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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贸易协定中农业非关税措施综述【字数:18805】

2024-11-24 17:50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目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引言 1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
1.1.1研究背景 1
1.1.2研究意义 3
1.2本文安排 3
第二章 文献综述 4
2.1关于NTMs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 4
2.2FTA中NTMs的贸易效应 5
2.3发展中国家面临的NTMs问题及应对研究 5
2.4文献评述 6
第三章 中国FTA中的农业NTMs 7
3.1中国已经签署的FTA中农业NTMs发展 7
3.2SPS和TBT措施综述 9
3.2.1SPS措施综述 9
3.2.2TBT措施综述 14
3.2.3FTA中SPS与TBT措施评价 16
第四章 FTA中农业NTMs的农业贸易影响 19
4.1农业贸易现状分析 19
4.2FTA签订前后两国农产品贸易情况 21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24
参考文献 25
附 录 28
致 谢 34
中国区域贸易协定中农业非关税措施综述
摘 要
农业因其弱质性等特点,出口更容易面临非关税措施(Nontariff Measures,NTMs)的阻碍。而致力于经济全球化的多哈回合谈判失败使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主流,各国纷纷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来削减NTMs。截至2021年,中国已经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FTA,正在谈判和研究的FTA有23个。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使用量占据了全球NTMs使用量的75%以上,是NTMs的重要部分。SPS和TBT措施也被纳入到许多FTA的文本中,成为FTA中的重要章节。因此,本文想梳理中国FTA中存在的农业NTMs,对比其与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rganization,WTO)规定的差异性,评价并探究中国FTA中农业NTMs对贸易的影响。本文从FTA文本出发,针对我国已签署的FTA中农业NTMs条款进行综述,重点分析各FTA中的SPS与TBT措施,并对所有FTA中的SPS与TBT措施进行评价。研究发现,我国FTA文本对SPS和TBT条款的规定详细程度不一。目前签署的FTA中,SPS和TBT措施大多数以WTO的规定为基础,在WTO基础上增加了额外的规定,且包含的条款相对较广。因此,我国出口企业应加强对FTA中NTMs的理解,提升出口竞争力。同时,政府要出台一些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引言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非关税措施(Nontariff Measures,NTMs)是政府采取的除关税以外的管理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目的是解决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国家安全或知识产权保护等非贸易监管问题,因此其存在具有合法性和合理目的。但由于NTMs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和隐蔽性等特点,更容易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所以成为了近年来各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
如今,进口许可、数量限制等传统NTMs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率逐渐降低,技术性贸易措施数量明显增多。20092020年,WTO成员启动的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数量都呈增长态势,SPS措施数量从2009年的522件增加到2020年的1515件,TBT措施数量从2009年的1350件增加到2020年的1973件。在目前实施的NTMs中,SPS和TBT措施的使用量占据了全球NTMs使用量的75%以上。
NTMs的实施虽然存在合理积极的一面,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信息成本、合规成本与程序成本对贸易产生影响(韩剑等,2018)。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2016年,30.9%的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受到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直接损失237.3亿美元,占当年农产品总出口额的5.1%。为了遵从进口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了35.7亿元。另外,NTMs的表现形式众多,不同国家的NTMs很难达成一致,因此很容易引起争议,造成经贸摩擦(李树,2004)。
特别贸易关注(Specific Trade Concerns,STC)是解决WTO出口成员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较为有效的手段之一。2001年至2019年,我国共被提出370次STC,涉及议题78项,其中,日本和韩国对我国提出的关注议题数分别为30项和22项,共占我国总被关注议题数的72.2%。我国共提出271次STC,涉及议题85项,主要是针对美国和欧盟成员,对FTA伙伴提出的关注议题数较少。在中国与FTA伙伴涉及的STC中,涉及比较多的议题包括农产品、医疗器械、节能环保、标签标识、化学品和信息安全等领域。新加坡、韩国和瑞士针对中国的加工食品认证要求提出过6次有关TBT的STC,最近一次提出是在2019年11月13日;中国对澳大利亚、日本和菲律宾提出过有关SPS的STC,中国对日本提出过8项STC,其中2项已经被解决,5项部分解决;对澳大利亚和菲律宾各提出一次STC,对澳大利亚的STC部分解决,对菲律宾的STC已被解决;印度尼西亚对中国提出过有关SPS的STC,针对的问题是我国对新鲜山竹的进口,在2020年3月5日被报告解决。
由于NTMs可以用于限制贸易,这增加了人们对NTMs可能被用于保护主义目的的担忧,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成员国希望对这些措施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近年来,多哈回合谈判进展缓慢,市场准入问题迟迟无法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逐渐成为了发展的主流,世界各国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区域贸易协定,针对相互间的NTMs削减与协调签订相关条款,平滑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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