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农户消费结构的影响基于chfs2017数据的研究【字数:12424】
目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引言 1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
2.1相关概念界定 2
2.1.1互联网金融 2
2.1.2 农户消费结构 2
2.2互联网金融与农户消费结构的有关研究 3
2.2.1互联网金融与农户消费结构有关的理论研究 3
2.2.2互联网金融与农户消费结构有关的实证研究 3
2.2.3文献评述 3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影响农户消费结构的理论机制 5
第四章 数据与实证研究策略 6
4.1数据来源 6
4.2变量的选取及说明 6
4.3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8
4.4模型的选择与说明 9
第五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10
5.1回归分析 10
5.2稳健性检验 11
第六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15
6.1 主要结论 15
6.2 对策建议 15
参考文献 17
致 谢 20
互联网金融对农户消费结构的影响
——基于CHFS2017数据的研究
摘 要
近年来中国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自2015年以来一直保持在50%以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引擎。与此同时,农村消费潜力巨大,值得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消费的重要性越来越不容忽视,已变成了带动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紧密联合的新兴业态,是金融发展的全新模式,它对我国消费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7年的数据,运用多元线性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以网络借贷、移动支付、互联网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对农户的生存性、享受性、发展性消费支出在总消费支出中的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作用。因此,应完善农村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户消费提质升级。
引言
我国的经济发展经历了高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速增长,现逐步进入换挡升级的关键期,经济增长更加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结构和发展的动力都需要转变。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变化,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习主席总书记提出,我们要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消费的主体重要性越来越不容忽视,已经演变成了直接带动当前和未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经济动力。
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地区的人口数为9.02亿人,占63.89%;乡村人口为5.1亿人,占36.11%。推进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应当成为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促进农户消费需求增长,加快转变农户消费结构和方式,使农户消费转变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方向。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支付等新型消费支付方式的兴起,传统消费模式和结构面临新的变局。
根据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7.0%,互联网的使用已深深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基于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科技的互联网金融成长迅速,特别是移动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支付方式已逐渐成为百姓习以为常的事物。过去局限于空间和交易成本的农村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得到了释放,发生了转变。互联网金融对农户消费结构的影响机制,以及如何运用互联网金融方便农户消费,提高消费水平,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话题。鉴于此,本文试图从互联网金融对农户消费结构的影响机制出发,定性分析二者的关联性,再通过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项目(CHFS)的数据,实证考察互联网金融对农户消费结构的影响,并最终根据研究结论给出对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以农户的消费结构为主要研究对象。已知文献中将互联网这一媒介与居民特别是城镇居民消费这个话题结合的研究较丰富,针对农户消费结构的较少见,并且仅将互联网金融与农户消费结构作为研究对象的文献则更为匮乏。全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介绍了研究背景和和意义等。第二章从理论和实证角度梳理了互联网金融和农户消费结构相关的文献。第三章主要论述了互联网金融对农户消费结构的理论机制,并提出本文假说。第四章是实证研究策略的制定和相关数据的准备。第五章则通过应用计量市场经济模型分析进行相关实证研究和检验。第六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和建议举措。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界定和定义研究,虽然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定论,但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展这一方面的研究。从概念定义方面来说,较早的有谢平、邹传伟(2012),他们一致认为移动互联网网络金融商业模式主要是以移动互联网为主要代表的一种现代网络信息金融科技,特别多的是结合移动在线支付、社交金融网络、云计算等。吴晓求(2015)在充分认可谢平等学者判断的结论基础上,进一步把中国互联网网络金融平台定义成作为第三方的金融服务业态,并明确认为拓展金融平台功能和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是最重要的两个基础要素。陈荣达等(2020)从这个字面上来解释其含义为传统互联网金融技术与现代金融管理模式的完美结合,并认为它应该是仅在中国经济学界和金融业界才能使用的一个名词。从行业表现形式来看,俞林等(2015)分析认为我国互联网网络金融行业作为一种采用新型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开展运作的一种新型金融行业,包括网络金融服务网销、众筹融资平台、P2P和互联网商业银行等。尹志超、张号栋(2018)在基于CHFS数据的实证研究中,在对样本进行筛选和辨别的过程中,选取互联网金融家庭的识别方式是使用信用卡、网上银行、支付宝和财付通的样本家庭。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jmgl/jjymy/610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