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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以e租宝为例【字数:11738】

2024-02-24 16:32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作为互联网金融分支下的一种新型业务形式,P2P(peer-to-peer的缩写)指的是点对点网络借款。P2P网贷平台具有快速、有效、虚拟的特征,为我国民间个人借贷和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缓解和解决的平台。然而P2P行业在我国成立不久、仍然是一个新兴行业,缺失相关部门的监管控制以及足够的法律基础,平台日常经营的背后存在巨大的风险,如何对平台进行风险防范和管理控制成为降低风险的关键。本文对e租宝平台倒闭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着重研究了风险产生的原因,探索其成立、发展、倒闭的全过程,通过分析e租宝网贷平台倒闭案件背后隐藏的风险因素,发现该平台内部缺乏成熟和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以及行业监管机制,同时存在重大的信息不对称状况。通过对案件的具体分析,本文提出如何对P2P网贷平台开展风险管控的一些提议。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 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引言1
二、文献综述2
(一)关于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相关文献2
(二)关于P2P网贷平台风险控制相关文献2
(三)关于e租宝平台风险原因相关文献3
三、e租宝网贷平台倒闭案例分析3
(一)e租宝网贷平台简介3
1.e租宝网贷平台创建3
2.e租宝网贷平台发展4
3.e租宝网贷平台倒闭4
(二)e租宝网贷平台特征5
1.e租宝网贷平台的自我融资5
2.e租宝网贷平台的非法集资5
3.e租宝网贷平台的承诺陷阱6
(三)e租宝网贷平台主要风险6
1.e租宝网贷平台运营风险6
2.e租宝网贷平台操作风险6
3.e租宝网贷平台市场风险7
四、e租宝网贷平台风险原因分析7
(一)风险产生内部原因7
1.e租宝业务模式不合理7
2.参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7
3.缺失风险管理机制8
(二)风险产生外部原因8
1.外部监管缺失8
2.行业自律不完善8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结论与建议9
致谢9
参考文献10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及风险控
引言
P2P是“对等贷款”的缩写,即人人贷,投资者通过网络平台,利用信用贷款来借钱给资金需求者,平台负责人对资金需求者的经济效益、违约情况、信用等级等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和汇总,同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和账户管理费。2007年中国首家P2P网络贷款平台拍拍贷在上海成立。随后,P2P平台的数量呈井喷式不断增长,交易额亦然。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截至2017年底,中国的P2P网贷行业的贷款余额为12245.87亿元,较2016年底上涨50%。2017年,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28048.4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5.9%。P2P行业规模在日益增强的监管背景下保持了稳步扩大的趋势。
然而,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背景下,P2P行业的风险逐渐暴露出来。网贷之家的简报显示,截至2017年12月,P2P网贷平台正常运营数量达1931家,相比2016年底减少了517家,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不断下降。同时,停业平台及问题平台数量为645个。如何有效甄别并防控风险成为P2P平台发展史上值得讨论的重要话题,这关系到能否保证我国P2P网贷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解决P2P网贷平台面临风险的关键在于寻求风险控制的方法,首要解决措施在于构建合理的风险控制体系,这影响到我国P2P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步发展。e租宝平台在2014年正式建立,拥有庞大的注册资本金并逐步占据P2P行业市场的主要地位。截至2015年底,跻身行业第四。然而由于平台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成立动机不纯,并且涉嫌非法集资,e租宝平台破产倒闭。E租宝平台倒闭案成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失败案例的典型代表,通过对该平台倒闭原因的探析,观察其风险问题的主要表现,能够见微知著,总结出当前控制P2P网贷平台风险的相关建议和策略。
二、文献综述
关于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相关文献
在互联网金融新趋势的背景下,P2P网络借贷模式逐步占据融资借贷的重要市场。国内外学者先后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进行了探索和研究。
Lin和Prabhala(2009)对Prosper的运营模式进行了研究,并对其信用体系的完整性进行了挖掘,详细阐述了其预借贷款的具体运行机制。Emma在一些欧洲国家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指出Zopa使用合适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而平台获得了成功。张翼(2014)认为,我国P2P网贷平台大多数采用纯P2P借贷平台模式,即P2P平台作为一个第三方平台存在,仅仅起到收集发布信息、联络交易的作用,不开展贷款活动且不吸收储蓄存款,付款时也依赖第三方如支付宝等。同时P2P借贷平台增加了担保和增加信用模式,确保投资人资金绝对安全。大多数国内P2P平台为保障借款者本金的安全性,采用信用承诺或提供担保等方式。同时,加债权转让模式也是P2P网贷平台常采用的运营模式,借款人将尚未偿还的款项作为担保,试图通过获得相对比例的净值,从而在平台上展开二次融资。
辛宪(2009)分析了西方P2P公司的类型,初步将其划分为单纯中介型公司、复合中介型公司以及非盈利型公司。国内对此种划分方式进行了成功的借鉴。李家宁(2017)总结了P2P网贷平台的各类运营模式后提出,由于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传统交易模式随之改变,P2P由传统的线下经营模式演变出较多的新型借贷模式。例如债权转让借贷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借贷模式、纯线上借贷模式、无担保借贷模式和有担保借贷模式等。
张海洋(2016)认为,我国缺乏相关部门对信息不对等和披露问题进行监管,这使P2P行业运营模式从原始的信息中介模式转变为担保模式。而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积极甄别借款人相关信息的主动性大幅度降低,风险由分散转为集中于平台本身,同时,运营成本相应增加。因此,如果要改变现有的担保模式,要从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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