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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院非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研究【字数:12075】

2024-02-25 15:51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人类文化财富,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有着促进作用。随着经济及社会的发展进步,文化旅游也逐渐兴起,反映出人民群众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水涨船高。而作为文化旅游代表目的地之一的博物馆正顺应了社会生活的发展,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日益增加。在旅游和文化融合的背景下,南京博物院(以下简称南博)的“非遗馆”代表了南博对非遗文化旅游的重视。本文主要阐述了南博非遗馆概况,分析其旅游产品开发现状,总结其现存的问题,对构建合适的旅游产品开发模式、创新非遗旅游产品、增强南博非遗旅游吸引力提出了一些个人的参考意见。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概念界定2
(一)博物馆旅游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2
(三)旅游产品2
二、南京博物院非遗馆概况 2
(一)展馆简介2
(二)资源类型3
三、非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现状及问题3
(一)展陈形式内容3
1.非遗概念展厅 3
2.江苏民俗展厅和非遗现场展厅 3
3.非遗小剧场和老茶馆 4
(二)现存问题4
1.非遗纪念品价格过高,实用性不足 4
2.非遗产品缺乏创新,趣味性不够 4
3.非遗展演对游客影响不足 5
4.宣传渠道少,宣传力度较低 5
四、南京博物院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对策6
(一)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6
1.改进销售方式 6
2.统一规划非遗产品价格6
3.进行充分市场调研,提高决策水平6
(二)依托文创产业,进行内容和功能创新7
1.依托文创产业,进行内容创新 7
2.依托文创产业,进行功能创新 7
(三)联动非遗旅游产品,增加非遗展演体验次数7
1.营造南博非遗旅游产品间的联系 7
2.改进展演时间分配,增加小剧场展演场次 7
3.增加非遗体验活动场次并扩大规模 8
(四)打造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优质旅游品牌,加强非遗宣传8
1.设计特色非遗“名片” 8
2.营造非遗保护品牌,发展研学旅游 8
3.拓宽宣传渠道,扩展宣传内容 8
致谢9
参考文献9
图1游客购买非遗相关旅游产品的意向4
图2不愿意在非遗馆购买旅游纪念品的原因4
图3南京博物院非遗旅游产品所存在的不足5
图4居民游客认为南博非遗馆最吸引人的部分5
图5居民游客对南博非遗馆展示展演最深刻的印象5
图6居民游客的信息了解途径6
南京博物院非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研究
引言
随着社会及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已成为现代社会人民群众生活的主题之一。伴随文化消费得不断增多,博物馆也逐渐成为人们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博物馆旅游作为一种高品位的文化旅游正适应了旅游产业在时代下的发展趋势[1],也将被人民群众逐渐地重视和青睐。
在文旅融合发展的当下,文化资源因其丰富内涵,在旅游活动中越来越扮演灵魂角色,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纳入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考量中,也将成为非遗文化在当前社会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一环[2]。另一方面,随着博物馆功能扩大和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博物馆逐渐成为当今非遗保护和开发中的重要阵地。在博物馆与非遗的结合中,相当于一个“以文化带旅游、以旅游促文化”的过程[3],两者的优势得以发挥和互促。在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不但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 [4]。
在文化和旅游相互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出现了一批专门展示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遗馆”,其中以南京博物院的“非遗馆”最受瞩目,代表着南博对非遗文化旅游的重视。近年来南博的游览人数不断增加,给游客带来了越来越好的体验,但目前与非遗文化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却比较少,且没有和旅游产品开发相结合[5]。笔者顺应文化和旅游融合趋势,在总结借鉴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将通过实地调研以及发放调查问卷来研究南京博物院以非遗馆为主的非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情况,分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南京博物院非遗文化旅游的发展提供可以参考的建议。
一、概念界定
(一)博物馆旅游
学者们对于博物馆旅游的定义,出发点不同角度不同,定义也不尽相同,观点中有从博物馆角度进行定义,也有从旅游者角度定义,若从旅游者角度来看,学者们基本认为:博物馆旅游是旅游者经博物馆资源吸引,为了满足精神需求而以博物馆为旅游目的地进行游览和参观的过程,进而可以在在参观游览博物馆的过程中获得审美与愉悦体验。
若从博物馆角度来看:博物馆旅游是指以博物馆文化及其文化衍生物为对象,利用一定的资金、技术将博物馆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品优势,吸引游客以参观游览、假日休闲、修学、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为目的的各种旅游活动的总称[6]。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及概念在国际上被正式确定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加入《公约》后,继续对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加以重视。在其后的文件中,我国将非遗界定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空间。” [7]
(三)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需要,而向旅游市场提供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的总和。其中,有有形的物质的要素,又有无形的非物质的要素,但它们并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一系列实物与服务有机组合的综合性产品。在整体上看,旅游产品由旅游设施、旅游资源、旅游购物品和旅游服务等多种要素共同构成[8]。
二、南京博物院非遗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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