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ta对广西进出口贸易的静态效应分析【字数:14007】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文献综述 2
(一)关于自由贸易区建立的驱动机制的理论研究 2
(二)自由贸易区建立的传统经济效益 2
(三)自由贸易区建立的非传统收益 3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历程 3
三、广西—东盟贸易现状及贸易强度分析 4
(一)广西对外贸易发展 4
(二)广西与东盟贸易发展历程及现状 4
(三)广西与东盟贸易强度分析 7
四、CAFTA对广西的贸易创造和转移效应分析 8
(一)CAFTA对广西的贸易创造效应 8
(二)CAFTA对广西的贸易转移效应 10
五、CAFTA对广西进出口贸易静态效应的实证分析 12
(一)模型简介 12
(二)模型设定及变量描述 12
(三)样本与数据来源 12
(四)贸易创造效应的实证检验 13
(五)贸易转移效应的实证检验 14
(六)实证结果分析 14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14
(一)研究结论 14
(二)政策建议 15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CAFTA对广西进出口贸易的静态效应分析
引言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简称CAFTA)正式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启动,CAFTA是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领头羊必将在CAFTA的建设与推动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广西在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中优势显著,2017年广西对东盟进出口总额达2898363万美元,东盟已连续16年成为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东博会的永久会址落户南宁更是进一彰显了广西在与东盟贸易往来中的重要地位。
从区位优势上看,广西南临北部湾、西接越南,拥有1595公里的海岸线和637公里边界线,珠江水系贯穿全区,是中国唯一与东盟国家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从政治环境上看,广西地处东南、西南和中国东盟经济区三圈结合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准实施,更是为其带来了历史性的重大机遇。从交通运输上看,广西所辖的海域面积广阔,是天然的深水港口,泛亚铁路中东线的贯通将广西与东盟国家更紧密的连接在一起,铁路与港口的双向进军构筑起广西直通东盟的海陆立体通道。
广西作为连接中国与东盟的“桥头堡”,理应受到重视。但是广西的发展前景并不被外界所看好,“老少边穷”的偏见也始终存在。因此CAFTA的建成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广西进出口贸易发展、潜力如何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从CAFTA的建立对广西的静态贸易效应着手时采用20052017年广西对外贸易的面板数据,构建引力模型就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对广西进出口贸易的作用进行实证研究,为广西如何更好地利用CAFTA发展进出口贸易提出政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自由贸易区建立的驱动机制的理论研究
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概念在Viner(1950)所著的《关税同盟问题》中首次被提出,贸易创造效应是指因区内关税的降低,一成员国原本在国内生产的产品被生产成本更低的伙伴国的进口所替代,提高了生产效率,扩大了该成员国与伙伴国的贸易额,带来正的福利效应。贸易转移效应则是一成员国原本在非成员国生产的产品被生产成本更高的伙伴国的进口所替代,进口成本增加,带来负的福利效应。因此,要综合考虑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的大小来决定是否组建关税同盟。Meade(1955)补充说明了贸易创造效应还包括因产品价格下降而扩大需求的的消费效应。
Shibata(1971)将关税同盟理论拓展到自由贸易区,区别于关税同盟,自贸区成员国拥有独立的关税政策,同时自贸区采用原产地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转移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的建立,郭晓磊和吴国蔚(2007)认为是对传统与非传统经济利益的综合权衡。传统经济利益表现在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格局能够获得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非传统经济利益表现在能够促进双边政治安全,节约谈判成本等。
关于自贸区建立的驱动机制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经济利益上,通过比较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的大小决定是否建立自由贸易区,但现实中,国家间建立自贸区不完全取决于福利效应的大小,下面就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所带来的具体的经济效益进行综述。
(二)自由贸易区建立的传统经济效益
1、贸易效益
一方面,贸易效益来源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削减。江虹(2005)指出随着中国与东盟双方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大幅降低,二者双边贸易量显著增加,市场容量逐步扩大,带来了巨大的贸易效益。陈汉林和涂艳(2007)从实证角度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观点,引力模型的回归结果表明贸易创造效应的百分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的百分比。贸易效益的创造得益于一系列贸易促进措施的有效落实,李根生和岳伟(2010),余淼杰和高恺琳(2018)聚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具体的贸易协定包括“早期收获计划”、《货物贸易协议》等,分析结果同上。
另一方面,贸易效益来源于双边贸易结构的相似性。王璐和李晓霞(2005)从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产品中发现两者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这种水平分工的贸易格局,更有利于产生贸易创造效应。除产品结构相似外,曹亮等(2010)认为中国与东盟的贸易结构趋同还体现在贸易方式上。侯铁珊和宋岩(2005),王道俊(2006)从贸易互补性指数的测算上证明,不论是从各产品的角度还是整体来看,中国与东盟的贸易结构都存在较强的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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