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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对租购并举认可度研究基于未来婚房接受程度的视角【字数:13771】

2024-02-25 12:49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以来,我国住房租赁制度开启了新时代,高校大学生也将是受惠于这一制度的群体之一。本文即基于高校大学生的角度来研究租购并举住房租赁制度的社会影响程度,通过问卷调查和SPSS数据分析,探讨租购并举制度及租购同权对大学生接受婚房程度的观念影响程度,并进一步分析影响因素及原因。研究结果表明,婚房接受程度与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和房屋配套设施存在正相关关系,与租金和归属感存在负相关关系,与性别和户籍制度不存在相关关系。并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建议与政策。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2
二、文献综述 2
(一)国内学者研究现状 2
(二)国外学者研究现状 2
三、研究模型与假设提出 3
(一)模型的构建 3
1.婚房接受程度理论模型构建 3
2.模型中各变量的界定 3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4
四、实证分析 4
(一)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4
1.问卷的设计 4
2.数据的收集 4
3.数据分析方法 4
(二)实证分析 5
1.描述性统计统计 5
2.认可度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8
(三)假设检验结果与分析 10
1.假设检验结果 10
2.结果分析 10
五、结论与启示 11
(一)主要研究结论 11
(二)启示建议 12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12
1.研究不足 12
2.研究展望 12
致谢 14
参考文献: 15
附录 16
大学生对租购并举认可度研究
——基于未来婚房接受程度的视角
引言
引言
针对我国住房租赁制度不够完善,房地产市场价格过高的情况,党的十九大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提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开启了从商品房时代向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转变的新篇章。
目前我国高校每年毕业人数高达800万人,这一庞大群体踏入社会后,势必要考虑居住与日后的婚姻家庭问题,房屋就成了他们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现有研究表明,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选择租房生活[1]。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资金的攒积,尤其是逐渐建立的配偶关系,使得他们终究会将面临租房结婚还是买房结婚的问题。
本文即基于这一时代背景,将以上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意在探讨租购并举制度带来的租房福利政策,是否会对新踏入社会的年轻人产生观念上的影响以及转变,并由此来为租购并举制度提供社会群体态度信息,及时调整完善。
本论文研究立足于租购并举受众群体中的大学生的角度,探讨在新的住房制度政策下,房地产市场上租赁房源日益增多,房价会出现预期内的下降,以及租购并举制度带来的租购同权,即承租人将取得与购房人同样的包括入学就医等公共服务权益的情况下,大学生是否能够接受在租房状态下结婚。
本研究拟根据各试点城市为落实租购并举制度而推出的住房租赁优惠政策,面向高校大学生做问卷调查,以了解这一群体对租购并举制度的认知程度,并重点探讨大学生在租房政策优惠条件及租购同权的情况下,是否会接受在租房的状态下结婚,抑或仍是认为要完成从走出校园到婚前的租房状态到买房结婚状态的转变。
在得出问卷结果之后,将把大学生对租购并举的看法及未来期望与现有优惠政策结合起来,分析租购并举住房租赁制度对大学生的观念及行为的影响,进一步探讨租购并举制度取得的成效和不足之处,并给予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对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研究范围较广,包括租购并举机制构建,租购并举对房价影响,租购同权带来的问题,对完善房地产税收影响等方面,研究深度较多停留在租购并举制度出现的原因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宏观对策。
国内学者多认为,租购并举制度能够让住房回归居住消费属性。丁淑娜(2018)指出租购并举将优化产业结构,降低住房成本,刺激消费[2];廖俊平(2018)认为租购并举下,租金将会提高,抑制房价上涨[3];马智利和刘明晰(2018)指出租购并举会盘活闲置用地,扩大住房供给[4];戴甲芳(2017)和钟庭军(2017)认为租购同权必定带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扩大,将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租购真正同权[5]。
在大学生租房研究中,罗丹尼(2015)研究发现,大学生毕业后租房大多选择城区范围内的房屋,但居住条件不佳,且周围不具备医院学校等社会服务配套设施;张文英(2018)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收入的增加,住房消费开始升级,大学毕业生更关注与住房相捆绑的各类功能新特征,所以更倾向于购买产权式住房[6]。
国外学者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将住房租赁作为地方政府供给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必选内容,德国,日本与美国研究主要从法律角度来保障承租人权益和公平,以及强调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建设,将新移民、新就业大学生租房需求视为公共产品[7]。英国为青年群体过渡性的保障房,该类住房只能短暂为青年人提供留宿的住所,让其不至于流离失所,住房提供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有合租房、小旅馆和休息室等。而美国鼓励住房私有化,其住房保障政策虽未明确将青年人纳入保障范围,但其“首次购房贷款利息抵扣所得税”的政策对适婚年龄的青年人有利;此外针对租金支出超过月收入25%的居民,可申请政府提供的租房券补助或公租房。日本加大市县的财政投资力度,针对毕业大学生,将空置或剩余的校舍住房提供给有住房需求的群体,为其提供合租公寓、青年住宅、学生公寓等,并引导其在过渡期间通过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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