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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15篇(三)

2023-04-05 17:47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1092】篇1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486】篇2
  《雪地寻踪》是写给孩子们的,也是写给大人看的。书的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要属大山猫传奇了。那个故事十分有趣,令人难忘。
  大山猫传奇讲的是:一位老护林员在一棵大树底下发现了一个山猫窝。其中有两只小山猫尤其不安静,结果被守林老人摔死了,剩下的一只则很乖巧,讨人喜爱,便被守林人抱回了家,取名为木尔索克。渐渐地,木尔索克与守林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山猫木尔索克多次把守林人从危险的动物口中救出。可是有一天,一位动物园主威胁老人将山猫卖给他……,后来山猫几经周折又逃回到了老人身边,可是老人几经离世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知道了再危险的动物也有善良的一面。人只要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人类好,善良的动物也会知恩图报。故事中的山猫多次营救守林人,正是报答了当年守林人对它的救命之恩。真心希望人们能早日醒悟停止屠杀、猎杀动物的行为,让动物们好好地活着。别的故事书里也有不少关于动物的感人故事。东北虎原先的饲养员死了,它对新来的饲养员不理不睬,也不吃不喝,直到饿死时还注视着笼子外面,仿佛在等待老饲养员的出现,这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有感情的,希望人类能好好保护动物。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725】篇3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1939】篇4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486】篇5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641】篇6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521】篇7
  《神笔马良》是一个很有趣的童话故事,马良这个人物形象描写得细腻生动,深受儿童读者的喜欢。他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勇敢机智的个性值得广大儿童学习和模仿,所以我觉得这篇童话很值得儿童阅读和学习。
  当今社会中,广大的家长都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有加,舍不得让他们吃苦。所以很多儿童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受不起风吹雨打,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打退堂鼓。但是故事中的马良就不一样了,他给儿童一个崭新的形象,他是那么坚强,不怕苦不怕累,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学习的精神更是因该值得儿童学习的。他喜欢画画,但是因为家里穷而北老师唾骂,他没有放弃自己想学画画的决心,他认为穷人家的孩子也可以学好自己想学的东西。而且也用行动证明了他也可以学得很好。从他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热爱画画的小男孩,在学习画画的过程中,他是那么努力,随时随地都在学习,因此才有他后来的成就。
  但是相比之下,那些险恶的人们也给了孩子们教育,让他们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也是存在恶势力的。但是马良面对他们的时候却是勇敢的,那种不屈服,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更值得儿童去学习。故事的结局是颇有戏剧性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马良用他的才识和聪明智慧战胜了恶势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1939】篇8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714】篇9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586】篇10
  伤逝是我看过的鲁迅作品里,最平缓和娓娓道来的一部唯美的小说,如果不是注名是鲁迅所著,我甚至看不出是他老人家的作品,没了愤慨,没了讥讽,只有平静而舒缓地给你讲述一个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故事,真的很不象他老人家的风格,他又在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子君,一个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期待的女子,在生活的烦琐下,终于成为一个斤斤计较的小女人。其实,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每个结婚的女人身上哪个能没有子君的影子,谁还会整日地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我们是不用再为生活的艰难去豢养几只鸡,也不必和邻居的无知女人比这比那。但是我们仍然延续着子君的好多做法,我们自结婚后,是不是从追求精神的愉悦,到更多的追求物质上的丰盈,一旦,老公无力满足我们的奢求时,也会不停的抱怨。
  子君和涓生爱情是唯美的,如果谁想要把这唯美的爱情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婚姻里,则是缺乏理性的,而子君就是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女人。哪个丈夫能允许自己每天单腿下跪地对自己泪水盈盈地求爱?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
  我不想在这里过多的埋怨涓生,作为一个现代的女性,一定要吸取子君的好些不切实际的天真想法,把爱情和婚姻分割开来,不要对婚姻的日子期望过高,平平淡淡才是真,刻意制造出的那些浪漫也不是真的浪漫,婚姻的双方是彼此信赖而又互相尊重,这些就足够了,谁也别试图以爱的名义改造对方,如果你仍痴迷不悟,那你离着伤逝也就不远了。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1456】篇11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1209】篇12
  《金粉世家》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对于一见钟情的倾倒,一个有钱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最一开始他也是想过要聚清秋的,因为和交际花相比,清纯而富有读书才华的清秋一定是纯一的而且不会干涉他过多的生活的。这个主意一打定,燕西用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手段去一点点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没有门第观念,没有未来,没有责任,有的仅仅是一个有钱人对于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人的占有。而在清秋的心里只有爱情,一个女孩子对于爱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这里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虽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是由于他是总理的儿子,一时的贪念,所以打一开始冷太太就在默许清秋的一次次行动,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简单,能攀上总理的儿子真是祖上冒清烟了,所以一味的巴结。家长的放纵使得清秋没能及时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间的鸿沟,也使她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下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爱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问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动说出来,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是从来不感觉自己会错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最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沟通的。是的,从一开始张恨水也是不想他们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轻,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顾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开了一个玩笑,不能说是玩笑,是最一开始清秋和燕西就应该想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谁都没想过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们很慌乱,开始筹备婚礼,燕西很幸运有姐姐的帮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因为清秋的诗书才华趁了世代簪缨父母的意,把儿子女儿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在儿媳妇身上,虽然他们也知道燕西是个过于随便的人,但是这个儿媳妇却是梦想中的儿媳妇,虽然知道俩人不一定能长久,但是看燕西很认真,也认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怜的清秋不仅因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挤,也因为金太太的宠爱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怀有 身孕新到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别人的挑唆,新婚没一周呢,就整夜没回家。这时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俩个人能平心静气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会是后来的结果了。可惜没有。再后来,清秋越发忍让,没有换来燕西的醒悟。即使偶尔的垂涎,只不过是对于自己心里的爱情的一种祭奠罢了,可是糊涂的清秋却没能及时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没有定准的,爱情浓厚处,情人就无处不美,爱情淡薄时,美人就无处不平常。
  事情越来越糟了,可是清秋还是一味退让。当九死一生的生下来儿子之后,清秋终于醒悟了,离开是她的决定,也是一个人看清了爱情的背后,做出来的一个决绝的决定,没有一丝的余地。于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浓时情转薄,鸳鸯蝴蝶终是梦。
  对于清秋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因为是她自己没看清爱情的背后,这个结果也是她应该想到的。但是对于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没有再苟且,而是决然的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虽然辛苦,却也坦然。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840】篇13
  菲苾说霍尔顿喜欢的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霍尔顿认为是的。安多里尼老师说“为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英勇死去”“微不足道的事业”正是霍尔顿认为的真正的东西。其他多少是功利的。
  人一定会受环境的影响,发达的机械主义文明势必会加深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这可以说是全书悲剧的根源。制度使个人变得利己、虚伪(马克思主义有一个人的“异化”理论,LZ不装13了,感兴趣自己了解)。乡下人往往比城里人质朴,比如说。老子理想中的“小国寡民”恐怕也意在此。
  在霍尔顿一连串的咒骂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变化。LZ挑一个说一下。同学在演讲中离题时,老师给了他不及格。这个老师总是强调统一和简化。“问题是,有些东西不能统一和简化”,霍认为他讲的很有趣。这是人思维方式的变化。
  还有,Game,my ass.Some game.If you get on the side where all the hot-shots are,then it’s a game,all right~I admit that.But if you get on the other side,where there aren’t any hot-shots,then what’s a game about it?Nothing.No game.
  老师对他说的规则,他有自己的认识。所谓公平的游戏带给他伤害。
  霍尔顿是过分感性而缺乏逻辑的。他总是凭自己的感觉。他喜欢的是乐队里一个敲鼓的人,是茂丘西奥(他肯定也喜欢桑丘),完全凭感觉而不是逻辑。事实上,霍尔顿的逻辑是怎样的呢?举个例子,
  The only trouble was,her mother answered the phone,so I had to hang up.
  这种逻辑和他常说的“我没那心情”是一样的。
  霍尔顿是耽于幻想而脱离现实的。他不是那种下定决心然后就能按自己的命令执行的人。在他的想和做之间有一条鸿沟。他幻想和弟弟说话,幻想搭车去西部,幻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在生活中,他又是“你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的人(有点精神分裂神马)。霍意识到自己的幻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界限。就他对琴的态度,书里有一句话,
  I started toying with the idea,while I kept standing there,of giving old Jane a buzz?..The only reason I didn’t do it was because 1 wasn’t in the mood.If you’re not in the mood,you can’t do that stuff right.
  这表明了霍对自己幻想的认识。他害怕现实中那个改变了的琴改变他幻想中的琴。
  这种失败感是最深刻的失败感,导致霍尔顿持续的“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而他去西部的理想与其说是独善其身不如说是一个无法适应环境的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所以菲苾想和他同去的时候,他很生气。
  客观地看,不从霍的角度看,霍尔顿是一个普通的善良敏感无法处理自己的感情无法适应环境而自暴自弃的少年(他不成熟,所以谈不上世界观)。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555】篇14
  一天下午,我没有事情,就去书店逛了一圈,这时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吸引了我。我就抽出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不觉哈哈大笑,因为主人公吉哈达太可笑了。
  《堂吉诃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哈达,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历。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又物色了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侍从,共三次周游全国,希望创建除暴安良的骑士业绩,谁料闹出不少笑语,他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做疯子遣送回家。
  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堂吉诃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的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又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
  堂吉诃德是个涂抹着喜剧油彩的悲剧主人公,一方面,他向往自由,具有高尚的人文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他是个天才的幻想家,在自己的白日梦中,不断幻想着用过时的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而因屡屡上演闹剧,引爆了无数让人捧腹大笑的笑料,从而发人深省。
  《堂吉诃德》以夸张而色彩斑斓的幻想,以生动具有表现力的语言和极富情趣与荒诞色彩的各色人物,构建了这本传世佳作。真不愧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和欧洲最杰出的作品。

金锁记读后感读书心得【字数:1015】篇15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科幻小说书。它是由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拿到这本书,我的眼球一下子就被题目深深地吸引,八十天环游地球,怎么可能?带着这份强烈的好奇心我阅读了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真的就做到了。书中讲述了弗克将八十天内绕地球的设想付诸实践的故事。这个富翁与改良俱乐部的先生们打了一个赌:用两万英镑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圈,否则这两万英镑将归改良俱乐部的人们拿走。弗克相信通过周密的计划以及当时的交通保障赢得这个赌局完全没有问题。然而在旅途中,他却遭遇了很多苦难,如铁路的中断、海上风暴、解救艾妲夫人等等。本以为其间的事耽误了时间,会输掉赌局,但就在紧要关头,他却又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约了一天的时间,却不知道,时间仅剩下十分钟了,就在最后一秒,主仆二人终于走进了改良俱乐部,赢得了这场赌局。故事中主人公经历的每一次险境,我都为他情不自禁捏一把汗,甚至想要亲自为他排除险境中的重重阻碍,帮他一把。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一路上弗克先生的分秒必争、坚韧和镇定都表现了他十足的绅士形象。也正因如此才能够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非常欣赏弗克先生。要知道其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他都将为此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弗克先生敢于挑战自我,在困难面前镇定自若,冷静面对,一点也不慌张。每次的险情都是对他的一次挑战、考验。为什么不学学弗克呢?生活中我们的经历可能没有弗克那样惊心动魄。但他的环游经历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都能勇敢去面对,去挑战,一切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当我们做一件事情,不要先想着这件事有多难多难,这样不但不利于完成任务,让人心浮气躁,自暴自弃。想起自己一次弹琴的经历,老师布置了一首筝曲,里面有很多指法的变化,同时还强调左右手的配合。才弹了一遍我就心情不爽,还咒骂是什么烂琴,谁没事普的曲子,结果越诅咒越不协调。妈妈在一旁看着也十分心急。她劝导我:“如果真的诅咒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话,妈妈和你一起合力,可是事实证明怨天尤人是不可行的。没有哪件事可以随随便便就做成,不骄不躁,敢于挑战,才能看到真英雄。”我重新振作,慢慢地练习着,一遍比一遍好起来。信心也一点一点找回来。——是的,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勇于挑战自我,不要被困难吓倒。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当船,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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