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婚恋诗研究【字数:7433】
摘要:《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经济、政治、阶级关系、部族斗争、社会生活等方面。历代学者通过对《诗经》内容的分析,将其按题材分为婚恋诗、农事诗、战争事、讽刺诗等。本文以《诗经》婚恋诗作为出发点,在参照和结合历代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重新探讨《诗经》婚恋诗。首先,是对《诗经》婚恋诗产生的宏观的时代社会背景作以介绍说明。其次,是对《诗经》中婚恋诗的内容进行解读。本文以程俊英、蒋见元两位学者所著《诗经注析》作为参考,对《诗经》婚恋诗进行论述。最后,透过《诗经》婚恋诗对周人情感状况的反映,对其所折射出来的社会思想观念加以分析,让《诗经》婚恋诗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文学艺术价值散发光芒。
关键词:《诗经》婚恋诗;婚制;观念
引言
婚恋现象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诗经》婚恋诗反映的是周人的婚恋状况,它对于后人了解和研究周代社会文化特征,反映那个特定时代人们的爱情、婚姻精神风貌以及多种婚俗制度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诗经》婚恋诗问世以来,从古至今相关的研究不计其数。现当代,诸多学者更是纷纷运用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等理论方法研究《诗经》婚恋诗,极大地开拓了其研究领域。本文立足于《诗经》婚恋诗的时代背景、内容解读以及所传递出的社会观念三个方面,帮助我们认识在宗法制度之下统治阶级如何将贵族婚姻关系作为巩固政治统治的有效手段;了解自由、开放具有原始先民色彩的平民婚姻状况;分析这个时代所折射出来的包括婚恋观、女性观、生育观等在内的社会思想观念。同时去除掉经学家对《诗经》形成的政治诟病和诗教谎言,还原《诗经》婚恋诗的真实面目,使《诗经》婚恋诗发挥出真正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
一、《诗经》时代的社会文化背景
1.《诗经》时代社会背景概况
《诗经》中的婚恋诗多是对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这一历史阶段婚恋状况的反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西周建立之始,周王朝统治者便陆续制订出一整套礼乐制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以巩固周王朝统治。另外,周代还实行了分封制度,即受封之人在所封领地范围内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从而形成许多诸侯国,进而也导致了各国之间利益冲突此起彼伏,最终诸侯国分裂割据削弱了中央集权,西周走向了灭亡。
《礼记•郊特性》曰:夫婚姻者,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4]反映的是周统治者为达到宗法目的而实行的一种新型婚姻政策,它打破了以往王室内部之间通婚的婚姻惯例,开启了与诸侯国联姻通婚的先例,慢慢地这种婚姻礼俗制度承传开来。这时候男女的爱情退居到次要位置,婚姻关系便成为了政治的附加物。从异姓宗族娶妻,使得关系由疏远变为亲密。于是,联姻成为周代加强政治统治的有效手段。如《邶风•燕燕》描写的硕人是齐侯之子,卫侯之妻,是卫庄公迎娶齐庄公女儿,属卫(姬姓)、齐(姜姓)联姻。两诸侯国联姻,是与政治目的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国与国交往的重要手段。伴随着周王朝的逐渐衰落,建立起来的礼乐文明制度一并遭到破坏,其作用也在慢慢淡化。在此情况下,那些原本已经存在的原始文化风俗开始蔓延开来。在《诗经》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自由开放、带有原始色彩的诗篇。如《邶风•静女》描写的是男女在城墙角楼约会,女子故意逗趣捉迷藏,使男子急得抓头挠耳,徘徊不定。后女子向男子赠送鲜红美丽香气袭人的泽兰作为爱情的象征,二人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之中。《鄘风•桑中》亦是如此。
《诗经》婚恋诗就是在这样一个崇尚礼乐文明而又相对自由开放的环境中诞生的,它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俗和人们的精神面貌。
2.《诗经》时代婚俗制度内容
(1)会男女风俗
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正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社会制度变革自然而然引发意识形态转变,而婚恋习俗便是意识形态的准确投影。会男女这一风俗就是春秋时期原始社会风俗残余的具体表现。在礼教初步形成的时代,因去古未远,原始的生活习俗还尚未淡出,特别是在西周前期社会中下层所受礼教束缚更少,男女婚恋还是很自由的,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另外,统治者为了蕃育人口也会为适婚男女创造一个自由结合的机会。《周礼•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5]这就是所谓的仲春之会,但其最初起源于野外祭祀活动。《周礼注疏》云: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5]郑玄注曰: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5]可知上巳节本是到水边祭祀和祓除不祥,随后逐步发展成仲春之月男女欢会的习俗。如《郑风•溱洧》体现的就是当时郑国风俗,上巳之日,于溱洧之上,招魂续魄,祓除不祥。青年男女,互相嬉戏,互赠芍药定情。再如《郑风•野有蔓草》反映的是男女在野外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用清扬婉兮表现出了姑娘的妩媚动人,用适我愿兮表达出了男子不期而遇的喜悦之情。
另外,《诗经》婚恋诗中所涉及到的高媒宫、上台、桑中、东门等地点意象也反映了会男女的风俗。如《鄘风•桑中》曰: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表现的就是青年男女在桑中、祠庙相会的情景。桑中就是桑林所在之地,上宫就是祀桑之祠,青年男女在此相会合欢。再如《陈风•东门之枌》曰: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陈国东门的宛丘是陈国人祈神求子的场所,也是男女定期约会的地方。从根本上讲,会男女这一风俗是当时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
(2)同姓不婚制度
《礼记•昏义》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5]可见,婚姻的最初意义在于繁衍后代,延续种族。周代婚制强调的是建立在异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国语•晋语》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这是同姓不婚最主要的原因。又有《礼记•大传》云: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5]可知,同姓不婚的礼俗最早始自于西周时期。周王室以婚姻作为扩大政治统治的有效手段,与异姓诸侯确立姻亲关系,结成甥舅之国,以异姓诸侯国作为周王朝统治的辅助,以此壮大周王朝政治势力。如《邶风•燕燕》曰:之子于归,远送于野说的就是卫君送别妹妹远嫁他国。
审视宗法制度下周代贵族的婚姻状况,具有非常浓厚的政治色彩,婚姻形态中裹挟着复杂的政治内涵。通过婚姻这一纽带把两个宗族的力量联合起来,从而更加巩固和扩大本族本国的政治利益,即所谓的合二姓之好。
(3)六礼成婚主流婚制
婚姻是一种包含一系列法定程序的公开仪式。《礼记•昏义》曰: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子承命以迎。[5]这就是一个完整的婚姻所必须具备的六种法定程序。所谓的纳采是指男方家长代请媒人向女方家长行采择之礼。《礼记•士昏礼》记载:昏礼下达,纳采用雁。[5]至于为何要用雁,说法有二:其一是古人认为婚姻要求按时嫁娶,而雁为候鸟,随时南北,始终如一;其二是古人认为婚姻要按次嫁娶,先长后幼,而雁行止有序,不相逾越。根据雁的习性和婚姻所尚有相似之处可见雁对于婚礼的象征意义。如《齐风•南山》曰: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反映的就是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并致礼以成其意。问名即男方家长托媒人备好礼前往女方家里询问女方父母的姓氏、女子的名号、排行、出生年月日等情况。问名的目的在于辨明女方姓氏,避免同姓成婚。如《大雅•大明》曰: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7]纳吉即男方通过占卜派人把认为男女可以合婚的吉兆通知给女方家。如《卫风•氓》的尔卜尔筮,体无咎言说的就是卦象吉利,男子与女子可以完婚。纳征即向女方送聘礼。《召南•野有死麕》中野有死麕,白茅包之即纳征之礼。请期是男方送完聘礼后,再派媒人到女方家择定具体成婚的吉日,以示对女方的尊敬之意。亲迎是六礼的关键,男方必须到女方家中去亲自迎娶女子。通常情况下,男子赴女方家亲迎之前,父亲要为儿子设筵饮酒,儿子秉承父命前往女方家中迎娶,执雁拜见岳父。新妇登车后,新郎驾车先导,新妇至家,新郎揖妇而入。至此,婚姻的六种礼节程式皆已完备。
(4)聘婚制与媵婚制并行
聘婚制是周代社会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聘就是指婚姻六礼中的纳采问名亲迎等一系列订婚和迎娶过程。聘婚就是严格遵循六礼程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是统治者出于治国邦交的政治需要推行和倡导的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制。[8]《卫风•氓》中的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匪我愆期,子无良媒;《齐风•南山》中的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便是对这种主流婚制的反映。
周代社会还有另一种婚姻制度形态即媵婚制,普遍存在于统治阶层内部,它是周代一夫多妻制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何谓媵?《仪礼•士昏礼》郑玄注:媵,送也,谓女从者也。[5]最初是女子出嫁的意思,本家族出人陪送来到男方家族,这些人被视为女方的陪嫁财产。因此,在周代社会除正妻外,王有妃,诸侯有媵,卿大夫有侄娣,士有妾。《齐风•敝笱》记载了鲁桓公夫人文姜出嫁时的盛况:齐子归止,其从如云;齐子归之,其从如雨。陪嫁女子多得如云如雨一般。再看《卫风•硕人》也是对媵婚礼俗反映:庶姜孽孽,庶士有朅。不同之处在于这里是对陪送男子的描写。
西周至春秋时代,婚姻形态也有野蛮婚向文明婚过渡,因而存在多种婚制并行的社会现象。这些婚制既是原始婚俗的遗存,又是统治阶级扩大政治
势力的有效手段。总之,《诗经》中所反映的不同婚制与婚俗,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诗经》婚恋诗内容解读
婚恋诗作为《诗经》研究的一个范畴,对其的界定历来也是充满争议的。朱熹曰: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1]他认为《国风》中有54首关于描写男女婚恋之情的诗。冷国俭在《诗经婚恋诗研究》里指出有77首婚恋诗。可知,学术界关于《诗经》婚恋诗的篇目尚无定论。本文以程俊英和蒋见元两位学者所著《诗经注析》作为参考,从恋爱和婚姻两个角度对《诗经》婚恋诗进行分析论述。
1.《诗经》中的恋爱诗
(1)求爱诗
受原始风俗的影响,《诗经》婚恋诗中男女对爱情的表露往往是大胆的、直率的。《周南•关雎》反映的是君子追求在河中采摘荇菜的淑女这一过程。以雎鸠鸟的鸣叫起兴,引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所咏之词。淑女的左右采之、左右流之、左右芼之就像一支优美的舞蹈深深吸引了君子。君子的寤寐求之、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足见他的执着和对淑女的深爱之情。此处君子和《周南•汉广》中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的男子有着一定程度上相同的心理过程。但是男子始终心愿未遂,情思缠绕,无以解脱,而琴瑟友之一句把君子苦苦追求的爱情故事引进了一片明媚春光中。痴情君子终于追求到了这位窈窕淑女,他们在琴瑟之音、钟鼓之乐中传达着欢心爱意。孔子《论语》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关雎》是表现中庸之德的典范。结合具体内容我们就可得知,诗中所写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平和而有分寸,正所谓发乎情,止乎礼。它既承认男女情爱之自然,又强调对这种感情加以克制,使其符合于周代的社会规范,这就是《关雎》成为德行的典范之故。
《召南•摽有梅》也是一首大胆的求爱诗。女子望见树上的梅子由七分变为三分,联想到自己年华尽逝却嫁娶无期,迫切地唱出了这首求爱之歌。求我庶士也就是我求庶士,可知女子还在寻觅意中人的过程。,可是梅子黄熟,嫁期将尽,仍是夫婿无觅。由其实七兮到其实三兮的盛衰变化也在提醒着庶士不要错过好姻缘,这里具有花枝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意味。此外,《摽有梅》作为求爱诗的代表,它构建了一种新的抒情模式即以草木兴衰比喻韶华将尽,再由感慨韶华将尽到渴望嫁娶及时。如北朝民歌《折杨柳枝歌》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阿婆不嫁女,哪得孙儿抱,以及唐代《金缕曲》的无花空折枝等。
《周南•汉广》中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表达的是一名男子对仅有一江之隔的游女的爱慕难及之情,浩浩汉江横亘在他们之间,不能泅渡,男子的忧伤就仿佛这滔滔江水一样无穷无尽,全诗具有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意味。
(2)约会诗
《毛诗序》云:《桑中》,刺奔也。[3]诗中涉及到了桑林、上宫等地点意象。上古时期,人们都有信奉和祭祀农神、生殖神的风俗,认为男女交媾能够促进万物的繁衍和生长。郑、卫之地仍存有这种遗俗,并且这种遗俗多在桑中、上宫等地举行,《桑中》便是一例。诗分别以女萝、麦子和芜菁起兴,用绿意葱茏的草木来衬托青年男女炽热的情欲。既写了他们相会于桑中、上宫,又写了他们相送于淇水之上。整首诗轻快活泼,充满了浓烈的爱意,丝毫不见讽刺之意。
《邶风•静女》是一首优美生动,健康活泼的约会诗,但在男女有别,严男女之大防的中国封建社会,那些经师宿儒以及自攀争当御用文人的人却曲解了此诗。《毛诗序》曰:《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3]就这样此诗被扣上了反映无道与无德的帽子。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诗以男子的口吻写约会,女子事先躲起来待男子来寻,把男子急得来回抓头皮。接下来静女赠彤管以表心意。关于彤管的解释,闻一多进一步追究,提出菅古音与兰通用,别名又称荑,是一种香草。[10]古代未婚女子以此作为爱情的信物送给男子,此说正合当时的观念习俗。全诗既有焦急的等待,又有欢乐的会面,更有甜蜜的回忆。
《郑风•溱洧》是一首描写仲春之会的诗。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溱洧河畔大好风光,男男女女熙熙攘攘,互相嬉戏玩耍,赠物以表情达意。诗中描写到大好春光来临,人们到野外、到水滨去春游、欢会。他们调笑嬉闹,手中的芍药成为了他们恋情的见证。整首诗既有对无限春光的赞美,又有纯真爱情的歌颂,诗意明朗、欢快而又清新。
(3)定情诗
《陈风•东门之枌》:视尔如荍,贻我握椒。这是男子在聚会狂欢结束之后送给女子一束花椒,以示爱意。当时陈地巫风盛行,花椒作为一种香料,有降神的作用。另外,由于花椒本身多子,古人便将其视为多子的象征,由此推测陈地男女欢会很有可能发生在上巳节之际,男子赠花椒于女子便有暗含结子的意思。
《郑风•溱洧》是首描写上巳时节青年男女在溱洧河岸游春欢会的诗。青年男女在此欢聚,赠兰草、芍药以表达爱情。古代情人在即将离别时互赠芍药,当然也有情人借此表达意结良缘的意思。
关于《卫风•木瓜》,《诗经译注》认为这是一首男女互相赠答的定情诗。诗中的琼琚、琼瑶、琼玖都是代指一种美玉。一方是相赠美玉,另一方是匪报也,永以为好也,美玉便是二人爱情的见证者。《诗集传》亦疑此男女赠答之词[1],但姚际恒《诗经通论》云:以为朋友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6]不能仅仅受赠玉定情风俗的影响。细细品味,该诗的主题还是有较大的灵活性,将此诗视为朋友赠答表深情厚谊之作也不为过。
(4)失恋诗
《诗经》婚恋诗中塑造了许多遭遇情感变化的女性人物形象,她们面对情变的感受不同,态度也截然不同。《郑风•狡童》是一首反映女子失恋的诗歌。诗中狡童代指青年男子,他的不与我言兮、不与我食兮一系列行为使得女子不能餐兮、不能息兮。由彼到子人称的转变,把女子对狡童的恋慕之情表现的缠绵难舍。如此一个初遭失恋而情感缠绵,对恋人一往情深的女子形象跃然纸上。
《郑风•褰裳》中的女子则泼辣、旷达,不为失恋而苦恼。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惠即爱,褰提起之意,可知这位女子性格爽朗而干脆,同时多了几分通达和坚强。在男子为本位的旧时代,女子在爱情中处于被动地位,相比《狡童》,《褰裳》中的女主人公身上具有一种独立、自强的精神。这种遭受情变也不颓废的精神很是值得沉溺于情爱而无法自拔的弱女子去学习。对比之下,两者的形象各具特色。
周代社会人们追求婚恋的自由、开放多是基于理想层面上的,但是在现实中很大程度上还是会受到礼法的约束。《郑风•丰》是一首写女子曾经未能及时与相爱之人结婚而今感到非常后悔的诗。《毛诗序》云:昏姻之道缺,阳倡而阴不和,男行而女不随。[3]]闻一多认为:《丰篇》,盖男亲迎而女不得行,父母变志,女自悔恨之诗。[10]本文也认同此种说法。悔予不送(将)兮,奠定了全诗悲伤的感情基调。在古代青年男女婚姻不能自主,只能屈从父母意志,这位女子便是如此,她的不幸遭遇令人同情。虽未能与心上人结婚,但她一往情深,并且流露出对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之情。全诗既有女子对心上人的挚爱之情,又有对自己屈从父母意志的悔恨之情,还有希望爱人重归旧好的迫切之情,直抒胸臆,酣畅淋漓。
2.《诗经》中的婚姻诗
(1)婚嫁诗
婚嫁诗主要是指《诗经》中描写婚嫁场面的诗篇,包括反映婚嫁习俗、新婚祝福、新人心理等内容,它是我们认识周民婚嫁状况的突破口。
《周南•樛木》是首祝贺新郎的诗。这首诗以葛和樛木起兴,比喻女子嫁给男子,热烈讴歌婚姻崇拜,是周人两性观念达到较高文明程度的体现。藤缠树,树抱藤,用在此处自然而然成为一种男女性爱婚姻结合的象征。树木高大挺拔,是男子的象征,葛藤低小匍匐,是女子的象征。另外,在国风中常以花草、藤蔓、雌鸟、牝兽比喻女子,以高木、日月、雄狐比喻男子。尤其是以树木喻男,花草喻女更为普遍。[7]如《郑风•山有扶苏》中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邶风•简兮》中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等等。也有人说这是歌咏后妃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之作。若是以诗教的观点去解读此诗,则与诗意本身相去甚远。
与上篇不同的是《周南•桃夭》为祝青年姑娘出嫁的诗。《诗集传》云: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1]可见周代社会有在桃花盛开之时嫁娶的风俗。用鲜艳的桃花比喻美丽的新娘,用它又大又肥的果实象征多子,用繁茂的枝叶象征新娘美满幸福的婚后生活。人结婚生子与植物开花结果的规律相一致,自然浑成,融为一体。
《诗经》中谈到男女婚事时常常会提及到薪字,如《汉广》中的翘翘错薪;《南山》中的析薪如之何;《白华》中的樵彼桑薪等等。古人有在黄昏时行娶妻之礼的习惯,在黄昏后举行婚礼,需要燃薪照明,所以束薪逐渐成为婚姻礼俗之一。《唐风•绸缪》中的绸缪束薪,三星在天这一句就交待了婚事及婚礼时间。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以玩笑的口吻调侃新婚夫妇。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以表达新婚的甜蜜与欢乐,戏谑中掺杂着幸福的味道。此外,《诗经》中的《召南•鹊巢》、《小雅•车辖》、《邶风•燕燕》等也均属婚嫁诗的范畴,此处不再作赘述。
(2)思妇(夫)诗
周代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开疆拓土,征召男性入伍,造成诸多夫妻分离的局面。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思妇(夫)诗,需要注意的是《卫风•伯兮》、《王风•君子于役》、《秦风•小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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