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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处罚中过罚相当原则与比例原则【字数:14130】

2024-11-24 15:35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目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引言 1
第二章 比例原则有关内容及国内外发展状况 2
2.1比例原则的有关内容 2
2.1.1适应性原则 2
2.1.2必要性原则 3
2.1.3狭义比例原则 3
2.2比例原则在其他国家的发展状况 4
2.2.1大陆法系国家比例原则的发展状况 4
2.2.2英美法系国家比例原则的发展状况 4
2.3比例原则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4
第三章 我国行政处罚中过罚相当原则的发展及作用
3.1过罚相当原则的出现及法律规定 6
3.2过罚相当原则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6
3.3过罚相当原则是约束行政处罚实体要素的原则 6
第四章 国内学者对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关系的研究 7
4.1过罚相当原则是比例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体现 7
4.2过罚相当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包含关系 7
4.2.1比例原则包含过罚相当原则 7
4.2.2过罚相当原则包含了比例原则的内容 7
第五章 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关系认知存在的矛盾 8
5.1将过罚相当原则等同于比例原则 8
5.2过罚相当原则作为比例原则的法定依据 8
5.3将比例原则作为过罚相当原则实施过程中的补充适用原则 9
第六章 过罚相当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合理适用 9
6.1强化行政行为中比例原则的适用 10
6.2明确两原则间的关系 11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12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浅析行政处罚中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
摘 要
随着我国法制思想的改进,我国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适用变得越来越多的同时也越来越完善,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约束行政主体主观意愿,确保行政行为合理性,同时也是行政裁量衡量相对人权益,保障裁量公平的基本原则,而过罚相当原则作为《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其意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义在于约束行政处罚中的裁量问题,但其却未明确规定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其相当的认定标准。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因为其在内容上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时对行政裁量领域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因而导致两原则间关系模糊,在行政主体进行行政裁量时,二者关系模糊会给行政主体带来一定困扰,影响其做出合理行政裁量,从而影响行政行为的公平性。本文通过对比例原则的发展进行研究,结合有关比例原则的应用规范以及比例原则在不同领域的具体适用,试拟清行政处罚中过罚相当原则与比例原则的适用关系,同时基于对二者基本内容的认知理解,尝试性的分析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于行政处罚中的适用关系,提出解决行政处罚中二者概念混淆,造成适用矛盾的方案,推动相关问题的完善。
引言
比例原则的概念起源于德国,随着各国法学家对德国比例原则的不断认知与了解,各国如法国、日本、美国等现代法治国家逐步引进了比例原则的概念,并尝试应用于各个领域,因此也推动了比例原则的相关发展。而就我国而言,从相关法学家产生比例这一思想,到各国法学家逐渐学习、研究应用于各位相关的法学领域,该原则依旧未曾出现在我国的具体法律条文中,只是在相关的某些规定上面体现其部分思想。而在我国的相关领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2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立法者又将之称为“‘过罚相当’ 原则在我国法律的具体表述”将过罚相当原则规定为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而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在具体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由于两者存在一定的不同,导致实际行政处罚由于使用两个原则的不同而导致处罚结果的不同。因此对比例原则在行政处罚中与过罚相当原则进行对比分析,探讨两者间关系及处理方式,具有两点深刻意义。
首先,对两个原则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制约相关执法者因主观意愿上的相关因素导致公权力的滥用,进而导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执行法律给予其国家公权力的一种体现,但权力无论大小都有一定的限度,同时权力的应用也不是恣意的,需要加以限制。如果不加以任何限制,任由相关行政主体根据其主观能动性恣意对行政行为进展裁量,那么在行政处罚中就很容易出现行政处罚不公或者不同行政主体裁量的行政处罚程度不一的现象。控制公权力、防止其不被滥用进而保障人权是我国法制社会的基本工作之一。比例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相关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在对行政行为进行裁量作为相关行政处罚时,追求效益,这样才可以防止公权力的滥用,近可能减少行政主体主观能动性造成的侵犯他人合法权。而对两者的研究,则可以解决现实在行政处罚过程出现的由于两者冲突导致的处罚不公现象,对推动相关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的发展及完善有积极意义。
其次,对两个原则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我国推行法治思想、建设更为完善和谐的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是我国最早提出的基本方针之一,该方针的提出一方面体现我国法治的思想,一方面也是法制社会发展的基础。而法治政府则是依法治国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自该概念提出后,相关媒体一直监督、督促该概念的落实与具体建设进度,通过报道相关建设、治理事实来为我们展现法治政府的发展历程。我们通过对相关新闻报道的收集、统筹,提取有关行政处罚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政府对其行政处罚的规范几乎都是要求相关执法主体在处罚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同时必须保证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完整不受侵犯,但是如何保证,依据什么保证政府并没有相关的表述。因此对两原则进行对比研究,辨析两者于行政处罚中的关系,可以一定程度上指导我国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制工作,落实依法治国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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