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字数:15160】
目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绪论 1
1.1研究背景 1
1.1.1时代背景 1
1.1.2立法背景 1
1.2研究现状 1
1.2.1国内研究现状 1
1.2.2国外研究现状 2
1.3研究方法 2
1.3.1文献研究法 2
1.3.2案例分析法 2
1.3.3实地调研法 2
1.4研究意义 3
1.4.1选题意义 3
1.4.2理论意义 3
1.4.3实际意义 3
第二章 问题的提出——平台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案例分析 4
2.1案情简介与焦点分析 4
2.1.1案例一 4
2.1.2案例二 4
2.1.3案例三 5
2.1.3案例四 5
2.2案例对比与提出问题 5
第三章 平台侵权责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7
3.1法律关系规定模糊 7
3.2法律地位定性不合理 7
3.3责任认定机制难成体系 8
第四章 网约车类型化下的法律关系 10
4.1网约车平台交通事故侵权主体的界定 10
4.2不同类型下的法律关系 11
4.2.1网约车平台自有模式 11
4.2.2“四方协议”模式 12
4.2.3私家车模式 12
第五章 问题的解决——平台侵权责任的认定 15
5.1网约车自有模式下的平台责任 15
5.2“四方协议”模式下的平台责任 15
5.3私家车模式下的平台责任 16
第六章 结语 18
参考文献 19
致谢 21
网约车平台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
摘 要
这是一个万物联通的时代,是一个共享的时代。共享经济在这个时代蓬勃发展——甚至连出租车都可以共享——这就是网约车,共享时代下的弄潮儿。在当今时代发展背景下,网约车作为满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足人们对日常通勤需求的新生事物适时而生,发展蒸蒸日上,其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问题也出现了:关于网约车的交通事故愈发频繁发生,侵权纠纷案件发生率更是逐年上升。交通事故发生后产生的种种侵权纠纷往往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这背后和我国立法上的模糊、不完善以及司法标准的不一致有着莫大的关系,纠纷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侵权责任的认定更是百家争鸣,莫衷一是。因此,本文从网约车侵权案例入手,对比分析,从而引出焦点问题。接着对网约车责任主体的标准进行界定,对网约车运营模式类型化,以此对不同模式下的网约车平台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准确分析,为实现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提供良好基础。
引言
通过几个案例可以看出网约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无一例外都辩称自己仅提供居间服务,不是侵权主体。这种说法不能绝对的否定或者肯定,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反映了司法上对网约车平台是否承担责任的立场的不一致。这不禁引起思考:
为何在案情相似的情况下,法院间所作出的判决结果具有差异?网约车平台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侵权责任认定上到底存在哪些问题?第三章 平台侵权责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网约车平台产生时间短,立法方面尚不完善,司法实践上也缺少经验。因此,法律上网约车平台扮演何种角色,其中的法律关系又是何种,这些充满了争议,最终导致关于网约车平台的侵权责任分配模糊。
3.1法律关系规定模糊
关于网约车的定义,我国2016年起实施的《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虽然该办法对网约车进行了明确界定,但令人遗憾的是该办法并没有对网约车平台与平台的司机之间的关系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作出了开放式规定:“网约车平台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此开放性的规定,虽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的精神,但由于条款过于模糊,导致学术界中对司机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了不同学说,法院判决中对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定更是具有差异。
3.2法律地位定性不合理
对于网约车的法律地位,《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更是一刀切地进行界定:不论网约车在哪种运营模式下,均承担承运人责任。这种规定在我看来,具有诸多不合理之处。
首先,平台与普通承运人本质不同:一是平台与出租车公司对车辆控制力和管理力不同。传统出租车公司不会参与到每一场运营,其对出租车的控制和管理主要表现在对整个行业的监督和惩处。二是两者对于车辆的来源不同。网约车平台下的车辆大多为私家车辆,若是通过签订三方协议,则网约车辆可能来自于某汽车租赁公司,反正实践中很少属于平台自己所有,故平台不能对其随意地支配。而传统出租车对车辆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3]最后,“从权利与义务一致的角度来看,传统出租车承担着承运人的责任与风险是以其收获大多数利润为前提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收取的费用较少,绝大部分的收益还是归司机所有,并不具备出租车公司那样巨额的行业垄断利益。平台无法直接支配和控制营运过程中的风险”[4]。因此,如果让网约车平台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会使得风险和收益出现失衡的状态,从而严重地制约新兴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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