。研究发现,早期认知能力更具有自创性与并协性。从自创性的角度,早期获得的认知能力会持续到未来的各个阶段,并且能够进行自我加强。如早期的理解能力提高后,会使下一阶段中获取表达能力的考虑更高。从并协性的角度,对儿童认知能力的早期投资有助于后续认知能力投资的产生,引致父代或外界(学校、政府、企业等)更多的投资。由此可见,认知能力投资的早期投资能够产生乘数效应,具有更高的边际投资回报率。因此,研究外出务工对于留守儿童认知能力水平的影响,对于提高家庭教育投资回报率,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有重要意义。
基于该背景,本文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urvey, CFPS)2012年至2016年的面板数据,分析外出务工父母对留守儿童认知能力的影响。考虑到外出务工、教育投资、认知能力改变之间的时滞,本文采用利用滞后变量估计前期外出务工对当期教育投资之间的影响。由于亲代人力资本水平对其外出务工决策与子女认知能力均有显著影响,故本研究将祖辈人力资本水平作为工具变量,分离人力资本代际传递效应与亲代外出务工对子女认知能力的效应,分析二者对留守儿童教育的影响。最后,通过分析资金投入与时间投入变化对认知能力的影响,分析父母外出务工对子女教育产生的收入效应与忽视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留守儿童子女教育状况的政策建议,对于改善农村人力资本水平,促进城镇化发展有重要意义。
本文结构如下:第一部分,回顾现有文献;第二部分,对研究方法与数据进行说明,并对变量进行分组描述性统计;第三部分,首先利用双重差分法分析的亲代外出务工对子女认知能力的影响,接着利用资金投入与时间投入变化对认知能力的影响,测算父母外出务工造成的教育投资增加的正效应与教育缺位的负效应,以此来探讨亲代外出务工影响儿童认知能力的影响机制;第四部分,总结全文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 文献综述
(一)留守儿童教育研究
1.留守儿童的定义
受到研究采样与统计口径的影响,目前对于留守儿童有多种定义。总体而言,留守儿童的定义主要涉及父母外出、外出时间、儿童现居地、儿童年龄这四个方面:在外出务工方面,学者已达成共识,认为留守儿童的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均在外务工(段成荣,2005)。在外出时间方面,目前尚未有严格的定义,仅有“长期”在外的模糊说明。研究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一般将亲代外出务工时间限定在在四个月(吕绍清,2005)、半年(叶敬忠,2010)或八个月(吴霓,2008)以上。在儿童现居地方面,目前概念中留守地多为“户籍所在地”或“家乡”。在儿童年龄方面,调查中儿童样本的年龄范围差距较大,代表性的划分为“14周岁及以下”(段成荣,2005)、“16周岁以下”(邹先云,2006)、“18周岁以下”(叶敬忠,2005)等;在教育研究中,也常用“参加义务教育的儿童(616岁)”(吴霓,2008)作为限定标准。
本文基于文献中对留守儿童的概念,参考CFPS的现有变量,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中一方或双方由于外出务工,与子女每年共同生活时间低于8个月,在原农村户籍地区生活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
2. 留守儿童教育研究
留守儿童问题并非是中国改革开放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产物,也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为寻求经济收入的提高,欠发达地区人口大规模迁移至发展水平较高、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跨地区的合理配置。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研究,2016年约有100万斯里兰卡儿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家中。在孟加拉国,约有91%的家庭中父母有一方外出务工,另有2%的家庭中父母均外出打工。在菲律宾,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900万,约为该国儿童总数的27%,其中47%的儿童被留在了农村地区。因此,国内外有大量文献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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