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空间装潢公司劳务派遣管理系统(源码)
目 录
1 引言 1
1.1 研究背景 2
1.2 实现目标 3
2 可行性分析 4
2.1 市场可行性 4
2.2 经济可行性 5
2.3 时间可行性 6
2.4 技术可行性 7
2.5 社会可行性 7
2.6 社会可行性 8
3 需求分析 9
3.1 功能需求 9
3.2 系统整体用例图 12
3.3 主要技术和工具 13
4 总体设计 14
4.1 平台架构 14
4.2 数据库设计 15
4.3 界面设计 18
5 详细设计 22
5.1 登录注册模块 22
5.2 查看、修改信息模块 26
5.3 增删信息模块 31
5.4 企业发布任务模块 37
5.5 管理员匹配任务模块 38
5.6 劳工接受任务模块 40
5.7 企业查看劳工信息模块 42
5.8 企业评价任务模块 43
5.9 劳工查看企业信息模块 44
5.10 劳工任务汇报模块 45
5.11 管理员查看任务评价模块 46
5.12 管理员查看任务汇报模块 47
6 问题及解决方案 47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jxszl.com +Q: ¥351916072¥
6.1 Servlet如何灵活的响应页面用户的输入 47
6.2 实现网页局部刷新 48
7 系统测试 49
7.1 软件测试 49
7.2 软件测试类型 49
7.3 原则 49
7.4 登录模块 51
7.5 管理员模块 52
7.6 用工企业模块 54
7.7 劳工模块 55
7.8 综合测试 57
结 论 58
致 谢 59
参 考 文 献 60
引言
当下,非典型的就业关系即分派劳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派遣的工作机构在接收企业客户的用人需求后再请求特定的人才旅行特定的任务。人才们与劳务派遣机构(不是用人企业)签订就业合同。通过三方之间的彼此同意。所派遣劳动的人才们为用人企业进行监督或者工作。被劳务派遣的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直接签订合同。在劳务派遣的方面,包含了“被派遣工人”,“派出工作机构”,“用人单位”三方。
劳务派遣的类型:
一、日本模式[1]:
(1)定期就业型:也被称为制定工人派遣劳务或者工人派遣法。派遣工作的机构给用工单位派出定期的劳工。派出工作单位和派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说,派遣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并不影响派出机构和排除工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只要是派出工作机构和那些工人们之间存有关系,不管那些工人是否被派给用人单位工作,派出的工作单位都需要向工人支付报酬。
(2)注册类型:这个也被称为一般工人派遣业务或者工人派遣法。派出工人与派出工作机构之间并没有所谓的不正常的劳动关系,派出员工只需要去派出工作单位登记一下。企业用户一旦要求派遣工作机构派遣符合要求的员工,派出员工就与派遣工作单位签一下劳务协议。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劳务期是与排除合同几乎是相同的。这样子排除合同一到期,劳务合同也就到期了。派遣员工就回到注册情况。
二、德国模式:
(1)派出非盈利性劳动者:员工给他的雇主工作,但是有些特殊的情况下,雇主可以将员工借给第三人使用。员工得为雇主进行长期的工作,不用雇主谋利,就派遣工人到第三方。所以,派出的员工的报酬是比派驻工作机构的报酬要高的。因此,没有任何法律来规定非营利性劳动力调动。
(2)派出人员:这种模式和日本的“经常就业型”差不多,但是德国是没有登记类型的。关于劳务派遣的利润,德国在1972年便通过并且执行了相关法规。法规中还详细规定了这种模式的内容。
1.1 研究背景
劳务派遣的发展历程:
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是劳务派遣的萌芽阶段[2],那时候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的伦敦城里面出现了英国最早期的劳务派遣。不过与现在的劳务派遣是不同的,当时不仅仅是劳务派遣,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私人安置机构的工作内容。20世纪20年代的时候,最初期的劳务派遣形式开始形成。
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是劳务派遣最重要的成长阶段。在这个阶段,日本,美国还有豆粥各地的劳务派遣得到普及。美国如今最重要的一些劳务派遣机构觉大都数都是在那个时间段形成的。比如目前美国最大的“人力”就是如此。根据“美国国家行动计划”的统计,美国的劳务派遣量几乎每年20%递增。在20世纪40到50年代,法国,荷兰,挪威和美国都有了劳务派遣服务,并且大都数的派遣机构在那时候成立并且发展成熟。在日本,劳务派遣工作出现在1965年,雇主已经聘请了相当数量的劳务者,并在企业有短期需求的时候派给他们。那个年代,劳动派遣的女性,老年工人和劳务机构之间充分发挥需求配对。75年以后,用人企业迅速扩大,对劳务者需求激增,劳务机构也迅速发展壮大。
1990直到现在为止,是劳务派遣的一个稳定阶段,据研究表明,1996年用人需求的分析,10个人里面有9个人都出自劳务派遣机构。另外,美国人力资源协会统计了一些数据表明。美国十个企业里面有9个都与劳务机构存在合作关系。这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已经成为了美国社会的血液。在日本,自从1985年劳动法被制定出来以后,劳务派遣机构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扩大。劳务派遣执法后,统计一些数据,日本派出工作机构3266个,还有615个工务机构,总计派遣劳动力14亿人次。直到1998年,派出工作机构3026人,派遣工作机构6958人次,排除劳动力90亿人次,前后不过12年,派遣劳务人次便从14亿跃进到90亿人次,整整扩大了六倍,到目前为止,数字还在增加,尤其实在日本第四次劳动法通过了以后。90年代的欧盟里,增长最快的就业形式在所有非典型就业关系中就是劳务派遣。派出的劳务人次在成倍的增长出现在大部分成员国里面。“关于私营就业机构的公约”(第181号)已经被国际劳工组织所批准。两个关键点被所确定:第一,私营职业介绍所的活动不仅限于安置服务和工作安置,也可能是向第三方提供劳动力的雇主。二是要求国际社会重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由于国际公约的建立,劳务派遣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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