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对中小企业经营绩效影响研究【字数:11559】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文献综述 2
(一)政府引导基金的理论基础 2
1.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含义 2
2. 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特点 2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进程 2
1.国外发展进程 2
2. 国内发展进程3
(三)政府引导基金对中小企业绩效的影响 3
二、政府引导基现状分析 4
(一)发展区域及规模分析 4
(二)扶持方向 4
(三)运作模式及退出 5
三、研究设计 5
(一)样本筛选及数据来源 5
1.样本筛选5
2.数据来源5
(二)变量定义 6
(三)多元回归模型与模型假设 6
1.多元回归模型6
2.模型假设7
四、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7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7
(二)变量间相关性检验 7
(三)多元回归分析 8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8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0
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对中小企业经营绩效影响研究
引言
引言
从理论意义来讲,既有研究多聚焦于风险投资对企业的影响,样本企业的选取往往从A股市场选取,样本范围较广,而对于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对中小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尚不普遍。而且现有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jxszl.com +Q: &351916072&
外国文献对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相关研究多聚焦于欧美式的市场经济背景,但我国有着特殊的制度文化背景,我国企业和政府之间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殊关系也将影响国外现有研究结论在我国的适用性。因此本文将基于对我国创业板、中小板和新三板有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背景的中小企业经营绩效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得出结论以对现有理论进行补充。
从实际意义方面讲,风险投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支持创业创新、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引导基金引导资金流入方向的作用,对我国高新技术行业、创新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政府引导基金能够为创业中小企业拓宽资金渠道,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资金进入到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领域。
本文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政府引导基金持股比例和企业绩效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提出假设:同等条件下,二者呈正相关。并以新三板、创业板和中小板企业为样本,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来检验政府引导基金持股比例与中小企业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并提出进一步改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的相关建议。
一、 文献综述
(一)政府引导基金的理论基础
1.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涵义
政府引导基金又称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部门出资设立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持有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扶持创业企业,以吸引资本市场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支持创新中小企业的发展。
房燕、鲍新中(2016)指出,政府引导基金是中国创业投资基金中的重要出资人,对社会资本流动方向起了重要的引导作用,许多市场化的机构都在不断地寻求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构建子基金,以求实现更大收益。由此可见,政府引导基金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在我国,政府制定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文化传统还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建立了一种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殊关系。同时,政府掌握着许多社会资源,使得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必须考虑和政府之间的政治关联。许兴(2017)认为,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的目的是通过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流动方向,支持产业升级并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张志民和张小民(2006)指出,政府背景风险投资与其他风险投资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强大的市场引导功能。
2.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特点
张俊芳(2017)总结了政府引导基金体现的几个比较明显的特征:一是充分反映了市场化运作且服务于民的思想。二是反映了对高新创新创业活动的引导扶持作用。三是围绕政府引导基金全方位服务,充分整合多种社会资源,放大引导作用效果。谢雅洁,张军(2016)认为,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能够吸引大量金融机构及其他资本流入,促进扶持行业的发展。杨林和彭彦彦(2010)认为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具有现实意义,财政扶持能够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可能会由于信息不对称做出错误决策,可能会影响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方向以及效果(Douglas Cumming,2014)。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进程
1.国外发展进程
创业投资起源于美国,如今,美国政府的创业投资政策由过去的直接资助转为间接资助,体现了创投政策的引导性和间接性,美国于1958年启动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并于1997年成立了“小企业创业研究基金”(SBIR)。1991年以色列实施YOZMA及INBAL计划,大大促进了以色列中小型创新企业的发展(Kortum S,1997)。如今,世界上已形成了三种主要的引导基金投资模式:第一种参股支持方式,主要在英国、以色列、澳大利亚和我国台湾地区实施;第二种是融资担保方式,以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 和德国创业投资贷款担保计划(BJTU)为代表;三是风险补偿方式,主要体现为英国政府引导基金对创投企业的补贴政策(孙雯等,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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