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激进度与企业社会责任基于民营上公司的影响研究【字数:12030】
目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引言 1
第二章 文献综述 3
2.1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研究 3
2.1.1企业内部利益驱动 3
2.1.2企业外部合法机制 4
2.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避税行为的关系研究 5
2.3文献评述 6
第三章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7
第四章 研究设计 8
4.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8
4.2数据模型 8
4.2.1模型变量与说明 8
4.2.2模型选择 10
第五章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11
5.1描述性统计 11
5.2相关性分析 11
5.3回归分析 12
5.4稳健性分析 14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14
参考文献 16
致 谢 19
税收激进度与企业社会责任
——基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影响研究
摘 要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但其实践层面却产生了极大的功能解读与认识误区,呈现出了“表里不一”的困局,其实践目的主要集中在微观层面的工具理性。纳税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组成部分之一,但由于盈利性质企业的目的主要是利润最大化,较重的税负使得民营企业有动机践行激进的避税行为。激进的避税行为作为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因此本文选取20132019年深沪A股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站在企业文化统一性和印象管理理论这两个角度对两者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以企业避税程度作为解释变量,判断民营企业的税收激进度对其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税收激进度呈正相关关系,即民营企业税收激进度越高,其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越高。本文在企业社会责任愈加受重视的背景下,考察民营企业税收激进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以期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背后的真正动机,并为规范和治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提供论据。
引言
在我国经济发展逐渐平稳与成熟的进程中,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政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府越来越重视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问题。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出台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政策。2020年1月25日,国资委在《关于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发文明确提出,世界一流的示范企业要真正切实做到“三个典范”,其主要内容则包括履行社会责任。2002年1月我国首次对上市公司提出了社会责任要求,此后以后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企业数量总体上呈大幅上升趋势,据统计,2019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报告数共计1690 份,相比2017年同比增长10.38%。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不管是对于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企业本身,都应该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仍在不断地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其实践层面产生了极大的功能解读与认识误区,伪企业社会责任以及通过社会责任来进行设租寻租的局面屡见不鲜,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呈现出了“表里不一”的困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目的主要集中在一种微观层面的工具理性。
纳税是所有企业都必须依法履行的一项规定义务,属于社会责任中的组成部分。然而对于任何一个盈利性质的企业而言,其目的都是利润最大化,而税收中光所得税一项就占了到企业税前利润的25%左右。《2018年世界营商报告》中显示,我国的总税率和社会税收缴纳费率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处于较高水平,同时也高于周边经合组织高收入的国家。较高的税收成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负担,企业在这一形式下也就存在合理避税的动机。合理的避税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而激进的避税则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税收激进度通常是的指企业基于相关的税收筹划活动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不仅涉及合法的以及税法灰色地带的税收筹划活动,也包括非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激进的税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声誉,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然而在所有企业都提高对自身公关形象重视度的当今,企业会基于印象管理的手段放大对自身有利的信息并广泛宣传或者是将某种不利信息抑制下去,印象管理策略在处理负面记录这一方面尤为有效(McDonnell M.H. and King B,2013)。因此企业有动机采用履行社会责任美化企业形象来弥补激进的避税行为所导致的形象损失。但在企业文化统一性的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与所承担的税负是存在于一个统一的企业文化底层结构中,通常表现为行为的一致性。因此当企业具有较高的税收激进度时,企业可能对社会责任并没有那么看重,从而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较低。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探究企业的避税程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就显得有所必要,并且有现实意义。
因此本文在企业社会责任愈加受重视的背景下,基于多种理论,考察民营企业税收激进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以期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背后的真正动机,并为规范和治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提供论据。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研究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正处于不断地发展与完善的阶段,其实践层面产生了极大的功能解读与认识误区,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动因主要集中在一种微观层面的工具理性。当前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可以主要可以分为内外两个层面:
2.1.1企业内部利益驱动
理性的、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多数都并非单纯地利他行为,更多地是因为这种利他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企业的价值乃至于增加其价值,即具有保值与增值的效果。按照保值功能主要分为合法性保护与伤害性保护。合法性的保护主要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履行其社会责任能够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某些方面的期望或者要求,提高其营运的"合法性",从而有效地维持企业日常经营运行;而伤害性保护则主要是指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将给一个企业自身带来积极的道德资本,当一个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侵犯到了利益相关者的安全或者利益,公众乃至受害者因前期累积的道德资本,加上受到晕轮效应的影响将其视为是企业在经营中的一时失误,对其造成伤害的动机做出不太负面的评价从而减轻其的惩戒力度,使得公司在关系资产方面的损失减轻。资源基础观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美化企业的公共印象,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企业的声誉资源和品牌价值(程聪等,2019),从而使得更多的公众资源流入企业。李新娥和彭华岗(2010)以2008年中国100强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声誉之间的关系,发现一家企业履行了社会责任并且向公众披露了关于社会责任的信息报告后就会对其声誉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齐丽云等(2017)则是通过将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细分成八个维度,即为劳动实践、经济责任、人权、公平经营、消费者责任、风险管理、环保责任和社区发展,并将企业社会声誉细分为认知性的声誉和情感性的声誉,发现只承担了经济责任的企业并不能提高自己的情感性声誉,这也说明了我们的企业经济效益好并非一定可以提升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偏爱。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企业承担自己的环保责任,这种承担对认知性声誉并没有造成显著的影响。除此之外,其他的责任维度对于企业的声誉,不论是认知上的声誉还是情感上的声誉均具有显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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