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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研究【字数:23736】

2024-11-24 15:35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目录
摘 要 II
ABSTRACT III
第一章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 1
1.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2
1. 3 研究内容 4
1. 4 研究意义 5
第二章 居住权制度概述 7
2. 1 居住权的概念与起源 7
2. 2 居住权的发展 8
2. 3 居住权的功能 9
第三章 居住权法律关系梳理 11
3. 1 居住权的主体研究 11
3. 2 居住权的客体研究 13
3. 3 居住权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6
第四章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 18
4. 1 依合同设立 18
4. 2 依遗嘱设立 18
4. 3 依判决设立 19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21
5. 1 研究结论 21
5. 2对策建议 22
参考文献 24
致 谢 26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研究
摘 要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根据时代需要颁发了《民法典》,居住权在其物权编部分被作为全新的用益物权设立下来。居住权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他人的住宅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没有人役权的相关制度,故关于居住权制度的设计无法准用用益权相应内容,反而是准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当采用解释的方法对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客体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等问题进行明晰。简单来说,即居住权的主体应当包括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这是《民法典》法律条文解释的应有之义。另外,居住权人的同住之人不能算作居住权人,但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同住之人的居住权益;居住权的客体为住宅,其含义广泛,可以囊括所有“以居住为目的”的房屋,但对于房屋的附加设施应当根据是否生活所需的标准来区分是否为居住权的客体;居住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根据意思自治,另一方面根据是否有偿参照租赁关系中的规定进行适用;此外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应当包含判决设立以便发挥居住权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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